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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蘇氏藏秦戈銘文補(bǔ)釋
(首發(fā))
石繼承
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08級碩士
《中國歷史文物》2009年第2期刊載的梁云《秦戈銘文考釋》一文,公布了加拿大籍華人蘇致準(zhǔn)先生所藏的一件具銘秦戈。戈內(nèi)正面上穿旁及其下豎刻銘文2行14字,援部正面銘文1字、背面2字,梁云釋文如下:
七年丞相奐殳造咸□ (陽)公帀(師)
工游。(戈內(nèi)正面)
公。(戈援正面)
□義。(戈援背面)
對此梁文已作了較為全面的討論。其中“咸□(陽)工帀(師)
”,梁文原稱:“‘咸’后之字不識,應(yīng)屬工匠誤刻;可能因?yàn)槭橇砥鹨恍械氖鬃?,工匠匆忙之下刻成‘咸’字的開頭幾筆,醒悟后已經(jīng)不好改正,遂置之不理。……按秦戈通例,‘咸’后為‘陽’?!苯癜矗赫`刻之說可從,但其后不必補(bǔ)“陽”字。這里的“咸”其實(shí)是“咸陽”省稱。秦十四年相邦冉戈銘“櫟陽”省稱“櫟”,秦陶文戳記中“云陽”省稱“云”、“瀕(頻)陽”省稱“瀕”、“熒陽”省稱“熒”、“曹陽”省稱“曹”,也出現(xiàn)了將“咸陽” 省作“咸”的情況。[1] 又“工師”之名,從刻銘圖片看,原釋作“
”字也不妥,宜存疑。
戈援背面所刻二字,原釋為“□義”,以為置用地名。細(xì)審原銘,所刻置用地名實(shí)作下揭之形:

首字乃“沙”字,變形較為嚴(yán)重,但從水從少仍可確定。末字與常見“義”字寫法不類,秦兵銘中之“義”字作:
十三年相邦義戈(《殷周金文集成》11394B)
四年相邦義戈(《西漢南越王墓》圖版二二)
五年相邦呂不韋戟(《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匯編》644)
七年相邦呂不韋戟(同上645)
皆為從羊從我之形??梢娫瓕⑺尀椤傲x”字顯然不妥。已知確釋的秦漢文字中“羨”字或作:
張家山漢簡《算數(shù)書》簡24
魏孔羨碑(《隸辨》卷四)
云夢龍崗六號秦墓木牘[2]
圉令趙君碑(《隸辨》卷四)
上部從“羊”(《說文》㳄部以為“羨”字從“羑”?。?,下部從“次”或“㳄”。秦漢文字中從“㳄”往往省作“次”,與“次”多有訛混,如秦漢簡帛文字中原本從“㳄”之“盜”字,亦可寫作從“次”的“盜”:
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19
馬王堆帛書《經(jīng)法》第18行(此據(jù)《馬王堆簡帛文字編》中摹本)
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簡17
云夢龍崗秦簡121
在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盜”字既有作
(簡19)者,又有作
(簡20)者,其變化與“羨”或作“羨”完全相同。
因此,將作為置用地名的刻銘釋為“沙羨”,應(yīng)該沒有疑問。某私人藏家所收藏的一件秦矛,其骹部亦刻有“沙羨 ”:

與戈銘寫法基本相同,可資比較?!吧沉w”一地,還見于龍崗秦墓所出土的木牘:
鞫之:辟死,論不當(dāng)為城旦。吏論:失者,已坐以論。九月丙申,沙羨丞甲、史丙,免辟死為庶人。令自尚也。[3]
《荀子·強(qiáng)國篇》:“今秦南乃有沙羨與俱,是乃江南也?!薄稘h書·地理志》、《后漢書·郡國志》并以沙羨為江夏郡屬縣?!端?jīng)·沔水》:“(沔水)又南至江夏沙羨縣北,南入于江?!?又《江水》:“(江水)又東北至江夏沙羨縣西北,沔水從北來注之?!鄙沉w一地于秦時(shí)當(dāng)屬南郡?!稘h志》“南郡,秦置”,王先謙《補(bǔ)注》引習(xí)鑿齒《襄陽記》:“秦并天下,自漢以南為南郡。”與《水經(jīng)》所述正合。其地至漢時(shí)屬江夏郡,所治在今湖北武漢武昌區(qū)西金口附近。
本文寫作過程中得到施謝捷老師的幫助,謹(jǐn)致謝忱!
[1] 參看俞偉超《秦漢的“亭”、“市”陶文》,收入氏著《先秦兩漢考古學(xué)論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施謝捷《秦兵器刻銘零釋》注〔12〕,《安徽大學(xué)學(xué)報(bào)》2008年第4期。
[2] 參看劉信芳、梁柱編著《云夢龍崗秦簡》第46頁,科學(xué)出版社,1997年。另中國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龍崗秦簡》(中華書局2001年版)將此字摹作“
”。細(xì)審原牘照片,似仍當(dāng)以劉、梁書所摹為是。故此處從前者。
所論甚是。或有人疑“羨”所從為三點(diǎn),但細(xì)審原圖,當(dāng)以石君繼承所摹,作兩點(diǎn)為是。文中所舉私人所藏秦矛亦可為證。
所引龍崗秦簡“辟死”,釋作“辟”的字有點(diǎn)怪,也與文意中的從輕發(fā)落的情形不大合拍,似可釋作“辜死”。辜死在秦漢簡比較常見,在文中處于不當(dāng)論而免為庶人的境地,正與其辜死的情形相近。
鄭公渡:
所引龍崗秦簡“辟死”,釋作“辟”的字有點(diǎn)怪,也與文意中的從輕發(fā)落的情形不大合拍,似可釋作“辜死”。辜死在秦漢簡比較常見,在文中處于不當(dāng)論而免為庶人的境地,正與其辜死的情形相近。
「辟死」,人名。不得釋作「辜死」。漢印以「辟死」?fàn)?wèi)名的有「辟死」、「馮辟死」、「連辟死」、「王產(chǎn)-辟死」等。
近日翻閱西林昭一先生所編的《簡牘名蹟選》(二玄社,2009),發(fā)現(xiàn)此書收入了更為清晰的龍崗木牘照片。其中本文所涉及的“羨”字作
,上部所從的“羊”實(shí)爲(wèi)豎筆直貫而下,與本文所舉秦矛上的刻銘相似。因此此前所發(fā)表的兩個(gè)摹本都是有問題的。而本文所引此字及注2的說法也有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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