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蘭亭集序》中的“喻之于懷”和“其致一也”
首發(fā)
陸平
南京市金陵中學(xué)
本文討論《蘭亭集序》中的兩處詞語疑難,并對序文結(jié)尾表述的寫作緣由做出新的理解。
(一)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
《古文觀止》在此句下加注:“我未嘗不臨此興感之文,而為之嗟悼,亦不能自解其所以然”。[1]現(xiàn)行教材多承其說,將“喻”字解釋為“明白,理解”,把整句譯為“不能明白于心”。[2]這種理解有兩個問題。
問題之一,是忽視了“心”與“懷”的差別。
“喻”用作“明白”的時候,一般說成“喻之于心”,如以下兩例:
[宋]家鉉翁《雪庵記》:子之愛雪,乃至是乎!雖然,子見之以目,而未能喻之于心也;見其粗,而未見其精也。雪中有《易》,子知之乎?[3]
[元]吳師道《山意亭記》:仁之根心與生具來。山之接于目,無一日而不見也。善體仁者,得之于目而喻之于心,凡天下之山無小無大,而陳于前者,皆吾為仁之助也。[4]
這是因為古人以心為思維器官,與思想有關(guān)的就使用“心”字。“懷”則偏指情意。“喻之于懷”往往涉及情感,如以下兩例:
[宋]黃庭堅《答李孚先判官書》:頃蒙賜書勤懇,棄捐漂沒,非所當(dāng)?shù)?。但欽佩孝友慈祥之意,不能喻之于懷。[5]
[明]張大復(fù)《題江陰迎福禪院蓮公詩冊后》詩序:又?jǐn)?shù)日而振之以此冊見遺,云公西歸時,猶復(fù)念草堂之約。信知去來自無,人情自有,遂不能喻之于懷。命兩侄各寫一圖,留氷蓮菴中。予為詩歌一章送之。[6]
這兩例中,“喻之于懷”的“之”分別指代上文的欽佩之“意”與懷念亡友的“人情”。第一例贊美李孚先的“孝友慈祥”,不會說自己不能明白;第二例已言“信知……人情自有”,亦不存在不理解之事。
問題之二,是明白的對象無法落實。
一般認(rèn)為“之”指代“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但《蘭亭集序》前文已經(jīng)論述了快樂的難以長久和死亡的必然,哀嘆“豈不痛哉”,不會不理解前人與自己發(fā)出相同感慨的原因。
王祥兵認(rèn)為“之”是指“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即是王羲之“不能在心里明白‘自己為什么總是面對古人的文章嘆息哀傷’”。[7]這樣的理解與下文“后之視今,亦由今之視昔”相矛盾。王羲之不會不理解藝術(shù)欣賞中的共鳴現(xiàn)象。于是羅獻(xiàn)中和李淑章提出,“不能喻之于懷”與“不臨文嗟悼”并列,共同被否定副詞“未嘗”所統(tǒng)領(lǐng),即構(gòu)成兩個雙重否定的分句。“未嘗不能喻之于懷”的含義其實就是“能喻之于懷”(即能夠明白于心),亦即“能夠理解古人(對死生問題)的感受”。[8]宋桂奇已經(jīng)指出這樣的理解在語法上不能服人,在語意上又使“能喻之于懷”與“若合一契”相重復(fù)。[9]這里在語法方面作一個補(bǔ)充說明。李淑章提出的例句是《西廂記》:“你莫不枉相思,枉受苦,枉煩惱?”這句話由“莫不”領(lǐng)起的是三個肯定判斷,而《蘭亭集序》后一個分句有否定詞“不能”。如果按他的理論,“未嘗不”與“莫不”相當(dāng),那么《蘭亭集序》的句子應(yīng)該寫成“未嘗不能臨文嗟悼,喻之于懷”,或者《西廂記》的唱詞寫成“你莫不枉相思,不枉受苦,不枉煩惱”。
張興山還提出新說,認(rèn)為這里的“之”指代那位已經(jīng)作古的文章作者,“喻”是使動用法,“不能喻之于懷”應(yīng)該解釋為“不能讓他(那位古人)明白我心中的感受”。[10]這種完全脫離“喻之于懷”的介賓后置結(jié)構(gòu)而做出的解釋,恰恰說明了“喻”字解釋為“明白”時,在落實“之”的所指上的尷尬。
因為把“喻”作“明白,理解”講與上下文義不合,李永祥提出“喻”通“愉”,是愉快的意思。其根據(jù)是《莊子·齊物論》“自喻適志與”,《經(jīng)典釋文》引李頤注“喻,快也”。[11]李頤注是承郭象注“自快得意,悅豫而行”而來。郭象注只是在疏解文義,并不能認(rèn)為“快”就是對譯了“喻”。況且《蘭亭集序》的“喻”帶賓語“之”?!爸睙o論指代昔人之“文”還是指代王羲之“臨文嗟悼”之事,都無法與表示“愉快”的“喻”搭配。不過,李永祥的譯文“心中不能釋然怡悅”,倒是與下面一種對于“喻”的解釋相通。
俞豐認(rèn)為“喻,曉諭,開導(dǎo)。不能喻之于懷,相當(dāng)于說無法從心中排解”。[12]宋桂奇把該句譯為“不能在心里開導(dǎo)自己”,認(rèn)為“臨文嗟悼”與“不能喻之于懷”是遞進(jìn)關(guān)系,“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是用以解釋“不能喻之于懷”之原因的。[13]這種對于文意的分析可以信從,但認(rèn)為“喻”就是開導(dǎo)的意思,還不夠嚴(yán)謹(jǐn)。他們的釋義依據(jù)是《漢語大詞典》等辭書。但在《漢語大詞典》中,“開導(dǎo)”是與“曉諭”“告知”同屬一個義項,是指對他人的教導(dǎo),不能用于對自身的開解。[14]
我們認(rèn)為,更妥當(dāng)?shù)氖且恍┪倪x對“喻”做出的注釋:解,釋,放下。[15]“不能喻之于懷”與常見的“不能釋懷”的說法相當(dāng)?!爸本褪侵浮班档俊敝椋摼淇勺g為“在感情上不能放下那份哀痛”。
《杜詩言志》云:“以君國言之,則胡雛之逆節(jié),乘輿之播遷,廟社之傾敗,無以解其憂憤。以己事言之,則葵忠之莫獻(xiàn),直言之見放,遭時之亂離,無以喻其悲怨。以民生言之,則閭閻之凋敝,賦稅之煩興,上官之督責(zé),無以釋其哀痛。”[16]可證“解”“喻”“釋”相通。
程顥《祭席仁叟文》云:“于聚散之間,尚不勝于凄慘;況死生之隔,何以喻其悲辛?”[17]朱熹《南岳酬唱集序》云:“然今遠(yuǎn)別之期,近在朝夕,非言則無以寫難喻之懷。”[18]可證哀痛之懷可“喻”。
但清人使用“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時,“臨文”指面對自己要寫的文章,“不能喻之于懷”指自己無法表達(dá)心懷。如以下兩例:
張貞《奉直大夫工部屯田司員外郎于公墓志并銘》:至是公又卒于官,長子瑸復(fù)來問銘于余。於虖!余不敢逆公于生前,自不忍負(fù)公于沒世。然而吮墨?豪,遲遲不下者數(shù)日矣。蓋以余交公之久,其家門榮盛,歷歷在目,曾幾何時,既銘其弟,又銘其兄,此余所為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者。豈獨言之不文,于公兄弟間有愧色邪?[19]
陳慶鏞《劉鶴汀先生文集序》:鶴汀先生,余江亭修禊舊友也?!佣E攜先生遺集示余曰:“先生已歸道山年余矣。今將梓詩文以問世。子其敘之!”余思江亭之役,而嘆夫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何必獨在古人也。[20]
或許當(dāng)時已經(jīng)將“喻”理解為“明白”了。
(二)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
《古文觀止》的注“古今同一興感”,只是籠統(tǒng)地解釋了“所以興懷,其致一也”。[21]對“其致一也”的具體解釋,現(xiàn)在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把“致”理解為“情致”,整句譯為“這個情致是一樣的”。[22]
第二種把“致”理解為“達(dá)到”或“達(dá)到的結(jié)果”,整句譯為“它(感慨)達(dá)到的結(jié)果是一樣的”。[23]
第三種理解沒有明確注解“致”,只是把整句譯為“使人感慨的原因往往是一致的”,“在基調(diào)上是一致的”和“大致是一樣的”。[24]
第三種理解用“往往”“在基調(diào)上”解釋“致”,把“致”等同于“大致”,是錯誤的?!爸隆敝挥袠?gòu)成“大致”這樣的詞組,才能表示“大體上、基本上”或“大概、大約”的意思。無論是古代漢語還是現(xiàn)代漢語,單用的“致”都不表示“大致”的意思。
第一、第二種理解一度相持不下。陰法魯主編的《古文觀止譯注》,把“致”注釋為“情致”,但譯文卻是“引起人們興嘆的原因是一樣的”。[25]吳炳偉《古典詩文譯注》把“致”注釋為“情致”,并存一說為“結(jié)果”,譯文為“它的結(jié)果是一樣的”。[26]不過新近出版的《古文觀止》譯注類書籍,多數(shù)取“情致”的理解。[27]
“致”用作“情致”,都表示積極的情態(tài),如“雅致”“景致”等。這一點用《漢語大字典》和《漢語大詞典》在“致”字的“情致”義項下所舉的例句即可說明:[28]
漢班婕妤《搗素賦》:“盼睞生資,動容多致。”
南朝宋裴松之《三國志·吳志·周瑜傳》注引《江表傳》:“(蔣)干還,稱瑜雅量高致?!?/span>
《魏書·茹皓傳》:“樹草栽木,頗有野致?!?/span>
唐王勃《梓潼南江泛舟序》:“鳴弦郎笛,以補(bǔ)尋幽之致焉。”
宋李彭老《摸魚兒·莼》詞:“歸期早,誰似季鷹高致?”
《老殘游記》第六回:“覺得棉袍子在身上有飄飄欲仙之致。”
《蘭亭集序》論及死生之大,生出無限悲痛,不當(dāng)再言“情致”。
我們再看第二種理解。
《王力古漢語字典》辨析“至”與“致”說:“至本義指到,致的本義是使到。‘使到’分兩個方面:使到及于他人,便是送達(dá)、給予、獻(xiàn)出等義;使到及于自己,便是招來、導(dǎo)致、獲得等義?!?a title="" href="#_edn29" name="_ednref29">[29]所以,“致”由“使到”行為的終點引申出“結(jié)果”的意思,也由“使到”的起點引申出“目標(biāo)”的意思。
司馬談《論六家要旨》引《易大傳》云:“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涂”。“一致”和“同歸”被置于“百慮”和“殊涂”前,是采取具體措施前確定的目標(biāo)。司馬談在引用此語后,又說“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wù)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薄鞍賾]”“殊涂”對應(yīng)陰陽等六家,“一致”“同歸”對應(yīng)“務(wù)為治”??梢娝抉R談是把“一致”當(dāng)作“目標(biāo)相同”來使用。由此形成的成語“同歸殊途”,就是指為達(dá)到同一目的地而走不同的道路,比喻得到同一結(jié)局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后世又發(fā)展出“殊途同歸”,比喻采取不同的方法得到相同的結(jié)果。[30]對“致”的誤解可能由此產(chǎn)生。但這種變化在王羲之時代尚未發(fā)生。
蘭亭集會上,袁嶠之作四言詩云:
人亦有言,意得則歡。嘉賓既臻,相與游盤。微音迭詠,馥焉若蘭。茍齊一致,遐想揭竿。[31]
“揭竿”意為手持釣竿,典出《莊子·外物》“夫揭竿累,趣灌瀆,守鯢鮒,其于得大魚難矣”,郭象注“小大各有所適也”,所以袁詩用以借指舍棄宏大的追求而得逍遙。魏滂蘭亭詩中有“望巖愧脫屣,臨川謝揭竿”(“謝”是自愧不如的意思),用意與之相同。袁嶠之另有五言詩句“遐想逸民軌,遺音良可玩”,亦表達(dá)對逸民生活的向往。“茍齊一致,遐想揭竿”,就是說“我們姑且懷著同樣的心愿,去追求古代逸民那樣的逍遙”。王羲之的蘭亭詩句“乃攜齊契,散懷一丘”也表達(dá)了同樣的意思。[32]
另外,王凝之蘭亭詩云:
莊浪濠津,巢步潁湄。冥心真寄,千載同歸。[33]
這首詩是說蘭亭集會的諸人“冥心真寄”,跟千年以前的莊子和巢父有了同樣的志愿??梢?,王羲之時代仍把“一致”“同歸”用作目標(biāo)相同。
“其致一也”常見于魏晉文獻(xiàn)。
晉明帝司馬紹遺詔:凡此公卿,時之望也。敬聽顧命,任托付之重,同心斷金,以謀王室。諸方岳征鎮(zhèn),刺史將守,皆朕捍城,推轂于外,雖事有內(nèi)外,其致一也。(譯:諸位公卿都是世人所仰望的。你們?yōu)轭櫭蟪?,?dān)當(dāng)朕托付的重任,同心協(xié)力,為王室出謀劃策。諸位鎮(zhèn)守一方的重臣將帥,刺史將守,都是朕保衛(wèi)疆土的將帥,鎮(zhèn)守于外,事情雖然分為內(nèi)外,目的卻是一致的。) [34]
這段文字是說宗臣公卿和各地守將雖然“事有內(nèi)外”,但“謀王室”的目標(biāo)是一樣的?!半m事有內(nèi)外,其致一也”是對兩類人的總結(jié),前面應(yīng)當(dāng)加句號或冒號。
郭象《莊子注?大宗師》:“安于推移而與化俱去,故乃入于寂寥而與天為一也。自此以上,至于子祀,其致一也。所執(zhí)之喪異,故歌哭不同?!?/span>[35](按:郭注是說《大宗師》所述子祀一直到孟孫才故事,闡釋“天人合一”的意旨是相同的。)
釋僧肇《物不遷論》:是以人之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張春波將“其致一也”解釋為“主旨不二”。)[36]
這兩例中的“其致一也”都是對文章寫作意圖的說明?!短m亭集序》的“其致一也”也處于解釋蘭亭詩編集目的的部分。
程曉《請罷校事官疏》:遠(yuǎn)覽典志,近觀秦漢,雖官名改易,職司不同,至于崇上抑下,顯分明例,其致一也。(譯:遠(yuǎn)覽典籍上的記載,近觀秦漢兩代,雖然官名變換,職責(zé)不同,至于尊崇君上、抑制臣下,確定職分、劃清條例,要達(dá)到的目的都是一樣的。)[37]
高崧《為司馬昱致桓溫書》:吾與足下雖職有內(nèi)外,安社稷,保家國,其致一也。(譯:我與足下雖然職任分為內(nèi)外,但安定社稷,保衛(wèi)家國,目的一致。)[38]
在這兩個例子中,“安社稷,保家國”“崇上抑下,顯分明例”作為共同目標(biāo),被放在了“其致一也”之前。這一結(jié)構(gòu),與《蘭亭集序》最為接近。
《蘭亭集序》在“其致一也”前的是“所以興懷”。一般將其譯為“人們興發(fā)感慨的原因”,現(xiàn)在看來是有問題的。清人張貞將此語用于《周雪客秋雨懷人詩跋》:
卷中諸君,半為余縞纻交。今擔(dān)簦南來,或哭其殯宮,或拜其墳?zāi)梗耘d懷,其致一也,乃不能出一語以吊。[39]
“哭其殯宮”“拜其墳?zāi)埂倍际恰芭d懷”(悲悼亡友)的具體方式,與不能寫詩祭奠作對比。因此,《蘭亭集序》的“所以”,也應(yīng)該理解為“……的辦法”或“用來……的”。為了進(jìn)一步說明這個問題,現(xiàn)引相關(guān)語句并作譯文如下:
【原文】每覽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悲夫!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后之覽者,亦將有感于斯文。
【譯文】我經(jīng)常讀到過去人們興發(fā)感慨的緣由,像符契一樣吻合,沒有一次不面對文章嘆息哀傷,不能在心頭放下那份情感。我早就知道一死生、齊彭殤的說法是虛幻的。后人看我們今天的作品,也跟我們看待過去人的作品一樣??杀?!所以把參與蘭亭集會的人一一記下,記錄下他們的詩作,即使時代改變,遭遇的事情不同,用來引發(fā)哀情,這個目的是一樣的。后世讀到我們詩作的人,也將被這些詩文感動。
“昔人興感之由”,是認(rèn)識到了“所之既倦,情隨事遷”,快樂必然消亡,甚至“修短隨化,終期于盡”,生命也必將逝去。但昔人的“興感”之作,多用“一死生”“齊彭殤”的玄學(xué)思想來解脫。蘭亭詩作,包括王羲之的作品,也多是如此:
王羲之:大矣造化功,萬殊靡不均。[40]
謝安:萬殊混一象,安復(fù)覺彭殤。[41]
庾友:理感則一,冥然元會。[42]
王渙之:超跡修獨往,真契齊古今。[43]
另外,孫綽的《三月三日蘭亭詩序》中有“于是和以醇醪,齊以達(dá)觀,泱然兀矣,焉復(fù)覺鵬鷃之二物哉”。[44]雖然有學(xué)者認(rèn)為此序不是寫于蘭亭集會,但此序仍可代表當(dāng)時用齊物之“達(dá)觀”求得超脫的文章常套。
但當(dāng)寫作這篇序言時,王羲之吐露了真情。他承認(rèn)自己在“興感之由”上能與古人產(chǎn)生共鳴,但“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所以終究“不能喻之于懷”。他不相信昔人通過他們的作品真正獲得了對于死亡的解脫,從而斷言后人看到蘭亭詩文,也會視為“妄作”。肉體的消亡已為必然,連精神超脫的希望也已破滅,所以他大呼“悲夫”。
但是,超脫死亡的必不可能,同時又是因死亡而生感慨的必然。所以王羲之把蘭亭詩作編集的目的,定為“興懷”。
需要說明的是,“興懷”不同于“興感”?!芭d感”承接上文“古人云:‘死生亦大矣?!M不痛哉”,是對死亡的痛徹感悟?!芭d懷”則見于前文:
向之所欣,俯仰之間,已為陳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況修短隨化,終期于盡!
“興懷”是面對陳跡而產(chǎn)生的哀情,遠(yuǎn)不及“欣于所遇,暫得于己”時的歡樂。但是,能夠悲哀,就是生命尚未隨化而盡的證明。蘭亭詩作的玄學(xué)追求已然破滅,但其中記錄的好景樂事,又將作為蘭亭雅集的“陳跡”,觸動后人的悲懷。王羲之在否定了的精神不朽之后,又將希望寄托于情感的傳遞。這是面對死亡的無奈,也是眷戀人生的執(zhí)著。故金圣嘆評曰:“此文一意反復(fù)生死之事甚疾,現(xiàn)前好景可念,更不許順口說有妙理妙語,真古今第一情種也?!?a title="" href="#_edn45" name="_ednref45">[45]
[1] 吳楚材,吳調(diào)侯選《古文觀止》,中華書局,1959年9月,第287頁。
[2] 王棟生,朱德勇,汪政,唐江彭,黃厚江,曹勇軍編寫《語文(必修五)》,江蘇鳳凰教育出版社,2014 年6月,第 89 頁。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語文課程教材研究開發(fā)中心,北京大學(xué)中文系語文教育研究所《語文(必修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年版,第 30頁。
[3] [宋]家鉉翁《則堂集》,臺灣商務(wù)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89冊277頁。
[4] 李修生《全元文》,鳳凰出版社,2004年12月,第34冊258頁。
[5] 劉琳,李勇先,王蓉貴校點:《黃庭堅全集·別集第十九》,四川大學(xué)出版社,2001年5月,第1889頁。
[6] [明]張大復(fù)《梅花草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續(xù)修四庫全書》第1380冊影印明崇禎刻本,第632-633頁。
[7] 王祥兵《也談“不能喻之于懷”》,《語文天地》,2015年第4期,第21-22頁。
[8] 羅獻(xiàn)中《“不能喻之于懷”之我見》,《中學(xué)語文教學(xué)》2013年第2期。李淑章《《蘭亭集序》“不能喻之于懷”別解》,《北方新報》2015年8月17日第31版。
[9] 宋桂奇《“固”字釋義及其他》,《中華活頁文選(教師版)》2014年第5期,第31-32頁。
[10] 張興山《“不能喻之于懷”應(yīng)如何理解?——〈蘭亭集序〉課文辨疑》,《語文月刊》2011年第2期,第67頁。
[11] 袁梅,劉焱,李永祥,徐北文注譯《古文觀止今譯(下)》,齊魯書社, 1983年5月,第521頁。鐘基,李先銀,王身鋼譯注《古文觀止》,中華書局,2011年5月,第471頁。
[12] 俞豐《經(jīng)典碑帖釋文譯注》,上海書畫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18頁。
[13] 宋桂奇《“固”字釋義及其他》,《中華活頁文選(教師版)》2014年第5期,第31-32頁。
[14]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第三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年11月,433-434頁。
[15] 北京廣播電視大學(xué)中文教研室編《作品選講3》,北京出版社,1984年8月,第340頁。溫洪隆,鄧光禮主編《中國文學(xué)作品選·先秦漢魏六朝時期》,華中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1987年7月,第489頁。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編輯部注釋《古文觀止(七)》,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2016年1月,第491頁。
[16] [清]佚名著《杜詩言志》,江蘇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第244頁。
[17] [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抖碳?,中華書局,2004年2月,第661頁。
[18] 祝尚書著《宋人總集敘錄》,中華書局, 2004年5月,第105頁。
[19] [清]張貞《杞田集》,北京出版社《四庫未收書輯刊》第七輯28冊影印清康熙春岑閣刻本,第 646頁。
[20] [清]陳慶鏞《籀經(jīng)堂類稿》,上海古籍出版社《續(xù)修四庫全書》第1522冊影印清光緒九年刻本, 第630頁。
[21] 吳楚材,吳調(diào)侯選《古文觀止》,中華書局,1959年9月,第287頁。
[22] 闕勛吾等譯注《古文觀止·言文對照(下)》,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2年5月,第9頁。金啟華主編《中國古代文學(xué)作品選(上)》,江蘇教育出版社, 1983年5月,第414頁。裴晉南,李漱卿編著《漢魏六朝文譯釋》,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1983年9月,第307頁。
[23] 黃肅秋,李知文選注《歷代散文選》,山西人民出版社, 1979年7月,第307頁。福容等編《古文名篇賞析》,貴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1月,第80頁。張玉惠等編著《古文百篇評點今譯(下)》,四平師范學(xué)院中文系, 1981年12月,第4頁。曲樹程等編著《評注譯析古文百篇(上)》,山東教育出版社, 1982年5月,第324頁。周蔭同著《文言虛字實詞義》,陜西人民出版社, 1983年7月,第143頁。郭雋杰選注《南北朝小品》,百花洲文藝出版社, 1986年4月,第21頁。溫洪隆,鄧光禮主編《中國文學(xué)作品選·先秦漢魏六朝時期》,華中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 1987年7月,第489頁。
[24] 袁梅,劉焱,李永祥,徐北文注譯《古文觀止今譯(下冊)》,齊魯書社,1983年5月,第521頁。崔怡基編著《大學(xué)語文簡析》,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1987年6月,第240頁。汪政,曹勇軍,徐興無,石群英編寫《語文必修五教學(xué)參考書》,江蘇教育出版社,2008年6月,第164頁。
[25] 陰法魯主編《古文觀止譯注(下)》,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1年12月,第527-528頁。
[26] 吳炳偉編著《古典詩文譯注》,學(xué)林出版社, 1987年2月,第124-125頁。
[27] 鄧英樹,劉德煊,黃建寧,徐沛著《古文觀止譯注》,巴蜀書社,1997年8月,第383頁。王志英注評《古文觀止注評》,鳳凰出版社,2005年6月,第297頁。鐘基,李先銀,王身鋼譯注《古文觀止》,中華書局,2011年5月,第471頁。張麗麗主編《古文觀止》,北京教育出版社,2015年3月,第148頁。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編輯部注釋《古文觀止(七)》,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2016年1月,第491頁。
[28] 《漢語大字典》第3008頁。《漢語大詞典》第11949頁。
[29] 王力,唐作藩,郭錫良,曹先擢,何九盈,蔣紹愚,張雙棣編《王力古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0年6月,第1021頁。
[30] 劉潔修《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開明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098頁。
[31] [宋]桑世昌集;白云霜點?!短m亭考》,浙江人民美術(shù)出版社,2013年9月,第17頁。
[32] 《蘭亭考》,第13頁。
[33] 《蘭亭考》,第16頁。
[34] 許嘉璐主編《二十四史全譯·晉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年1月,第122頁。
[35] [清]郭慶藩輯,王孝魚點?!肚f子集釋》,中華書局,2012年2月,第283頁。
[36] 僧肇著;張春波注解《肇論校釋》,中華書局,2010年7月,第27頁。
[37] 許嘉璐主編《二十四史全譯·三國志》,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年1月,第235頁。
[38] 《二十四史全譯·晉書》,第1605頁。
[39] 《杞田集》,第742頁。
[40] 《蘭亭考》,第13頁。
[41] 《蘭亭考》,第14頁。
[42] 《蘭亭考》,第18頁。
[43] 《蘭亭考》,第21頁。
[44] [唐]歐陽詢撰;汪紹楹?!端囄念惥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月,第72頁。
[45] [清]金圣嘆選批《金圣嘆評點才子古文》,線裝書局,2007年1月,第137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7年2月15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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