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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fā))
程燕
安徽大學(xué)中文系
(一)
上博七《武王踐阼》中有一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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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以下簡稱復(fù)旦讀書會)認為:此字從“宀”,從“人”,從“匕”,未知當(dāng)釋為何字。《大戴禮記》相應(yīng)處作“側(cè)”?!般憽倍嘤许崳亩酥懲橐徽拢ㄔ斚伦⒖讖V森說),上文“戒”(職部)、“悔”(之部),下文“志”(之部)、“代”(職部),可見此章之職部通押。則此字當(dāng)從《大戴禮記》讀為“側(cè)”(職部)?!胺磦?cè)”指翻來覆去轉(zhuǎn)動身體,往往是愁苦時的行為,“民之反側(cè) ”或即指“百姓的疾苦”。[①]
又有學(xué)者分析此字下部為“北”,讀為 “民之反倍” (網(wǎng)名:東山鐸);或分析為從“宀”,從“人”,“矣省聲”(網(wǎng)名:苦行僧)。[②]蘇建州先生以為此字下部實為“色”字變體,只是將“色”字的左右偏旁互換而已。[③]
按,此字可能從“宀”,“北”聲,隸作“
”,讀作“側(cè)”。古音“北”屬幫紐職部,“側(cè)”屬莊紐職部,二者疊韻通假。《釋名疏證》:“側(cè),偪也?!?A title="" href="#_edn4" name=_ednref4>[④]此乃聲訓(xùn)。偪亦屬幫紐職部,故可為 “
”、“側(cè)”通假之佐證。且將此字釋為“
”與本章押韻正合。
(二)
上博七《鄭子家喪》簡5中有“毋敢 㔾(犯)門而出”,㔾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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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釋作“厶(私)”,何有祖先生認為此字當(dāng)隸作“㔾”,讀作“犯”。 犯門指違禁強行打開城門?!蹲髠鳌废骞辏骸澳嗣岁笆?,曰:‘毋或如臧孫紇於國之紀(jì),犯門斬關(guān)?!蓖喲约啊俺恰?,此處“門”當(dāng)指城門。[⑤]何文列舉了楚簡中 “犯”字形體:
語叢三45
容成氏51
從政甲16
不難看出,上博簡
與“犯”所從的
、
、
明顯不同,所以將此字釋作“ 㔾”恐不確。
復(fù)旦讀書會認為此字當(dāng)爲(wèi)“丁”字,疑讀作“當(dāng)”,“毋敢當(dāng)門”意為“棺木不許從城門出城?!?A title="" href="#_edn6" name=_ednref6>[⑥]按,作者對文義的理解是可取的。但正如作者所言上博七的
折筆比“丁”字寫的長,還是有區(qū)別的。另外,讀作“當(dāng)門”似乎與“棺木不許從城門出城”意思聯(lián)系不大。我們懷疑此字可能是“夕”?!跋Α弊稚喜┖喠?xí)見:
上博四•柬9
上博五•姑1
上博六•競3
上博六•用15
顯而易見,上列“夕”字的結(jié)構(gòu)、筆勢皆與上博七
同,只是虛框與填實的不同,古文字中填實與虛框往往無別。
“夕”在簡文中讀作“藉”。夕,邪紐鐸部;藉,從紐鐸部,二者音近可通。夕與昔二聲系通假例證可參見《古字通假會典》905頁“昔與夕”條。藉有踐踏之義?!盾髯印ふ罚骸肮矢F藉而無極?!睏顐娮ⅲ骸敖?,踐履也?!薄蹲髠鳌ふ压四辍罚骸班h人藉稻”孔穎達疏:“藉,踐履之義。”簡文“毋敢藉門而出”即不敢踏著門出去。
[①]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武王踐阼》校讀,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08年12月30日。
[②]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論壇。
[③] 蘇建州《〈上博七·武王踐阼〉簡6“
”字說》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08年12月31日。
[④] 畢沅《釋名疏證》70頁,商務(wù)印書館,1936年。
[⑤]何有祖《上博七〈鄭子家喪〉劄記》,武漢大學(xué)簡帛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08年12月31日。
[⑥]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鄭子家喪〉校讀》2008年12月31日。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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