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獾獾之臑:北大簡(肆)《反淫》篇“臒臒之濡”試析
歐佳
(西南大學(xué)漢語言文獻(xiàn)研究所)
摘 要:《北京大學(xué)藏西漢竹書(肆)》所收錄的《反淫》是出土漢代文學(xué)文獻(xiàn)中的重要作品。通過與傳世文獻(xiàn)中《七發(fā)》及《呂氏春秋·本味》的對比,并結(jié)合釋文意見,文章就《反淫》篇“臒臒之濡”的具體釋義提出了新解,認(rèn)為“濡(臑)”不當(dāng)理解為“熟爛”,而應(yīng)取其“動物前肢”之意。但“臒臒(貛獾)”究竟指何種動物仍待考察。
關(guān)鍵詞:北大簡;《反淫》;臒臒之濡;獾獾之炙;臑
為《北京大學(xué)藏西漢竹書(肆)》所收《反淫》是一篇出土西漢佚賦。出土簡帛文獻(xiàn)中有關(guān)古代詩賦的材料,目前所見還不太多[1],故《反淫》的史學(xué)意義和文學(xué)價值不言自明。自該篇公布以來,學(xué)者們對文章字詞釋文展開了熱烈的研究討論,可謂精彩紛呈。但在閱讀簡文及各家考釋成果之時,筆者發(fā)現(xiàn)現(xiàn)有研究對《反淫》篇內(nèi)容的解讀尚有值得商榷補充之處,有關(guān)“臒臒之濡”一語的理解即其中之一?,F(xiàn)在各家觀點基礎(chǔ)上,綜合其他文獻(xiàn)材料,對此進(jìn)行粗淺考釋。率爾操觚,祈請方家批評指正。
“臒臒之濡”見于《反淫》簡一二、一三、一四對“飲食滋味”的描述:
鶬之美,□□醬菹;楚英之昔(臘),菜以山膚;濮之肉,
(芼)以筍蒲;陽山之蔡(穄),騖水之苽(菰);勝勝(猩猩)之啗,旄象之腬;變(鸞)馮(鳳)之卵,臒臒(獾獾)之濡(臑)。伊尹煎熬,狄(易)牙調(diào)和,芬芳
(燠)熱,過之咽唾。[2]
關(guān)于“臒臒之濡”,有兩處頗為難解。一為“臒臒”。釋文認(rèn)為“即獾獾”,并進(jìn)一步解釋:“《呂氏春秋·本味》:‘獾獾之炙?!哒T注:‘獾獾,鳥名,其形未聞。獾,一作獲?!倍恰板Α?,釋文認(rèn)為該字“與‘臑’均日母候部,可通?!逼湔f可從,故“臒臒之濡”當(dāng)可讀為“獾獾之臑”。不過,關(guān)于“臒臒之濡”的具體所指,釋文所言或可商,而其中關(guān)鍵又在于對“濡(臑)”的理解。
釋文認(rèn)為:“臑:熟爛?!辈⒁跻葑ⅰ冻o·招魂》“肥牛之健,臑若芳些”為據(jù)。附錄中的《〈反淫〉字詞考釋》(下文簡稱《考釋》)對此又有補充。該文先歸納了“臑”的五項音義:“(一)乃到切,人或動物前肢?!ǘ┤酥烨?,肱骨。(三)人之切,煮熟。(四)怒困切,肉醬?!ㄎ澹┠斯芮?,溫暖?!苯酉聛硪墨I(xiàn)進(jìn)一步闡明“‘臑’之音義關(guān)系比較復(fù)雜”。最后的案語則仍以《呂氏春秋·本味》“獾獾之炙”及“以‘烤肉’釋‘炙’”為據(jù),認(rèn)為應(yīng)“以‘熟爛’釋‘臑’”。[3]
以上考釋主要從前人對同類或相似文獻(xiàn)的注疏入手取材論證,是簡牘文字考釋的慣常做法。不過,由于文獻(xiàn)的具體用語與整體文意息息相關(guān),故考釋字詞當(dāng)不能脫離對上下文意的整體把握,應(yīng)回歸文本本身進(jìn)行探究。然若從《反淫》文本出發(fā)對“臒臒之濡”加以考慮,釋文的看法則似乎難以成立。
《反淫》中,“臒臒之濡”緊隨于“勝勝之啗”、“旄象之腬”、“變馮之卵”之后,系并列關(guān)系,則“臒臒之濡”在句法上當(dāng)與此三者一致。依釋文意見,“勝勝”即猩猩,“旄象”是旄牛和大象,“變馮”即鸞鳳,皆指動物,故與此對應(yīng)的“臒臒(獾獾)”自不必言亦當(dāng)指一種動物。又由于“勝勝(猩猩)”、“旄象”、“變(鸞)馮(鳳)”都僅言動物本身,而不能直接加以烹煮,故才需要以“啗”、“腬”和“卵”指出具體用來烹飪食用的部分。同理,“濡(臑)”也應(yīng)當(dāng)是用以指明來自“臒臒(獾獾)”這種動物的可用來烹飪的某部分,而不宜作“熟爛”解。
《考釋》在討論“臒臒之濡”時還提到《七發(fā)》中的一處內(nèi)容:“《文選》枚乘《七發(fā)》‘熊蹯之臑’李善注:‘左氏傳曰:‘宰夫臑熊蹯不熟?!斗窖浴吩唬骸?,熟也,音而?!嘁浴灐癁閯釉~,取第(三)項音義。”的確,“熊蹯之臑”與“臒臒(獾獾)之濡(臑)”在句法用詞上似乎也頗為相似,對《七發(fā)》之“臑”的理解當(dāng)有助于探求《反淫》之“濡(臑)”的字義。不過,《反淫》該篇雖與枚乘《七發(fā)》關(guān)系密切,內(nèi)容結(jié)構(gòu)上多有相同,可供對讀。[4]但兩相對比卻不難發(fā)現(xiàn),《七發(fā)》與《反淫》對“飲食滋味”的描寫在組織安排上實有較大區(qū)別,對《七發(fā)》中“臑”的釋義也并不適用于《反淫》之“濡(臑)”。
先看敘述順序?!镀甙l(fā)》[5]中的這段文字首先列舉了兩種主料及輔料的組合:“犓牛之腴,菜以筍蒲。肥狗之和,冒以山膚?!崩钌谱ⅲ骸半椋瓜路收??!?,謂和羹也?!薄安恕?、“冒”二字皆有加入蔬菜調(diào)和之意。雖然之后插入了兩種似乎已煮熟的糧食:“楚苗之食,安胡之飯。摶之不解,一啜而散?!钡又驼f:“于是使伊尹煎熬,易牙調(diào)和?!倍酉聛聿攀牵骸靶荃熘?,芍藥之醬。薄耆之炙,鮮鯉之鱠。秋黃之蘇,白露之茹。蘭英之酒,酌以滌口。山梁之餐,豢豹之胎。”也就是說,與“熊蹯之臑”并列的“芍藥之醬”、“薄耆之炙”、“鮮鯉之鲙”等內(nèi)容都出現(xiàn)在兩位先秦名廚的“煎熬”和“調(diào)和”之后,當(dāng)表示經(jīng)過烹飪加工,而“醬”、“炙”、“鲙”皆正是已經(jīng)處理好的可以食用的食物。之后的“蘭英之酒”可直接飲用,“山梁之餐,豢豹之胎”則應(yīng)是互文手法,意指雉雞、豹胎做成的食物,則此處確當(dāng)以“臑”之“煮熟”意表“熊蹯”經(jīng)烹飪后的“熟爛”狀態(tài)。
但《反淫》卻先列舉出了所有食材:前三組也是主菜搭配輔料的組合,結(jié)合釋文意見,“
鶬之美,□□醬菹”當(dāng)指肥美的水禽配以醬腌菜;“楚英之昔(臘),菜以山膚”當(dāng)指楚之英地所產(chǎn)干肉要加入蔬菜;“濮之肉,
(芼)以筍蒲”當(dāng)指濮地所產(chǎn)之肉要用菜調(diào)和;后三組中每組各述兩種,僅言產(chǎn)地或出處,“臒臒之濡”正在其中。結(jié)合釋文意見,“陽山之蔡(穄)”意為陽山所產(chǎn)的糜子,“騖水之苽(菰)”意為騖水所產(chǎn)的茭白,“勝勝(猩猩)之啗”即猩猩的嘴唇[6],“旄象之腬”即旄牛和象的肥美之肉,“變(鸞)馮(鳳)之卵”即鸞鳳產(chǎn)的蛋。但不管是組合還是獨立,這些都應(yīng)該是需要烹熟或調(diào)味的食材,故下文才有“伊尹煎熬,狄(易)牙調(diào)和”,以至“芬芳
(燠)熱,過之咽唾?!弊詈蟛攀恰皰隆局坎粴В秽ǘⅰ钡摹俺缰?,旋(玄)山之飯”。雖然《反淫》將“飯之美者”安排在了兩位名廚之后,但與“臒臒(獾獾)之濡(臑)”并列的仍是需要烹調(diào)加工的三組組合食材和五種獨立食材,尤其是“臒臒(獾獾)之濡(臑)”更是緊隨于三種來自動物的未經(jīng)加工的食材之后。且若“濡(臑)”取“熟爛”意,又還何須“伊尹煎熬,狄(易)牙調(diào)和”?故將“濡(臑)”理解為“煮熟”、“熟爛”或“煮得熟爛的肉”,完全與整體文意相左。
再看具體用詞?!镀甙l(fā)》中的“熊蹯”即熊掌,“薄耆”乃切成薄片的獸脊肉,二者都已經(jīng)過初步處理,甚至備料處理;而“鮮鯉”是做“鲙”,即魚生,“芍藥”則做醬,故基本可以整體入饌。換言之,這些食材都已是具體要食用的部分,可直接用于烹調(diào)成菜,李善注“薄耆之炙”為“薄切獸耆之肉以為炙”即正合此意,故此處之“臑”可釋為“煮熟”。不過,“臑”之“熟”意或應(yīng)來自“胹”之假借?!冻o·招魂》云:“肥牛之健,臑若芳些。”王逸注:“腱,筋頭也。臑若,熟爛也。言取肥牛之健,熟爛之,則肥濡
美也?!贝擞靡耘胫蟮氖欠逝L憬钜活?,與熊蹯同是經(jīng)過處理可用于烹飪的具體食材,且同樣言“臑”。黃靈庚《疏證》曰:“《文選》唐寫本‘臑’作‘胹’?!堆a注》引《釋文》‘胹’作‘?’。案:胹、?同。臑,借字?!墩f文·肉部》:‘胹,爛也。從肉,而聲。’”[7]即已辨明“臑”與“胹”之間的假借關(guān)系。而與《七發(fā)》李善注所引不同,今本《左傳·宣公二年》言:“宰夫胹熊蹯不熟?!?a href="#_edn8" name="_ednref8" title="">[8]今本《方言》亦曰:“胹、飪、亨、爛、糦、酋、酷,熟也?!?a href="#_edn9" name="_ednref9" title="">[9]皆用“胹”而非“臑”。且正如前文分析,《反淫》中的“臒臒(獾獾)”
指的是動物本身,應(yīng)當(dāng)不能直接烹飪,故與之組合的“濡(臑)”亦不可作“煮熟”或“熟爛”解。所以,雖然粗看之下“熊蹯之臑”與“臒臒(獾獾)之濡(臑)”在句法用詞上似頗為相類,但實際所指卻迥然有別,二者之“臑”并非同意。
那么,《反淫》中的“臒臒(獾獾)之濡(臑)”該作何解為宜?《呂氏春秋·本味》所載及后人注疏當(dāng)可提供一些線索?!斗匆分小皠賱伲ㄐ尚桑┲畣洝敝痢澳熌熤Α边@四組文字與《呂氏春秋·本味》中“肉之美者”的一段描述在形式和內(nèi)容上也頗為類似,《本味》曰:“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雋觾之翠,述蕩之
,旄象之約。流沙之西,丹山之南,有鳳之丸,沃民所食?!?a href="#_edn10" name="_ednref10" title="">[10]可見其與《反淫》“臒臒(獾獾)之濡(臑)”所在部分更趨一致,故可供對讀比較的價值更大。為論述方便,還是先跳過“獾獾之炙”看另外五種食材。需要說明的是,今人陳奇猷曾結(jié)合前人注疏和考釋成果對這段文字中的名物所指進(jìn)行過考辨分析,理清了不少疑難問題,[11]現(xiàn)結(jié)合陳先生的意見加以討論。
“猩猩之唇”[12]和“鳳之丸”表意較明,自不必說?!半h觾之翠”,高誘注:“鳥名也。翠,厥也。其形未聞也。”陳先生考作“肥燕之尾肉”,可從。“述蕩之
”,高誘注:“獸名?!?span>![]()
綜合以上分析,《反淫》中的“濡(臑)”應(yīng)該是一種來自“臒臒(獾獾)”身上未經(jīng)烹煮的食材,故不當(dāng)釋為“煮熟”或“熟爛”,而應(yīng)以“動物前肢”[16]釋“濡(臑)”為長。
《說文·肉部》:“臑,臂,羊矢也。”[17]其表意略有不明。段玉裁云:“許書之體,本多言‘曰某’,轉(zhuǎn)寫者多改‘曰某’二字爲(wèi)一‘也’。字既改‘曰臑’為‘也’,又誤羊豕?fàn)?wèi)矢,襲繆者久矣?!辈⒏秊椋骸澳灒?,句。羊豕曰臑。”還說:“許書嚴(yán)人物之辨,人曰臂,羊豕曰臑,此其辨也。……人臂無稱臑者?!^人之臂,在羊豕則曰臑也?!?a href="#_edn18" name="_ednref18" title="">[18]由此,則羊豬等牲畜的前肢曰“臑”。《史記?龜策列傳》引古之傳說:“?。敚┣白隳灩谴┡逯?,……以入深山大林中,不惑。”《集解》引徐廣曰:“臑,臂?!?a href="#_edn19" name="_ednref19" title="">[19]也明言臑屬前肢。鄭玄注《儀禮?鄉(xiāng)飲酒禮》亦曰:“凡牲,前脛骨三:肩、臂、臑也?!?a href="#_edn20" name="_ednref20" title="">[20]而牲畜之“臑”還是祭祀用肉。如《儀禮?特牲饋食禮》言進(jìn)行特牲饋食禮時,尸俎所承為特牲,即一豕之“右肩、臂、臑、肫、胳……”清胡培翚《正義》引《禮經(jīng)釋例·釋牲》:“前體謂之肱骨,又謂之前脛骨。肱骨三:最上謂之肩,肩下謂之臂,臂下謂之臑?!?a href="#_edn21" name="_ednref21" title="">[21]則混言之,“臑”當(dāng)可謂“動物前肢”,析言之可謂“動物前肢下段”。那么,《反淫》的“臒臒(獾獾)之濡(臑)”可理解為“臒臒(獾獾)”的前腿或前腿下部,當(dāng)同屬“肉之美者”。
不過這樣一來,“臒臒”的解釋更成為了需要考慮的問題。高誘注《呂氏春秋·本味》謂“獾獾”為“鳥名”。此當(dāng)本自《山海經(jīng)·南山經(jīng)》所謂“其狀如鳩,其音若呵”的“灌灌”。而《反淫》該部分內(nèi)容又與《本味》十分近似,或即脫胎于此,那么《反淫》之“臒臒”與《本味》之“獾獾”或許仍指同一物。不過,將“獾獾之炙”解為“某種鳥的足底肉”尚且可通,但就兩漢文獻(xiàn)來看,“臑”基本用于四足動物,也只有四足動物方有前肢可言,若“臒臒”是鳥則恐難以成立。
然而,陳奇猷先生在解讀“獾獾之炙”時,不但認(rèn)為“炙”指腳掌,更徑直謂“獾獾”為鼬科獾屬的豬獾或狗獾。此說雖于文意更顯合理,用于“臒臒(獾獾)之濡(臑)”亦可說通,但遺憾的是,陳先生沒有給出“獾獾”是“豬獾或狗獾”的理據(jù)。而另查傳世文獻(xiàn),除《呂氏春秋》外,以“獾獾”稱鼬科獾屬動物的較早用例見于初唐劉知幾《史通·言語》所收西魏童謠:“獾獾頭團欒,河中狗子破爾苑。”[22]兩漢文獻(xiàn)則基本稱“獾”,而鮮見有類似“獾獾”的用例。
不過前人似乎一直未注意到《山海經(jīng)》中尚有一種名為“讙”或“讙讙”奇怪動物,從名稱和出處來看似乎也與《反淫》之“臒臒”有關(guān)?!渡胶=?jīng)·西山經(jīng)》言:“……翼望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貍,一目而三尾,名曰讙。其音如奪百聲,是可以御兇,服之已癉?!?a href="#_edn23" name="_ednref23" title="">[23]《太平御覽》則引作:“翼望之山,有獸狀如貍,一目而三尾,名曰讙讙。其音如百聲,是可以御兇,服之已癉?!?a href="#_edn24" name="_ednref24" title="">[24]依釋文意見,“臒”讀作“獾”,并引郝懿行《箋疏》:“灌灌,郭云或作‘濩濩’?!癜福蹬c灌、獲與濩,俱字形相近,即此鳥明矣?!倍白挕迸c“灌”、“獾”亦字形相近且皆從雚得聲,也極有可能出現(xiàn)訛誤或通假。且“讙”(或“讙讙”)為獸,正是四足動物,服之又可治病,以其前肢入饌似也合理。雖然這種動物外貌古怪,恐非現(xiàn)實所有,但卻也和“勝勝(猩猩)”、“旄象”、“變(鸞)馮(鳳)”一樣見于《山海經(jīng)》,不僅有相同出處,且同樣亦幻亦虛。因此,《反淫》中的“臒臒”或可能是指這種狀如貍的怪獸“讙讙”。
當(dāng)然,目前仍缺少有力的證據(jù)對“臒臒”所指加以佐證,因而此說也僅是提供一種猜測。故嚴(yán)格來說,“臒臒”究竟為何種動物仍待進(jìn)一步考察。
(本文受中央高?;究蒲袠I(yè)務(wù)費專項資金“出土文獻(xiàn)、文物與漢賦名物新證”(SWU1709457)資助。)
(致謝:本文寫作過程中,蒙王化平老師悉心指導(dǎo),特此表示感謝。)
[1]李零:《簡帛古書與學(xué)術(shù)源流(修訂本)》,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8年,第358頁。
[2]北京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研究所編:《北京大學(xué)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24頁。按:本文所引簡文及釋文等皆據(jù)該書,下文不再一一標(biāo)注。
[3]邵永海:《<反淫>字詞考釋》,北京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研究所編《北京大學(xué)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24頁。
[4]《<反淫>與<七發(fā)>文字異同對照表》,北京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研究所編《北京大學(xué)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44—150頁。
[5][南朝·梁]蕭統(tǒng)編,[唐]李善注:《文選》卷三十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1986年,第1559—1573頁。
[6]按:蕭旭先生認(rèn)為“啗”當(dāng)指“舌”,見《北大漢簡(四)<反淫>校補》,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841
[7]黃靈庚:《楚辭章句疏證》,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2049。
[8][周]左丘明傳,[晉]杜預(yù)注,[唐]孔穎達(dá)正義:《春秋左傳正義》卷二十一,[清]阮元校刻《十三經(jīng)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頁1867。
[9]華學(xué)誠,王智群,謝榮娥等:《揚雄方言校釋匯證》,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516。
[10]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45頁。
[11]《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57—760頁?!?span><呂氏春秋>記載的幾種美味肉食》,收入氏著《晚翠園論學(xué)雜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12]另有說法認(rèn)為“猩唇”并不是猩猩的嘴唇,而當(dāng)是由麋鹿嘴唇干燥后制成。
[13]邵永海:《<反淫>字詞考釋》,北京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研究所編《北京大學(xué)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73—182頁。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59—760頁。
[14]許維遹撰,梁運華整理:《呂氏春秋集釋》,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315頁。按:《呂氏春秋集釋》卷首“引用諸書姓氏”之“王念孫”條言:“著《讀書雜志》、《呂氏春秋校本》(即《呂氏春秋雜志》初稿,依畢刻本)。”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亦載引王氏此二書。查《讀書雜志》,不見有“炙”條,則此當(dāng)出自《呂氏春秋校本》。而據(jù)張錦少《王念孫古籍校本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考證,許氏所說王念孫著《呂氏春秋校本》實為王念孫對畢沅??獭秴问洗呵铩返呐1?。由于該本現(xiàn)藏臺灣中研院傅斯年圖書館,大陸似未有影印出版,故筆者未可得見,亦未能核查王氏原注。
[15]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57頁。
[16]按:《考釋》謂“臑”有“人或動物的前肢”意,恐不確。“臑”當(dāng)僅指“動物前肢”,詳見下文論述。
[17][漢]許慎:《說文解字(附檢字)》卷四,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87頁。
[18][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許惟賢整理:《說文解字注》卷四,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第301—302頁。
[19][漢]司馬遷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馬貞索引,[唐]張守節(jié)正義:《史記》卷一百二十八,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3227—3228頁。
[20][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儀禮注疏》卷十,[清]阮元校刻《十三經(jīng)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頁990。
[21][清]胡培翚撰,段熙仲點校:《儀禮正義》卷三十六,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215頁。
[22][唐]劉知幾撰,[清]浦起龍釋:《史通通釋》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52頁。按:對其具體內(nèi)容的考察可參見高殿石:《中國歷代童謠輯注》,濟南,山東大學(xué)出版社,1990年,第111頁。
[23]袁珂:《山海經(jīng)校注(最終修訂版)》,北京,北京聯(lián)合出版公司,2014年,第50—51頁。
[24][宋]李昉:《太平御覽》卷九百一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4045頁。按:通行本原經(jīng)文“名曰讙”下有小字郭璞注:“讙音歡,或作原。”郝懿行也發(fā)現(xiàn)其與《太平御覽》所引文字有異,言:“疑郭注‘讙’字本在經(jīng)文,傳寫者誤入郭注耳?!保?span>[清]郝懿行箋疏,范祥雍補校:《山海經(jīng)箋疏補?!肪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76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8年10月4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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