說“治”
(首發(fā))
楊琪
北京師范大學 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天津商業(yè)大學 公共管理學院
[摘要]大多數(shù)漢字都是建立在象形文字基礎(chǔ)上的,或象形字,或形聲字,可以因形見義,因形得聲,但是,使用非常廣泛的“治”字卻很難從字形上尋找到其讀音與字義的依據(jù)。學術(shù)界曾有多位學者發(fā)表了關(guān)于“治”字的研究成果,但都沒有對“治”字的古文寫法進行專門探討。經(jīng)過對傳抄文獻與出土文獻進行比較研究,發(fā)現(xiàn),“治”字的先秦古文寫法的基本結(jié)構(gòu)為“
+司”,“
”經(jīng)常被簡省作“
”或“糸”,而 “司”字則是“
”的簡省字, “司”又寫作“
”,“
”又可以寫作“
”,其關(guān)鍵元素是“
”,就是傳說中繅絲的工具“互”,表達“梳理、整理”的意義。“ 司”可以簡省作“
”、“
”或“乙”,還可以簡省作“臺”。因此,先秦時期“治”字的本字是“
”(
)。大量出土文獻表明,直到戰(zhàn)國末期,還沒有出現(xiàn)“治”字字形,今天用的“治”字當與秦始皇“書同文字”時選擇了“
”(
)→“司”→“臺”的字形演變規(guī)則作為“治”字標準化的依據(jù)有著密切關(guān)系。
[關(guān)鍵詞]治;
(
);司;臺;郭店楚簡;
[中圖分類號] H12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On the Textual Criticism of the Character of Chi(治)
The most characters in Chinese are based on pictograph, including pictograph characters and picto-phonetic characters, and we can get the meaning or pronunciation from the grapheme of characters. The character of Chi (治) is in common use in Chinese. But we cannot get the proof of meaning and pronunciation from its grapheme. There were several linguists researched it and published many papers. However, no one discussed the ancient grapheme of Chi(治). This paper compared manuscript documents with unearthed documents, and found that it was made up of
and 司. The part of
was usually wrote like
or 糸. The part of 司was simplified character of
, and it was also wrote like
or
. The element of
is the key part, as the tool of filature: HU(互), it means carding, putting in order etc.. This part was also wrote like
,
, 乙, 臺. Hence, the ancient grapheme of Chi in the pre-Qin times is
(
), and it is the original pictograph character of Chi. Great deal of unearthed documents indicate that the grapheme of 治 was not appeared until the late Warring States. Maybe the character of 治 was made by Qin dynasty, and it’s evolvement rule was
(
)→司→臺→治.
Key words:Chi(治);Chi
(
);Si(司);Tai(臺);Guodian Chumu Zhujian;
“治”字是一個運用十分廣泛的漢字,有修理、整理的意義。著名語言學家劉堅先生曾在《中國語文》上發(fā)表《語詞雜說》一文,其中提到“治”字本去聲,卻又有平聲一讀,不知“治魚”應作平聲還是去聲。[1](p26)其后,該刊陸續(xù)發(fā)表了郭在貽、潘榮生、董志翹、吳海等多位先生對“治”字的研究文章,劉堅先生又撰《“治魚”補說》一文,提出了“治魚”的“治”的本字問題。[2](p174)一個“治”字,在一個刊物上前后探討了十余年,這是十分少見的。這些論文主要從方言和詞匯的角度探討“治”字作為平聲chí的用法與本字,但由于沒有結(jié)合古文字形研究,因此有些結(jié)論就顯得單薄。漢字是音形義結(jié)合的文字,對“治”的本字字形研究,不但有助于進一步了解字義的由來,也有助于了解其發(fā)音規(guī)律。從某種意義上講,古文字形研究的缺位也是“治”字音義研究的一個重要缺陷。本文將結(jié)合傳世古文字書和出土文獻,考訂“治”字的先秦時期的本字,以彌補“治”字字形研究上這方面的不足。
一、傳抄文獻中的“治”字字形分析
三代典籍皆用篆籀古文繕寫,秦始皇統(tǒng)一文字,篆籀古文就逐漸鮮為人知。所幸,歷代都有青銅簡帛出土,學者們摹拓、傳抄、研究上面的篆籀古文,并編纂成古文字書。本文先對傳抄文獻中的“治”字字形進行分析。
我國第一部系統(tǒng)整理篆籀古文的字書是《說文解字》(以下簡稱《說文》)。該書收錄了一個“治” 字,字形為“
”。這個字雖然字形為“治”,但是詞義卻不是整理、修理的意思?!墩f文》云:治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從水,臺聲。(《說文·十一下》,藤花榭本,下同)《說文》還有兩處記載了有“治理”意義的字:一處是“
,治也。幺子相亂,
治之也。讀若亂同。一曰理也。
,古文
?!保ā墩f文· 四下》)另一處是“
,治也,從乙。乙,治之也。從
?!保ā墩f文·十四下》)這兩個字徐鉉等人都注音為“郎段切”,字形和“混亂”的“亂”完全相同。一個與“治”意義相反的字,為什么許慎要用 “治”來解釋?很多學者無法解釋,雖然郭璞說這是“詁訓義有反覆旁通”,(《爾雅注》卷上,毛氏汲古閣本)段玉裁則干脆在“治”字前加一個“不”字,[3](p740)但是都無法自圓其說。
漢以后歷代都有古文字器物出土,總結(jié)摹拓者很多,宋初郭忠恕匯集71種古文字資料,編纂《汗簡》一書。該書一共收錄三個“治”字:
、
、
,但沒有注明出處。[4](p31,35,36)稍后的夏竦則在郭氏的基礎(chǔ)上匯集98種資料,并按發(fā)音歸類,撰《新集古文四聲韻》。該書去聲“志韻”下收錄了四個古文治字,《義云章》2例:
、
,《古文孝經(jīng)》2例:
、
。(《新集古文四聲韻·卷四》,毛氏汲古閣影宋抄本)清代鄭珍認為,《汗簡》收錄的“
”就是石經(jīng)的“乿”字,夏竦收錄的“
”明顯是“
”字誤寫的結(jié)果。(《汗簡箋正·卷五》,廣雅書局刊本)元代楊桓在《六書統(tǒng)》中收入了兩個平聲“之韻”的表“治理”意義的字,分別是:“
,直之切,修理水道也。凡治理之義,皆用之。又借為直利切,政治字。”(卷二十)“
,澄之切,理也,從司,從幺,從爪於上,從又於下。幺善亂,爪理於上,又理於下,司所掌也。
、
、
、
、
、
、
、
、
并鐘鼎文,下九文省?!保ā读鶗y(tǒng)》卷七,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雖然《六書統(tǒng)》沒有指出“
”就是“治”,但是這個字不但在字義與發(fā)音上都與“治”相近,而且郭氏、夏氏所收的古“治”字都在其所列的字形中,所以也放在一起分析。
明末閔齊伋編、清人畢弘述修訂補充的《訂正六書通》收錄了“治”字11 種寫法:
(說文)、
(古孝經(jīng))、
(古老子)、
(石鼓文)、
(周陽侯甗)、
(師
敦)、
(微欒鼎)、
(牧敦)、
(董治)、
、
、
、
(古文奇字)。[5](p17)其后,畢星海又作《六書通摭遺》,增收6種:
(焦山寺鼎)、
(頌尊壺)、
(卯敦)、
(古老子)、
(治章之印)、
(治土)。 [6](p404)
從上述“治”字字形來看,可以為兩類。一類是“氵”旁,共6例。其中,除了《汗簡》中的“
”外,其余《說文》、周陽侯甗、董治、治章之印、治土5處為秦漢小篆文字?!逗购啞肥珍浀倪@個“
”因未注明出處,無從查考。
另一類是“
”旁或“糸”旁的治字,一共30例,可以按字形分為六組:
第一組:
、
、![]()
第二組:
、
、![]()
第三組:
、
、
、![]()
第四組:
、
、
、
、
、![]()
第五組:
、
、
、
、
、
、
、
、
、![]()
第六組:
、
、
、![]()
這六組文字,除第一組外,其他都是左右結(jié)構(gòu),據(jù)鄭珍的觀點,第一組是第二組的誤寫,也應是左右結(jié)構(gòu)。這些字的左部:“
”9例,“
”7例,“
”(
)6例,剩下的8例也都是“
”的變體?!?SPAN lang=EN-US>
”的基本結(jié)構(gòu)為上下為爪,中間為中間“
”上掛絲一束,省略“
”即得“
”,再省上面的 “爪”,就得“
”。因此,可以把上述左部結(jié)構(gòu)看作“
”及其變體。右部:“司”12例,“
”4例,“
”4例,“
”7例,“
”2例,“
”1例。除了“
”一下很難看出和“司”的關(guān)聯(lián)之外,其它都可以看作是“司”及其變體。因此,這30例古文字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即左部為“
”及其變體,右部為“司”及其變體,標準字可以寫作“
”。
雖然從字形上可以作出這樣的推斷,但要下結(jié)論卻還為時過早。因為這些古文字都是歷代學者從出土器物上整理識別的,有些還有爭議。如:《說文》認為,“
”是“辭”的古文,它說:“
,籀文辭,從司。”(《說文· 十四下》)另外,石鼓文“
”,據(jù)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石鼓文(歧陽十鼓)只有一個“
”字,薛氏釋作“司”,牧敦銘文“
土”薛氏釋作 “司土”。[7](p91-92)《六書通摭遺》收錄的焦山寺鼎銘,該銘文中有兩個“
”字,前一個是“司徒”,釋文沒有異議,后一個是“官
”,有的釋作 “官治”,清人翁方綱撰《焦山鼎銘考》,均釋作“司”。[8](p200)上述涉及的其他鐘鼎文字,如頌尊壺、卯敦、師
敦、微欒鼎等銘文“
”字則都釋作 “治”,沒有異議。(《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卷五,文選樓叢書本)
清人汪立名撰《鐘鼎字源》一書收錄“治”字4例,汪氏把師
敦和微欒鼎的 “
”字同時都放在平聲“支韻”(《鐘鼎字源》卷一,一隅草堂藏本)和去聲“寘韻”下,(卷四)實際上是2例。另外,該書還收錄21個“司”字,其中有19個字形為“
”及其變體。(卷四)
傳抄文獻中的“治”字古文字形體現(xiàn)了歷代文字學家的古文字釋讀水平,雖然有的地方還有爭議,但是無疑也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思路,很有價值。上述分析表明:“治”字的古文字形一直存在兩個系統(tǒng),一個是“氵 ”旁的字形系統(tǒng),寫作“治”;一個是“
”旁的字形系統(tǒng),寫作“
”。據(jù)《說文》,“氵”旁的字形系統(tǒng)表示的是河流名稱,“
”旁的字形系統(tǒng)則表治理的意義。在“
”字的釋讀中,有的釋作“辭”,有的釋作“治”,有的釋作“司”。這都需要作出科學解釋。由于傳世古文字書輾轉(zhuǎn)傳抄,脫離原文語境,因此,要進一步確證“治”字的古文寫法,不能僅僅依靠這些傳抄文獻,還要用新近出土的地下文獻佐證。
二 近世出土文獻的“治”字字形分析
我國出土了大量的地下文獻,這些文獻能為我們提供更有力的證據(jù)。在金文研究上,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的《殷周金文集成》可謂是集其大成。在簡帛文字上,1993年10月出土的郭店楚墓竹簡為我們提供了極為珍貴的戰(zhàn)國古文字的研究資料。郭店楚簡共804枚,其中有字的竹簡有726枚,字數(shù)有13000余個,全部為先秦時期的儒家和道家典籍,共16篇,其中,《緇衣》、《老子》(甲、乙、丙)是傳世經(jīng)典。當然,除了郭店竹簡之外,我國還有其他竹簡文獻出土。這一部分主要結(jié)合金文與竹簡來分析“治”字的古文字形。
先看金文。據(jù)張亞初先生統(tǒng)計,《殷周金文集成》共收4972個單字,其中,“
”290例,“司”109例,“
”6例,沒有字形為“治”的文字。[9](p1511,1520)筆者進一步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 “
”的用法中, “
徒”50例,“有
”30例,“
馬”24例,“
空”18例,“
寇”7例,“
成周”15例,“
誓”2例,6例借作“嗣”,另外還有“
威儀”、“
五邑”、“
百工”、“
九陂”等用法,有的學者把它們釋作“司 ”,有的則釋作“治”?!八尽钡挠梅ㄖ?,“司馬”23例,“司寇”30例,“司徒”1例,借作“ 嗣”3例?!?SPAN lang=EN-US>
”字有2例作“
工”(司空),1例用作“
成周”,1例作“
誓”,2例作“厥
(辭)”。
在上述數(shù)據(jù)中,“
”用作司徒、司空、司馬、有司等專有名詞多達129例,占總數(shù)的44.48%;“司”用作“司馬”等專有名詞達54例,占49.54%。而且“
”與“司”都能借作“嗣”,這說明金文中幾乎有一半的“
”和“司”有相同的用法,它們有極為相近的“親緣關(guān)系”。而“
”字雖然字例出現(xiàn)少,但是也有三分之一用于“司空”等專有名詞,而且“
成周”, “
誓”等用法也與“
”高度一致,這說明“
”和“
”的關(guān)系也非同尋常。另外,金文“
”字有兩例用作“厥辭”也值得我們重視。
再看看竹簡。筆者根據(jù)已有出土文獻,研究發(fā)現(xiàn):“治”字字形的第一次出現(xiàn)是在睡虎地秦墓竹簡中。張守中先生整理簡文,共得1763個單字,其中,先秦的使用頻率很高“
”字只字未見,相反,字形為“治”的文字卻多達43例,其中30例通“笞”字,13例有“治理” 的意義。[10](p1,170)據(jù)考古學家研究,睡虎地秦墓下葬時間葬大約在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左右,[11](p3)郭店一號楚墓下葬年代在考古發(fā)掘報告中大概推定的時間在公元前4世紀中期至3世紀初左右,[12](p47)彼此相隔約100余年。睡虎地秦簡文字是隸書,而郭店竹簡文字是戰(zhàn)國晚期古文字。《郭店楚簡》共有單字1226個,其中沒有字形為“治”的文字。[13](p1)據(jù)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郭店楚簡十六篇釋文修訂稿》全文檢索,并與文物出版社出版的《郭店楚墓竹簡》圖版比照,[14]被釋作“治”字的古文字24例。[1]
這些古“治”字按照字形特點則可以分為五組:
第一組(6例):
,《老子甲》26簡(簡文:治之於其未亂);
,《老子乙》01簡(簡文:治人事天,莫若嗇)
,《六德》31簡(簡文:門內(nèi)之治恩弇義,門外之治義斬恩)。
(《性自命出》 58、59簡:門內(nèi)之治,欲其……;門外之治,欲其……)
第二組(1例):
,《緇衣》21簡(簡文:則大臣不治)。
第三組(7例):
,《唐虞之道》10簡(簡文:禹治水,益治火,后稷治土,足民養(yǎng));《唐虞之道》13、14、28簡“治”字字形同上,簡文略;
,《唐虞之道》26簡(簡文:五十而治天下)。
第四組(9例):
,《成之聞之》32簡(簡文:君子治人倫以順);《尊德義》05簡(簡文:禹以人道治其民);《尊德義》06、12、23、25、31簡“治”字字形同上,簡文從略。
第五組(1例):
,《老子甲》29簡(簡文:以正治邦,以奇用兵)。
古“治”字的寫法為我們提供了關(guān)于治字字形與用法的關(guān)鍵證據(jù)。
第一,古文“治”字的基本結(jié)構(gòu)是“糹+司”。
第一組是左右結(jié)構(gòu),由“糹 +
(
、
)”組成。
(
、
)是什么字的字形?據(jù)郭店楚簡,這是“司”字。郭店簡共有“司”字9例,3種寫法:
(3例):《性自命出》03簡2例,作“始”;《語叢四》01簡1例,作“詞”;
(1例):《窮達以時》08簡,1例,作“司馬”;
(5例):《性自命出》15簡1例,作“始”;27簡1例作“司其德”;《六德》40簡 1例,作“始”;《成之聞之》29簡1例,借作“詞”;《五行》18簡1例,作“始”。
“
”由三個元素組成,分別是 “
”“
”“
”,省去第二個元素的一橫,就是“
”;前兩個元素的橫都省去,就是“
”;而省去第一個元素 “
”,就是“
”。為什么說“
”一定是省去 “
”上下兩橫的字形呢?因為 “
”和“
”都是有傳世文獻印證的“ 治”字,“
”的右部為“司”, “
”的右部也應為“司”,并且在字形上“
”僅僅只是“
”的簡省字“
”進一步簡省了上面一橫而已。更重要的是,這樣的簡省并非僅此一例,第三組“治”字以及“詞”字的寫法都能能進一步證實這一推斷。
第三組是上下結(jié)構(gòu),上部是 “
”或“
”,下部是“幺”或“糹” 。據(jù)第一組治字結(jié)構(gòu)可以初步推斷,“
”或“
”可能就是“
”的簡省。當然,要進一步確證,還要結(jié)合郭店簡“詞”字的寫法來分析。
郭店簡中“詞”有5種寫法:
(《老子丙》12簡)、
(《緇衣》7簡)、
(《成之聞之》32簡)、
(《成之聞之》5簡)、
(《語叢四》01簡)?!霸~”的基本結(jié)構(gòu)是“言+司”,成之聞之32簡“詞”的上部為“
”,下部為“
”(言);《成之聞之》5簡和《緇衣》7簡上部都省作“
”;《老子丙》12簡“詞”的上部簡省為“
”,下部省為“
”。也就是說,“詞”字結(jié)構(gòu)中“司”(
)的部分可以省作“
”、“
”或“
”。這樣簡省之后,“詞”從左右結(jié)構(gòu)變成了上下結(jié)構(gòu),字形更加緊湊,符合竹簡書寫寬度限制的實際情況。因此,第一組“糹+
(
、
)”結(jié)構(gòu),也完全可以把“糹”放在簡省了的“
的下面,寫成上下結(jié)構(gòu),即“
”和“
”。可以斷定,這兩組文字在字形構(gòu)成元素上是完全一致的,屬于同一結(jié)構(gòu),即“糹+司”結(jié)構(gòu)。
第二,“治”可以簡省為“臺” 。
第二組為《緇衣》“大臣不治” 中的“治”字,寫作“臺”。這個“臺”字是簡省字體呢?還是借用“臺”作“治”?這還需要進一步分析。筆者認為當屬于簡省,而不是借用。理由如次:
首先,《緇衣》“治”字(
)與同時出土《老子乙》“治”字(
)的右部“
”極為相似,有可能就是“司”的簡省?!?/SPAN>
”是簡省了“
”字上面一橫的寫法,是“司”的簡省。從古人常用半個字來表達一個字的書寫習慣來看,
字很有可能被寫作 “
”,但是這個 “
”和“句”寫法是完全一樣的,郭店簡有“句”(茍)45例都寫作“
”?!爸巍焙汀熬洹痹谧至x上毫無聯(lián)系,為了有所區(qū)別,把“
”寫成“
”并非沒有可能。
其次,“司”旁漢字省寫作“臺 ”或“臺”旁,有其他的例證。
《集韻》卷七:“嗣、孠、臺,《説文》諸侯嗣國也,亦姓。古作孠、臺?!鼻宕鷮W者惠棟對《尚書》“舜讓于徳弗嗣”條注釋說:(《九經(jīng)正義》卷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李善《文選注》引《書》云:舜讓于徳不臺,臺猶怡也。《漢書音義》云:古文臺作嗣。案:嗣與怡音義絕異,《毛詩·子衿》曰:子寧不嗣音。《韓詩》作詒音。古“怡”、“詒”字皆省作“臺”,古“嗣”字皆省作“司”。《髙宗肜日》王司敬民,《史記》作“王嗣敬民”。呂大臨《考古圖》載
姜鼎云:余惟司朕先姑?!都配洝穭⒃附葬尅八尽睘椤八谩?。是“司”為古文“嗣”,或古“司”、“臺”字相似,因亂之也?!芭_”本音怡,故《史記》自序云,唐堯避位,虞舜不臺。
“于德不臺”,有人認為,“臺 ”讀若“怡”?;輻澱f,應該作“嗣”,上古“嗣”有時候?qū)懽鳌八尽保八尽迸c“臺”相似,所以搞混了。雖然惠棟沒有用出土竹簡證明“司”與“臺”的關(guān)系,但是為我們指明了“嗣”寫作“司”,“司”寫作“臺”這樣一條線索。
另外一個例證是“始”字。郭店簡中一共有“始”字11例,分別寫作:
(
)(《老子甲》 11簡:慎終如始);詞(
)(《老子甲》 19簡:始制有名);
(《語叢一》49簡:有終有始);司(
)(《性自命出》03簡:道始于情)。這些字有一個共同的部首就是“司”,而且有5例寫作“司”。正是這個“始”字,在睡虎地秦簡《日書》中寫作“臺”(《日書甲》 26簡)。睡虎地秦簡文字雖然是今文隸書,年代處于秦始皇統(tǒng)一文字(公元前221年)后的第五年(公元前217年),時代交替,但是新統(tǒng)一的文字絕不可能脫離原有古文憑空臆造?!笆肌弊謱懽鳌八尽焙汀芭_”與“嗣”寫作“司”和“臺”都表明,這可能就是古文簡省的一個通例。
另外,“司”旁漢字省作“臺” 旁的情況也可以補充證明這一點。《集韻》卷一:柌、枱。卷七:飤、飼、食、飴:《説文》糧也,或從司,亦作食、飴?!豆沤耥崟e要》:“
,食已,復出嚼也。本作齝,從齒,臺聲。或作
?!稜栄拧放T?
,亦作呞?!保ㄐ苤摇豆沤耥崟e要》卷二)“柌”可以寫作“枱”,“飼”可以寫作“飴”,“
”也作“齝”,說明“司” 是可以被簡省作“臺”的,結(jié)合第一組“
”省作“
”,可以看出,這是古文簡省的通例。
第三,從郭店簡“司”的寫法來看,金文中的“
”字正是“
”。
郭店簡中“司”字寫作 “
”,它和金文中出現(xiàn)的 6例“
”的右部十分相似。前文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了“
”和“
”在用法上的高度一致,現(xiàn)在結(jié)合“司”的古文字形,可以確認金文中的“
”字正是“
”?!耙簿褪钦f, “
”的本來寫作 “
”,而“
”正是“
”字。只有這樣, “
”和“
”在用法上的高度一致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釋。雖然老一輩古文字學家郭沫若、容庚沒有看到郭店竹簡中的“司”字,但是他們都把“
”字歸入“
”的異體字,郭沫若把這兩個字都釋作“辭”,[15](p214)容庚先生則注明說:“《說文》:籀文辭,從司,作
。經(jīng)典作司?!?[16](p976)現(xiàn)在看來,他們的判斷是準確的。從筆畫發(fā)展來看, “
”可能才是“
”字最原始的寫法。
以上分析不難看出:金文中的 “
”和“司”在用法上高度一致,從漢字演變規(guī)律來看,“司”應當是“
”的簡體字。竹簡文字則表明,古文“治”字的基本結(jié)構(gòu)是“糹+司”結(jié)構(gòu),它的最簡省的寫法為“臺”。這些都為我們尋找“治”字字形的古今之變的依據(jù)提供了有力的證明。
三 傳抄文獻與出土文獻中的“治”字字形比較分析
比較傳抄文獻與出土文獻,可以發(fā)現(xiàn):
第一,兩者在“治”字的結(jié)構(gòu)一致。
古文字書中的“治”字字形時間跨度長,其中有金石文字,也有簡帛文字,前文已分析到它的基本結(jié)構(gòu)為:“‘
’及其變體 +‘司’及其變體”,標準寫法為“
”。而郭店竹簡中“治”字的基本結(jié)構(gòu)為“糹+司”結(jié)構(gòu)。在傳抄文獻中,有7例是“糹+司”結(jié)構(gòu)。郭店簡是戰(zhàn)國晚期竹簡,書寫筆畫相對簡省,是符合漢字演變發(fā)展規(guī)律的。從傳抄文獻“治”字的基本結(jié)構(gòu)部件的演變關(guān)系,“
”部的演變規(guī)律為:
→
→
;“司”部的演變規(guī)律為:司→
→
→
→
→
(
)。雖然在郭店簡“治”字字形上我們不能直接斷定“糸”部就是由“
”演變而來,但是我們可以從字的用法上找到依據(jù)。在金文分析中,我們通過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 “
”和“司”都可以借作“嗣”,郭店簡《唐虞之道》23簡:“聞舜弟,智其能嗣天下之長也?!边@個“嗣”就寫作“
”。這個“嗣”字當為“
”的簡省。郭店簡《尊德》中“亂”字的簡省也能說明“
→
”的簡省法則。
《尊德》23簡“亂”字寫作:
,基本結(jié)構(gòu)為:四個口,中間為“
”,下面為“又”。
《尊德》25簡“亂”字寫作:
,基本結(jié)構(gòu)為:四個口,中間為“幺”,下面為“又”。
另外,馬王堆漢墓竹簡《十問》 067簡:“家大亂”,“亂”寫作“
”,左邊的“
”被省作“糹”。[17](p530)馬王堆漢墓下葬于漢文帝二年(前168年),上距秦始皇統(tǒng)一文字60年左右,其文字承上啟下,其參考價值也不可忽視。綜合來看,可以斷定郭店簡的“糹 +司”結(jié)構(gòu)其實就是金文的“
+司”的結(jié)構(gòu)的簡省。這時候,在回顧《六書統(tǒng)》,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楊桓所收的 “
”字,音遲,其實就是“治”字。這正好回答了劉堅先生沒有解決的發(fā)音為“遲”的“治” 的本字的問題。
第二,古“治”字字形的關(guān)鍵元素是“司”,并非別有一“
”字。
從傳抄文獻與地下文獻中“治” 字字形來看,其字形的關(guān)鍵元素是“司”。趙立偉博士在其著作中說,石經(jīng)古文中的“
”、“
”“
”“
”“
”有一個共同的構(gòu)件“
”,傳統(tǒng)認為這是“司”的訛變,但是檢查古文字材料,“司”字都從
從口,與“
”在形體上并無直接聯(lián)系,所以,訛變說難以成立?!?/SPAN>
”當源自于古文字中的“
”字。[18](p267)趙博士此說難以成立。首先,他沒有檢索全部的古文“司”字字形,就直接下結(jié)論說“司” 字都從
從口。據(jù)筆者統(tǒng)計,《殷周金文集成》中“
”和“司”有一半以上的用法相同,經(jīng)典把“
”釋作“司”,不能用兩三個例子就予以推翻。其次,他并沒有認真分析“司”的字形,簡單否定了“
”與“
”之間的關(guān)系,同時也沒有認真分析“
”、“
”“
”“
”“
”的演變規(guī)律。歸結(jié)一句話,趙博士忘記了一個字多種寫法恰恰正是先秦古文的最大特點,而秦始皇之所以要“書同文”,首要的原因也在這里。
趙博士列舉的“
”、“
”“
”“
”是石經(jīng)古文的“詞”字, “詞”在郭店簡中有五種寫法:
(《老子丙》12簡)、
(《緇衣》7簡)、
(《成之聞之》32簡)、
(《成之聞之》 5簡)、
(《語叢四》01簡)。石經(jīng)古文的前三個字與“
”的結(jié)構(gòu)相同,后一個字與“
”相同。本文前述已經(jīng)論及 “
”是“
”的簡省,“
”由“
”“
”“
”三個元素組成,在書寫過程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減省筆畫的現(xiàn)象,但都基本不妨礙辨識。有一個需要注意的情況是,漢字的寫法往往會因為書寫工具的不同出現(xiàn)形體上的差異,這一點往往被漢字研究者所忽視。我在研究中發(fā)現(xiàn):書寫在竹簡上的字結(jié)構(gòu)都相對緊湊,多為上下結(jié)構(gòu),是因為竹簡的寬度有限而上下空間相對充足的緣故;而金文與石鼓文則不同,文字相對松散,多為左右結(jié)構(gòu),則可能是因為書寫空間相對充足的原因。
從傳抄文獻的“治”字字形來看,其“司”部寫法有:
、
、
、
、
、
、
、
、
(
)等。這里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司”及其變體都是“
”字的變體。在本文第一部分提到的“
”的“
”部,其實就是 “
”。傳抄文獻中“
”的右部既有 “
”字的變體“
、
、
、
、
、
”,又有“司”字。金文中 “
”又寫作“
”。這些都表明 “
”與“司”本是一字。從構(gòu)成元素來看,“
”與“
”完全相同,從用法上來看,“
”為“司”部文字的關(guān)鍵結(jié)構(gòu)。由此筆者認為,并不是別有一“
”字,“
”只是“
”的松散寫法。
第三,《說文》中的“亂”字是 “治”的古文形態(tài)。
《說文》中的“亂”字作“治” 解,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釋?!墩f文》大家段玉裁為了理順文意,在“治也”前加了一個“不”字。但是他改不了經(jīng)典中以“亂”作“治”的文字。如《尚書》中“予有亂臣十人”(《尚書·周書·泰誓》)作“治”解。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亂”字的結(jié)構(gòu)完全符合古“治”字的結(jié)構(gòu)。右部的“乙”正是傳抄文獻中“治”字的“
(
)”。郭店楚簡中有“亂”字8例,四種寫法,可以分三組:
第一組:
《老子甲》26簡:治之于其未亂;
第二組:
《尊德》23簡:為亂矣;《尊德》6簡:而后亂之;《尊德》22簡:其民必亂;
《尊德》5簡:亂其民;《尊德》25簡:此亂矣;《唐虞之道》28簡:亂之;
第三組:
《成之聞之》32簡:小人亂天常以逆大道;
粗略一看,覺得“亂”字和 “
”差不多。但是仔細辨識就會發(fā)現(xiàn)差別。首先,三組文字都是上下結(jié)構(gòu),不是左右結(jié)構(gòu),只和“亂”字的一半相似。其次,第二組第一個字為四個口、上下兩只手抓一束絲;第二個字則是四個口和下面一只手抓一束絲。第三組為一只手抓三束絲;第一組文字三束絲簡化成了兩根豎線夾著一束絲。相比之下,《說文》的“亂”字則為兩手抓在架子上的一束絲,右部還有一個“乙”字,許慎解釋說,“乙,治之也。”就是說,這個“乙”就是整理絲的工具。許慎說得如此明白,怎么可能是“不治”的意思呢?從傳抄文獻與出土文獻“司”的簡省情況來看,“亂”字右部的“乙”應當是司的簡省筆畫“
(
)”。
著名語言學家楊樹達先生曾撰《說“
”》一文,他說:余謂糹古文作
,
字所從之幺,乃古文糹之省作,許君以為從幺者,違誤甚明,
位幺字之中,蓋象用器收絲之形?!墩f文·竹部》云:“
,可以收繩也,”古文作互,
乃象互形也。絲繩同類之物,互可以收繩,亦可以收絲矣?!嘀^字當從爪從又,爪又皆謂手也。
從爪從又者,人以一手持絲,又一手持互以收之,絲易亂,以互收之,則有條不紊,故字訓治訓理也。如此則形義密合,許君之誤說顯然矣。 [19](p88)楊先生從
的角度來分析治理的意義無疑是發(fā)前人之所未發(fā),但是
哪一點也不象互形,兩者既不形似,又無義同?!?/SPAN>
”字的中間為 “
”,“
”只是一個架子, “
”就是掛在架子上的一束絲,并沒有“互”這個工具。沒有工具,僅僅用兩手理絲,只能是越理越亂。郭店簡的“亂”字,用了四個口,兩只手,若沒有工具“互”,也只能是“治絲益棼”了。我們從郭店簡的“
(司)”字就可以發(fā)現(xiàn)“
”不正是形象逼真的“互”形么?從“互”的簡省,可知許慎的“乙,治之也”誠非虛言。
對于這個“亂”字,郭沫若先生曾說:“治亂音既不同,義又相反,那里會有相反的東西來相訓的呢?假使亂可以訓治,訓理,那嗎理和治不也可以訓為亂嗎?為著一個‘亂’字,講《尚書》的人就每每鬧亂子,但在我們研究過殷周金文的人,這件怪事是已經(jīng)解決了的。古金文凡司徒,司馬,司空的司字都作
,有治理的意思,即治絲之象。有時也寫作辭(見《兮甲盤銘》),兩個字其實是一個字。古文的亂字只作
,或作
。亂字實在是別字,是
字寫錯了的。凡是古書上有亂字應該訓治的地方應該通作
,
就是辭?!?/SPAN>[20](p37)可遺憾的是,郭先生的觀點一直未能被人認同, 30年后,黃耀堃先生還在《說“亂”》一文中說,“近幾十年,特別是郭沫若等學者根本不承認‘亂’有‘治理’”一義?!?/SPAN>[21](p330)當然,從本文梳理來看,盡管郭沫若的觀點在舉證上缺少地下簡帛文字的佐證,但是他的基本觀點是正確的。
四 結(jié)論
從傳抄文獻到出土文獻,上文已基本理清了“治”字演變的脈絡。我們可以確認:“
”(
)字就是“治”的本字,“治理”就是它的本義。傳抄文獻與出土文獻在“治”字筆畫簡省規(guī)律上的高度一致,表明古代的文字學家在這個字的研究上是卓有成效的。雖然金文和先秦竹簡中沒有找到字形為“治” 的文字,但是依然不能妄下結(jié)論說先秦一定沒有字形為“治”的文字,不過,通過已有傳抄文獻與出土文獻的雙重證據(jù),本文梳理出了“治”字從“
→
→……→臺→治”的演變歷程(詳見圖1)。
圖1.“治”字字形演變圖
從郭店簡的以“臺”為“治”到睡虎地秦簡的13例有治理意義的“治”字,雖然只有短短100多年,但是期間經(jīng)歷了秦始皇統(tǒng)一文字的重大事件,這也許正是后人為了弄清楚“治”字的意義源頭花了上千年的時間的重要原因。因為統(tǒng)一文字后的“治”字與原來因形見義的古治字之間差別甚遠,后來人也就很難從新版治字的字形上準確求得其字義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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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bamboo.lib.cuhk.edu.hk/。郭店楚簡數(shù)據(jù)庫由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與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張光裕教授共同制作。“治”字的檢索結(jié)果為22例,經(jīng)與郭店楚簡圖版對照,發(fā)現(xiàn)《性自命出》58-59簡的兩個“治” 字未檢索出,其寫法與用法均與《六德》“門內(nèi)之治……門外之治”相同,故一并列入分析。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11月26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09年11月27日
贊賞里面對“余有亂臣十人”的解釋。
說實在的看得有點眼花繚亂的,可能是自己的功力不夠吧
楊先生您好:
拙意以爲那個“亂”字讀釋作“司、嗣”字就夠了,若如此“武王曰予有亂十人”亦較爲通順!
《論語 太伯》:“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集解》孔安國曰:“禹、稷、契、皋陶、伯益。”
“武王曰予有亂十人”,《集解》馬融曰:“亂,治也。治官者十人,謂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畢公、榮公、太顛、閎夭、散宜生、南宮適,其一人謂文母。”《釋文》:“予有亂十人,本或作亂臣十人非。”案:其中“文母”是女姓並非“治官”!
《釋文》:“予有亂十人,本或作亂臣十人非。”案:唐石經(jīng)旁注加“臣”字。唐卷子本、斯800、伯3194、伯3705、元盱郡覆宋本《集解》、宋《監(jiān)本互注》、朱子《集注》、山井鼎簽識《註疏》本作“亂臣十人”;正平本《集解》、京大藏鈔本《義疏》、文明九年鈔本《義疏》、天文二年刊本作“亂臣十人”。《左傳·襄公廿八年》叔孫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亂十人,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昭公》“二十四年,春,王正月,辛丑,召簡公、南宮嚚以甘桓公見王子朝。劉子謂萇弘曰:‘甘氏又往矣。’對曰:‘何害?同德度義?!洞笫摹吩?,「紂有億兆夷人,亦有離德;余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此周所以興也。君其務德,無患無人。’”
zqc4124:
楊先生您好:
拙意以爲那個“亂”字讀釋作“司、嗣”字就夠了,若如此“<SPAN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隸書; mso-bidi-font-family:
趙先生,因瑣務繁忙,很長時間沒有登錄本站了。遲復,甚歉!我覺得,“司”其實就是“治”的字源字,但是凡是做“治”之處,都不能釋作“司”。因為,先有司,后有治。治的用法是在司的基礎(chǔ)上發(fā)展了的。盡管司至今仍有治理的意義,但是發(fā)展了的語言不可能舍棄當下,恢復遠古用法。本文所引用的出土文獻,均為有可靠傳世文本佐證的“治”字用法,在此基礎(chǔ)上再展開字形的研究。并結(jié)合歷代的文字學成果進行佐證。當然,掛一漏萬,錯漏難免,還請趙先生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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