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吳王壽夢之子劍銘的補充意見和推測
(首發(fā))
董珊
北京大學(xué)文博考古學(xué)院
《文物》2005年第2期刊登曹錦炎先生《吳王壽夢之子劍銘文考釋》,此文發(fā)表并深入研究了1997年在紹興出土的一柄有40字銘文的“吳王壽夢之子”劍。此劍銘對研究春秋吳國史很重要,但因銹蝕利害,有些關(guān)鍵性的字很不清晰,這里有點補充意見和一些推測,寫出來聊供大家參考。
先據(jù)我的看法寫出該劍銘文:
攻
(敔-吳)王姑□![]()
(壽)夢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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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弟未,初命伐□(
?(鄛)?),[又(有)]隻(獲)。
(荊)伐
(徐),余
(寴-親)逆攻之,敗三軍,隻(獲)□□,攴(縛)七邦君。
“姑□
壽夢”即壽夢,《世本》稱“孰姑”,《春秋》稱“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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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隸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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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按:同人所作之劍,見于《考古》2000年第4期陳千萬先生《湖北谷城縣出土“攻王![]()
此
” 劍》所發(fā)表的一柄“攻王![]()
此
自乍元用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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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即一代吳王“![]()
此
”。兩劍銘中分別被隸定為“
”、“
”的兩字字形相同,左半從余從車,當隸定為“
”。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冬,齊慶封奔魯,“既而齊人來讓,奔吳,吳句馀予之朱方”。曹文、陳文都已據(jù)此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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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此
”,即《左傳》“句馀” 。但句馀是誰,注疏家有服虔的“余祭說”,杜預(yù)“馀眜說”這兩種說法。陳文從杜注,曹文從服注。究竟哪種說法是對的,仍需我們再次清理有關(guān)的文獻記載。
《史記·吳太伯世家》倒錯馀祭與餘眜二王在位之年,據(jù)《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閽戕戴吳”,戴吳即馀祭,可以糾正這個倒錯。慶封奔吳事,《左傳》記在襄公二十八年,當馀祭三年,翌年馀祭死,馀眜立。司馬貞《史記索隱》及清梁玉繩《史記志疑》已有詳辨,定論為馀祭在位4年,餘眜17年,可以為據(jù)。因此賜慶封朱方的吳君句馀,理應(yīng)是當時的吳王馀祭。而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維護杜注,因慶封歲末始奔魯,從而懷疑奔吳或不在當年,進而又疑賜邑之事也不在當年,其理由無當,不足為據(jù)。
據(jù)上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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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此
”)即句馀,句馀乃是馀祭。曹先生的這個看法是正確的。
《史記·吳太伯世家》載壽夢有四子:諸樊(謁、遏)、馀祭(句馀、戴吳)、餘眜(夷末)、季札,前三子先后為吳王。以上異名詳見《史記集解》與《正義》。那么紹興新出的這件壽夢之子劍的器主是誰?
先來看曹先生的看法。
曹錦炎先生在文章開頭說:“從銘文可知,器主吳王壽夢之子,即後來即位為吳王的餘祭”(67頁),在后文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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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器主(73頁),且論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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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餘祭(68-70頁),但在論證之后卻說:“該劍器主為餘昩[1]一經(jīng)確認,鑄器年代便大致可以確定?!保?SPAN lang=EN-US>71頁)。其説法與前文矛盾;但在文章最后又說:“馀祭將這次戰(zhàn)爭鑄銘于劍上”云云(73頁),可知曹先生的觀點原本是認爲器主為餘祭,所謂“器主為餘昩”是筆誤。
我認為器主很可能正是曹先生筆誤所寫出的馀眜。下面從兩個方面試作推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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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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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三字,曹先生隷定并括注為“之義(䣡)□”,并認為《說文》 “䣡,臨淮徐地”的解說與下文“荊伐徐”有關(guān)系,因此曹先生認為“之”訓(xùn)為“往 ”,“義(䣡)□”當為徐地地名。
按所謂“義”字,原字形雖有些似“義”,但左下半缺乏“義”字“我”旁左半的筆劃。此字看起來更像是“弟”字,這可以參看攻吳王姑發(fā)聶反之弟子子劍(施謝捷書043號)之“弟”字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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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侯鎛)
(應(yīng)公鼎)《金文編》0904號
如果該字釋“弟”不誤,那么“弟”下之字就應(yīng)為該劍劍主之名。此字僅余上部殘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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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劃有些像是“未”字上半。設(shè)此不誤,“末”、“未”音近可通假(古字通假會典610-611頁),則劍主非馀祭之弟馀眜(夷末)莫屬。
2、吳因徐攻楚之事,史載在馀眜之世
銘文記載的兩次戰(zhàn)事“初命伐□”與吳因徐攻楚,曹先生認為意思是:“當初接受命令伐某國,有所俘獲,正好遇到楚國來伐徐國,于是親自迎敵,進攻他們。”
《左傳》成公七年記載晉人教吳,“與之射御,教吳乘車,教之戰(zhàn)陳,教之叛楚?!瓍鞘挤コ?、伐巢、伐徐。子重奔命?!币嘁姟蹲髠鳌废骞瓴搪曌诱摗俺臅x用”時引述。春秋巢與徐都是吳楚之間的小國,吳楚之間的戰(zhàn)爭,常常是爭奪巢、徐,并以這兩個小國作為戰(zhàn)場。
與巢國有關(guān)的戰(zhàn)爭,一次是《左傳》成公十八年(吳壽夢十三年)舒庸因楚鄢陵之戰(zhàn)敗,導(dǎo)吳人圍巢、伐駕、圍厘、虺。另一次是《史記》“十三年,王諸樊卒”,《正義》引《春秋》及《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此事“十有二月,吳子遏伐楚,門于巢,卒”。
劍銘所謂“初命伐□”之“□”字,從字形看,左側(cè)似為“操”字(類似寫法見《南越王墓》出土張義戈
),若該字從操從邑,可以通假為“鄛(巢)”。古巢國地又稱“居巢(鄛) ”,鄂君啟車節(jié)銘:“就居鄵(巢)”。(《集成》12110-12112),字亦從喿聲。
所謂“初命”,似指劍主最初受命用事。
春秋時徐國先是楚的屬國,但春秋晚期吳國強大以后,徐又親近于吳。因為徐國的緣故,吳、楚兩國時有交戰(zhàn)。從文獻看,劍銘“ 荊伐徐”而吳敗楚軍之戰(zhàn),也有兩次可能有關(guān)的戰(zhàn)事。
一次戰(zhàn)事起因于《左傳》昭公四年:“徐子,吳出也,以為貳焉,故執(zhí)諸申?!痹诔艘讶徊幌嘈判靽那闆r下,《左傳》昭公六年:“徐義楚聘于楚,楚子執(zhí)之,逃歸,懼其叛也,使薳泄伐徐,吳人救之。令尹子蕩帥師伐吳,師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吳人敗其于房鐘,獲宮廄尹棄疾。子蕩歸罪于薳泄而殺之?!贝四晗喈斢阝疟u八年。
楚、吳這次戰(zhàn)事,又見于《史記·吳太伯世家》馀祭十二年“十二年,楚復(fù)來伐,次于乾溪,楚師敗走?!薄妒酚洝分偶朗辏旔N眜之9年(魯昭公七年),與《左傳》昭公六年有一年之差。
另一次戰(zhàn)事,在吳馀眜十四年,即魯昭公之十二年。該年《左傳》記載:“楚子伐徐”,這次仍以乾溪、豫章為戰(zhàn)場,因翌年楚公子比殺楚靈王于乾溪,昭公十三年“楚師還自徐,吳人敗諸豫章,獲其五帥?!?/SPAN>
劍銘“荊伐徐,余親逆攻之,敗三軍,獲□□,縛七邦君”,應(yīng)即上述兩次戰(zhàn)事之一,都發(fā)生在吳王馀眜之時。
跟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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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弟未”的推測相結(jié)合,我傾向性地認為,劍銘“荊伐徐”更有可能是《左傳》昭公十二年至十三年的那一次。這次戰(zhàn)爭,楚靈王親自出征,吳國方面也該有國君馀眜親自出戰(zhàn),勢力才好彼此相當。若再次設(shè)此不誤,則該劍應(yīng)制造于馀眜十五年至十七年之間。前文已述,馀眜在位共十七年。
劍銘“攴(縛)七邦君”,“攴”似可讀為“縛”,春秋齊鮑氏鐘:“卑鳴攴好”(集成142),“攴” 當讀為“且”,與“縛”同部?!鞍罹睉?yīng)泛指有封域之楚封君貴族。
綜合上述,本文將新出這件壽夢之子劍與湖北麻城出土吳王劍相比較,指出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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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此
”即句馀,句馀即馀祭,肯定了曹先生的有關(guān)說法。又試將銘文與《左傳》等文獻對讀,推測器主為吳王馀眜,并推測銘文所記吳、楚戰(zhàn)事發(fā)生在魯昭公十二年至十三年。當然,由于銘文銹蝕不清,這些看法僅僅是可能性的意見,并沒有太多的證據(jù)。其究竟有多少合理成分,還有待大家批評指教,更有待新材料的驗證或否定。
2005-12-31(農(nóng)歷十二月初一)於周公廟
[附記]2006年春,宋華強先生給我看了李家浩先生的《攻敔王姑義
劍銘文及其所反映的歷史 》(此文現(xiàn)在應(yīng)已發(fā)表,不詳其處)一文。我這篇文章跟李先生的看法有同有異,不同之處,我也沒什么把握,所以本來不打算發(fā)表這篇已經(jīng)沒啥價值的拙文。今不做修改,借復(fù)旦大學(xué)中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寄存拙文,聊供學(xué)者參考。2008-1-19記於長春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1月19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08年1月20日
[1] “昩”字亦是排版錯誤。按《史記》本作“眜”,《史記正義》“眜,莫葛反”,《公羊傳》亦作“馀眜”,《春秋》作“夷末”,可知此字經(jīng)傳傳抄為眜而非昩。但“末”、“未”音近可通假,所以本文行文中皆寫作 “馀眜”及“夷末”。
[2] 《西漢南越王墓》圖版22.1。
李家浩先生的文章發(fā)表在《第一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學(xué)術(shù)討論會論文集》,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6年9月。該論文集至今似尚未正式出版。
甲骨文兄:能否請示家浩先生將該文登在網(wǎng)站上,如果行請你把稿子發(fā)給網(wǎng)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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