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史官的“類詩家”功能與《詩經》早期傳述狀態(tài)初探[1]
孫世洋
東北師范大學文學院
周代是一個史官文化極為發(fā)達的時代,與此同時樂官文化也占有不可忽視的地位,史、樂兩官文化都與《詩經》有著重要關聯。不過,對于《詩經》作品的采選與保存,史官在能力上或許更具優(yōu)勢。相比于周代史官所具有的文化強勢作用以及實用文獻能力,周代樂官則不僅只是主要起到詩樂技術方面的輔助作用,而且整體呈現出文化上的衰落走勢[2]。因而基本的看法是,《詩經》的傳述與編定,主要由樂人來完成的可能性不是太大。近來發(fā)布的清華簡中,可見以書史形式記載的周代歌詩作品,也進一步提示了這一研究方向,亦即史官對于歌詩等作品的輯錄乃至《詩經》的集成,曾經發(fā)揮著值得重視的直接作用。
一、周代史官“類詩家”功能的含義與獨特表現
本文把周代史官在《詩經》集成與傳習方面所發(fā)揮的作用,總稱之為“類詩家”功能。這是參考漢代經學時期中,詩家傳詩模式而提出的概念,用以指稱實際起到“詩家”作用的史官功能。
周代史官的“類詩家”功能含義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周代史官對《詩經》漢代經學家傳承模式的影響,二者之間存在類似特點,以及史官文化在多方面涉及《詩經》;二是周代存在具有史、樂復合功能的獨特史官亦即“瞽史(工史)”,其與《詩經》存在更為密切的關聯。首先來看第一方面。
1、清華簡對周代史官“類詩家”素質的呈現
近一個時期,研究較為關注《詩經》的詩樂、樂官文化背景。而王國維立足漢代《詩經》詩樂傳習分離的事實,已提出過“詩家”有與“樂家”殊途的獨立源流:
“此詩、樂二家,春秋之季,已自分途。詩家習其義,出于古師儒。孔子所云言詩、誦詩、學詩者,皆就其義言之,其流為齊、魯、韓、毛四家?!?/SPAN>[3]
其中將漢代詩家的源流上溯至“古師儒”,這還有待討論,但王國維注意到詩家自有區(qū)別于樂家的傳詩傳統(tǒng),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見解。目前,我們更有理由認為,周代史官對于形成《詩經》的專門之學,起到過不容忽視的歷史作用,而且史官的“類詩家”功能還可以穿越“春秋之季”這樣的時限,而追溯向更久遠的時期。
漢代諸家傳詩的基本方式即是結合歷史解說詩義,《漢書·藝文志》總結漢初三家詩學的基本特征為:“或取《春秋》、采雜說”?!睹娦颉犯菢O為系統(tǒng)的采用“以詩系時、以史證詩”方式,表現為諸如以時代順序解說詩篇排列次序,結合歷史人物事跡介紹詩篇時代背景等等方面[4]。
漢初詩家傳詩模式中具有的這種史學因素,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詩家源流與史官存在著的親緣關系;另一方面,周代史官把握、記錄歌詩類作品的方式,也顯示出史官具備近似后世詩家的素質。清華簡系列即屬于史官文獻[5],其中的《耆夜》、《芮良夫毖》兩篇,為我們提供了這方面的信息。
《耆夜》[6]記有五篇歌詩,歌詩內容為全文主體。開篇所記為四篇歌詩出現的歷史情景,即武王八年,周伐耆得勝后,在文王大室行飲至禮,與會的有畢公、召公、周公、辛公等。篇文在極簡記敘歷史事件、儀典要素之后,以下依次詳記武王作歌《樂樂旨酒》與《輶乘》,周公先是作歌《赑赑》、作祝誦《明明上帝》,又即事作《蟋蟀》。
《芮良夫毖》[7]的主體內容即所謂“毖”,為韻文,文體特點與《詩經》中的“大雅”類似[8]。開篇有一小段序文,相當規(guī)范的介紹了創(chuàng)作的時代背景:
“周邦驟有禍,寇戎方晉。厥辟御事,各營其身。恒爭于富,莫治庶難,莫恤邦之不寧。芮良夫乃作毖再終曰……”
總體來看,《耆夜》、《芮良夫毖》中的開篇文字,或者介紹涉及的禮典場合、歷史事件與人物,或者描述作品產生的歷史狀況,這些正是《毛詩》詩序內容所涉及的主要方面。這些現象透露出,周代史官掌握歌詩的方式,已經具備后世詩家的一些基本要素。事實上,從周代史官的職能范圍來看,《詩經》作品的收集、保存與傳述都有可能經歷過史官渠道。
2、傳世文獻對史官“類詩家”功能的記述
僅就《左傳》等歷史文獻大量記載歌謠類作品的事實來看,史官對歌詩、謠誦等作品不僅保持關注,而且十分熟知。與受到較多關注的樂師采詩說不同,《孔叢子·巡守》記有史官采詩之事:“歲二月,東巡守……命史采民詩、謠,以觀其風?!辈贿^史官采詩與樂師采詩并不矛盾,史官既可以廣泛的獨立采詩,也能為樂師的詩樂活動提供支持?!睹娬x》孔疏引鄭玄答張逸:“國史采眾詩時,明其好惡,令瞽矇歌之,其所無主,皆國史主之,令其可歌?!奔凑J為采詩是經有一個先史官(國史)、后樂官(瞽矇)的完整過程。應該說,鄭玄的描述較符合采詩的實際,采詩本屬于史官掌握資料的一種活動(“國史主之”、“明其好惡”),而瞽矇樂人則似較難獨立從事?!睹姶笮颉犯Q述“變風、變雅”之作,是出于“國史”的“吟詠性情,以風其上”。
所謂“國史”,是對不同類型史官的一個寬泛概稱。《毛詩正義》孔疏:“國史者,周官大史、小史、外史、御史之等皆是也?!薄吨芏Y》載小史掌“邦國之志”,外史掌“四方之志”。先秦可以稱之為“志”的文獻資料,內容形式十分廣泛[9],則小史、外史所掌,頗有可能包括與《耆夜》、《芮良夫毖》類型相似的篇目,其中記有各類歌詩資料乃至《詩經》中的作品。許慎《說文解字》:“詩,志也。”竹書中每每可見引詩時將“詩”字直書為“志”,不排除其中有一種可能性,即是將《詩經》作為一種“志”的資料而加以引述?!蹲髠鳌べ夜吣辍酚洉x國趙衰稱:“《詩》、《書》,義之府也?!薄秶Z·晉語四》記趙衰此語為:“先王之‘法志’,德義之府也?!奔匆暋对娊洝窞橐环N先王之“志”。總而言之,“志”往往為史官所掌,是一個可包括《詩》、《書》的寬廣范疇。
如果說史官采詩乃至作詩,是《詩經》作品的來源之一,史官所掌“邦國之志”、“四方之志”中,可以包括《詩經》中的作品,那么,卿士獻詩箴諫也須有史官的全程支持。
《左傳·襄公四年》:“周辛甲之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于《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跡,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于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獸臣司原,敢告仆夫。’”此即太史主持卿士“官箴王闕”,所引《虞人之箴》與《芮良夫毖》語式接近,類似“雅”詩。另有《國語·楚語上》記衛(wèi)武公“箴儆于國”,稱:“在輿有旅賁之規(guī),位寧有官師之典,倚幾有誦訓之諫,居寢有褻御之箴……史不失書,蒙不失誦,以訓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韋昭注:“《懿》,《詩·大雅·抑》之篇也。”
整體來看,獻詩箴諫這一類活動,是可以由史官主持,其“箴”“毖”“規(guī)”“典”等多類型的文本形態(tài)與名稱,都可以被囊括到由史官實施的文獻記錄與傳播形式當中,即所謂“史不失書”、“國史主之”。其中,也有一部分作品最終進入《詩經》輯本。
3、清華簡文獻群《詩》、《書》關聯現象與史官傳詩模式
《詩經》作品在史官文化渠道中傳播,可以令之擺脫詩樂、禮典,以在文獻層面得到獨立的關注、保存與傳習,這有利于《詩經》的文獻結集以及專學形成。
目前可以看到,在史官渠道中出現的早期《詩經》傳述狀態(tài),可能采取的是《詩》、《書》共體、結合或者相接鄰的方式。史官的史錄模式以及文獻保存方法,會將“詩”與“書”關聯在一起,已發(fā)布的清華簡文獻群對此有所反映。
一般來說,隨葬書籍能夠直接反映墓主的身份與愛好。清華簡的墓主是一位歷史學家,已知其隨葬竹書中,有多篇《尚書》類型文獻、編年體史書,以及《耆夜》、《周公之琴舞》這種以歌詩作品為主體的專篇,文獻群整體表現為歌詩、書史篇類相雜處[10]。
此外,《耆夜》記載的五首歌詩,被穿織在簡練的書史敘述模式中。這種以書史形態(tài)載錄歌詩的模式,可與《墨子》中《詩》、《書》混稱的現象比對而觀?!赌印っ鞴硐隆芬洞笱拧の耐酢吩娋?,稱“《周書·大雅》有之”?!赌印ぬ熘鞠隆芬洞笱拧せ室印吩娋?,稱“先王之書《大夏》之道之”,《大夏》即《大雅》,此以《大雅》為“先王之書”。
綜合這些資料現象,我們可以在如下幾方面得出新的見解:
一是《詩經》詩篇的歷史文獻記錄形態(tài):《墨子》中的《詩》、《書》混稱現象,很可能是根源于早期《詩經》作品具有類似《耆夜》篇中的歌詩記錄形態(tài),亦即詩篇是被穿織記載在書史文本敘事形式之中。在這種情況下,詩篇確實可以以“書”的名義被提及。
二是《詩經》作品傳習的史官界域特點:稱引《詩經》的方式也可以透露出習得、掌握“詩”的接受形式?!皶迸c“詩”被混同稱引,正表明二者能夠以所謂“先王之‘法志’”(《國語·晉語四》)的整體形態(tài)來加以傳授,那么,這完全可以在史官的文獻系統(tǒng)中來完成。傳習過程可能是由一類有詩樂素質的史官來實施,即“工史”或稱“瞽史”,對此將在下文予以說明。而且,這種情況很可能是周代《詩經》等歌詩作品傳承后期的主要形式?!对姟访撾x詩樂,而與《書》保持文獻媒介形式一致,這也造成后來詩家習詩、傳詩的知識內容,往往是傾向于與書史領域相結合。
三是《詩經》傳本的史官文化脫胎跡象:清華簡中的《周公之琴舞》篇[11]與《耆夜》不同,只是單純記錄了周公及成王所作歌詩共十篇,全文沒有記敘歌詩創(chuàng)作歷史情景的文字。其中成王所作歌詩占九篇,首篇即傳世《周頌·敬之》篇。由《耆夜》到《周公之琴舞》,清晰顯明了這樣一個過程,即是歌詩作品脫離歷史敘事的上下文,也能夠被史官摘錄出來,專門加以記錄,以獨立成篇的形式存在。而這個形式,正是通往形成《詩經》專門輯本的方向。至于《芮良夫毖》的記敘形式,已經接近《毛詩》題序加詩文的形態(tài)了??梢?,清華簡的三篇涉詩簡文,恰好足以提示一個較為完整的過程,即詩篇由書史記錄的綜合形態(tài),向《詩經》專篇形式過渡,以致具備后世專門詩家的傳詩形式,而這些,都可以由周代史官以文字文本的形式來加以實現。
由此看來,清華簡文獻群以及《墨子》等傳世文獻中的“書”、“詩”關聯現象,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其中體現的是《詩經》傳習的部分史官文化特征,也能夠反映出周代史官傳詩的“類詩家”特點;而史官所掌同時涉及《詩》、《書》,不傾向于將《詩》獨立加以傳述,這也是還不能稱史官為“詩家”的原因。
前引王國維先生稱:“詩、樂二家,春秋之季,已自分途?!?A title="" href="#_edn12" name=_ednref12>[12]認為春秋后期即有所謂的獨立“詩家”,目前還只能是一種猜想。不過,在周代史官系統(tǒng)中,身份頗為撲朔迷離的“瞽史”、“工史”,其實是最為接近“詩家”的一類史官,而且他們與樂官文化有著不解之緣。
二、瞽史(工史)職能的復合特點及其《詩》、《世》之學
史官與樂官的早期職能有著多方面的聯合,文獻記載每每可見將二者并聯提及。例如《國語·周語上》記有“太史順時脈土”確定農時,也有“瞽帥音官以風土”?!吨芏Y·大史》:“大師,抱天時與大師同車?!睂O詒讓《周禮正義》:“王在軍,蓋以觀臺占候儀器自隨……大史所抱者,即觀臺器法之一也。云‘與大師同車’者,與樂官大師為官聯也。大師自執(zhí)同律,與大史抱式不同,但皆主占事,故同乘一車?!?A title="" href="#_edn13" name=_ednref13>[13]對此,以往通常傾向于從史官與樂官存在嚴格分界的前提觀念出發(fā),解釋兩方面的功能關聯現象。不過,史官與樂官的“分立組合”狀態(tài),亦即所謂“官聯”,客觀顯示出史官與樂官在職能上存在著交錯、替代、兼容等多樣的可能情形。如《大戴禮記·保傅》所記:“號呼歌謠,聲音不中律。宴樂雅誦迭樂序……凡此其屬,太史之任也?!碧芬嗫申P涉樂事。那么,是否有可能無需“官聯”這樣的概念設想,而實際存在具有樂官素質的特殊史官,由他們同時承擔史、樂兩方面的聯合事務呢?
金文顯示,周代史官的職能細分、史職及稱謂的豐富多樣,要遠超于《周禮》等文獻所記程度。例如金文中可見有作冊、作冊尹、作冊內史、書史、省史、中史、佃史等各類史官名目,而且存在大史寮這樣健全的專業(yè)史官系統(tǒng)[14]。在周代史官功能愈見廣泛、細化的發(fā)展現實中,出現具備樂官素質的史官是完全有可能的,這是促成史官職事涉及“歌詩”作品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謂“瞽史”(或稱“工史”),即是這種與歌詩作品包括《詩經》存在緊密關聯,具有職能復合特點的史官,也是更近似于“詩家”的一種史官類型。有關見解,可分述為以下三點:
1、有關瞽史復合功能的記述與表現
禮學典籍及有關疏注傾向強調史、樂兩官的分立,在這種前提印象影響下,有關瞽史的片段記載,很容易令人感到費解。一直存在兩種看法,一是認為瞽史是瞽樂人與史官的合稱[15],而另有認為瞽史是一種專門從事口述歷史的史官[16]?,F在來看,有關文獻對瞽史的復合職能特點,以及其與詩樂的特殊聯系,有著雖然曲折但還是顯明可見的審慎記述。
《周禮·大行人》:“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编嵭ⅲ骸皶?,書之字也,古曰名。”瞽史掌握文字是其史官本職,而又通曉樂人的歌詩“聲音”之道,這足以形成極為優(yōu)越的綜合詩樂能力。但鄭注將“瞽史”解體分釋為“瞽樂師”和“大史、小史”,實則旁生枝節(jié),殊為牽強,可參《左傳·襄公十四年》:
“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SPAN>
《禮記·樂記》鄭注:“樂人稱工?!庇涊d中“瞽”居“史”、“工”之間,鮮明提示出其不能單純等同史官、樂官的交集位置,這正是《周禮》所記瞽史具有復合職能素質的一種反映。雖然《周禮》記樂人瞽矇有諷誦“詩“、“世”、“帝系”之事,但是,“瞽為詩”的“瞽”不能限定為僅是樂工的瞽矇,所指范圍應包括“瞽史”?!稘h書》載賈誼《陳政事疏》稱:“瞽史誦詩,工誦箴諫?!薄洞蟠鞫Y記·保傅》作:“鼓史誦詩,工誦正諫?!薄肮氖贰奔础邦贰?。其中“鼓史誦詩”亦有作“鼓夜誦事”,盧辯注以為:“夜、史為字誤?!睂O詒讓引孫淵如校,俱同盧注[17],認為“鼓夜”應為“瞽史”。則《大戴禮記》所記“誦詩”者,亦為“瞽史”?!洞蟠鞫Y記》、《漢書》中瞽史與樂人“工”并稱,也表明瞽史是在樂人之外,與“詩”有特殊關聯的一類史官,可以“為詩”亦可“誦詩”。
2《周禮》中“瞽史”身份實情的隱沒及其與瞽矇的角色重合
但是,瞽史的復合素質及其“為詩”、“誦詩”職能,造成了其在《周禮》記述中的尷尬地位?!吨芏Y》無法在史官或樂官系統(tǒng)中,為瞽史安排位置,因為在《周禮》確立的力圖簡單明晰的職能分工體系中,瞽史的跨界特點難以明確定位。另一方面,瞽史的功能又分別與史、樂兩系中的有關人員職能存在交集,于是,瞽史身份的完整真相被隱沒在對樂官、史官的有關分立記述中。綜合各方的記述,我們可以看清其中錯綜復雜的情形。
所謂“瞽為詩”、“瞽史誦詩”,“瞽史”涉及“詩”的職能與樂人“瞽矇”重合,《周禮》只記述在瞽矇名下?!吨芏Y·瞽矇》:“諷誦詩、世、奠(帝)系”。但是目盲樂人不僅不可能壟斷“詩”,而且要掌握來源多樣的“歌”、“誦”等文辭,也不可能完全不依賴一定的史錄文獻。所謂的“工誦箴諫”、“師工之誦”,目盲瞽矇發(fā)揮其諷誦功能,往往先需借助史官的傳述?!妒酚洝x世家》載史佚言:“天子無戲言,言則史書之,禮成之,樂歌之?!薄洞蟠鞫Y記·保傅》云:“(天子)失度則史書之,工誦之?!毕啾扔跇啡耍饭儆谑戮酉?。而瞽史“為詩”、“誦詩”的能力,更可令之充分分擔或專任有關事務,甚至直接承擔樂人角色而發(fā)揮“樂歌之”、“誦之”等功能。因而,《周禮》記瞽矇“諷誦詩、世、奠(帝)系”,其中隱含著對瞽史職能的記述,這不僅因為二者在名稱上相關聯,有時都可徑稱為“瞽”,也是因為瞽史與瞽矇二者在功能角色上有時是合一的。這連帶造成《周禮》記述瞽矇職能范圍的“越界”現象。
《周禮》樂官唯見瞽矇涉及史官職事,諷誦有“世”、“帝系”,在小史的職能中,又可重見這一事務?!吨芏Y·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薄吨芏Y·瞽矇》鄭玄注引杜子春云:“小史主次序先王之世,昭穆之系,述其德行。瞽矇主誦詩,并誦世系,以戒勸人君也?!编嵄娬J為:“系、世,謂帝系、世本之屬是也。小史主定之,瞽矇諷誦之?!薄吨芏Y·小史》賈公彥疏:“天子謂之《帝系》,諸侯謂之《世本》?!眹@“世”、“系”出現的史、樂功能聯合現象,其中也隱含著瞽史的身影。瞽矇諷誦“世”、“帝系”,往往被推想為是早期盲人史官的一種功能,但在史官極為發(fā)達的整個周代,具備史、樂復合素質的瞽史既可諷誦詩、史,亦能書史、錄歌,更可代之而起。
《晉語·魯語上》:“工史書《世》”。其中“工史”即是“瞽史”,許兆昌先生認為:“工史之工,與瞽相近……工史應屬瞽史一類?!?A title="" href="#_edn18" name=_ednref18>[18]韋昭注:“工,瞽師官也。史,太史也。世,世次先后也。工誦其德,史書其言也?!表f注拆分作解可以勿論,“工史書《世》”言之鑿鑿,工史、瞽史應是能夠在瞽矇、小史之外掌《世》(“系”)的一種特立的史職。
總的來看,在《周禮》這里,諷誦“詩”、“世”、“帝系”被歸屬在瞽矇名下,而《左傳·襄公十四年》有“瞽為詩”,《大戴禮記·保傅》記“鼓史誦詩”,《國語·魯語上》稱“工史書《世》”,這些有關瞽史、工史職事不同方面的記載,整合起來恰好與瞽矇相合。這說明的不是瞽史即是瞽矇,而是二者職能角色的某種重合。也有這樣的可能,即《周禮》雖然傳述瞽矇為盲人樂師,但也依據有瞽史承擔瞽矇角色行事的現實,把瞽史的職事特點也通通記入瞽矇樂師名下。
3、瞽史的史官特質及其《詩》、《世》之學的知識類型特點
對于瞽史的復合職能特點,許兆昌先生指出過:“瞽史、工史應當是指西周時期與樂有關的一部分史官的稱呼。這一部分史官利用樂律,或以聽風,或以記事,或以禮神?!?A title="" href="#_edn19" name=_ednref19>[19]在此基礎上,我們現在還可以見出更顯瞽史獨特價值的職能內容。
瞽史在大行人事務領域,通過“諭書名、聽聲音”,在語言文字、詩樂音聲方面通聯各地域,這只是其獨特復合素質的基本運用。在周代的學術、文典領域,瞽史還有其獨特的職守內容,亦即《詩》、《世》之學。
在《周禮》中,“詩”、“世”、“帝系”三事相并立,一同歸屬瞽矇主掌,已顯其相聯系而可以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知識領域。《左傳》、《國語》、《大戴禮記》記瞽史、工史之事也以主事“詩”“世”最為顯明?!洞蟠鞫Y記·衛(wèi)將軍文子》載子貢言曰:“吾聞夫子之施教也,先以《詩》、《世》?!保ā妒馈房砂ā暗巯怠保f昭注:“世,謂先王之世系也?!保对姟?、《世》之學是孔子施教的起點內容,在知識類型以及文化層級上必有一致特點,可以一同構成周人文化素質的共識基礎。
《詩經》可以興、觀、群、怨,多識草木鳥獸之名,培養(yǎng)事君父的倫理品格(見《論語·陽貨》),而《世》則起到灌輸歷史基本常識以及史鑒認識的作用,皆為個體社會化所必備之基本素質?!秶Z·楚語上》載申叔時列舉教育王室子弟的典籍門類,依次是《春秋》、《世》、《詩》、《禮》、《樂》、《令》、《語》、《故志》、《訓典》九種,其中《詩》、《世》相接同居前列:
“教之《世》,而為之昭明德而廢幽昏焉,以休懼其動;教之《詩》,而為之導廣顯德,以耀明其志。”
在所述九學的施教特點上,《詩》、《世》同有“昭明德”、“導廣顯德”之功,但是一為“休懼其動”切實于行,一為“耀明其志”暢達于心,《詩》、《世》之學既具共性亦有相輔相成的組合作用。
“詩”、“世(帝系)”組合不無史官之學的特征。清華簡新見的篇章里面,也可見歌詩作品與“世”學資料的共處。與前述清華簡涉及詩歌類資料的《耆夜》、《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同出的,還有《世》學類文獻《楚居》篇[20]。在清華簡第一輯9篇中,整理者已注意到《楚居》是較為特殊的一篇,在內容上“與《世本》之《居篇》很相類”[21]。《世本》是先秦《世》學文獻見存于漢世者,《漢書·藝文志》:“《世本》十五篇,古史官記黃帝以來迄春秋時諸侯大夫?!逼鋾沿?,后世輯本可見《帝系》、《王侯》、《卿大夫》、《紀》、《世家》、《傳》、《氏姓》、《居》、《作》和《謚法》十篇。
不過,《詩》、《世》組合在史官之學中又自具特殊性。清華簡表征了“詩”、“書”、“世”的文獻共存形態(tài),而《周禮》并稱“詩”、“世”(帝系)為諷誦之事,則該組合既具書史文獻形態(tài),而又倚重“諷誦”的口頭表現方式。這也反映出瞽史的特殊才能。相比于但掌文字書記的一般史官,瞽史可以將書面文典即時訴諸口頭諷誦,以適用于實際的具體政事。《國語·楚語上》載國君:“臨事有瞽史之導,宴居有師工之誦;史不失書,矇不失誦?!毕啾扔谝话銕煿?、史、矇,瞽史的“臨事之導”要求其能力更綜合、更靈活,尤須兼?zhèn)湮臅洃浥c諷誦應事之才。
孔子論“誦三百”應切合實用,以具“達政”、“專對”之才(見《論語·子路》篇),這正是“瞽史誦詩”以備“臨事之導”的《詩》學實用模式。據此似可推想,《詩經》在春秋時代的廣泛實用,其中應有瞽史《詩》學的影響,或者早期詩教本有瞽史參與?!抖Y記·內則》:“十有三年,學樂誦詩?!鳖芬浴爸I書名、聽聲音”之才,在早期的詩樂綜合素質教育中,亦可發(fā)揮有效作用。
綜上所述,如果從史官文化來看,瞽史類型史官的存在,顯示在發(fā)揮實用功能方面,周代史官類型有著極大的豐富與拓展。更重要的是,從《詩經》的形成與傳述層面來看,瞽史《詩》、《世》之學有利于《詩經》在史官文化層面,向著更為系統(tǒng)規(guī)范的專門之學、經典化方向發(fā)展起來;而瞽史“誦詩”以“臨事”,對春秋時期稱引詩句以說理議事,極力發(fā)展《詩經》的語用詩義之學,也必將有著直接、頗具深度的影響力。
【結語】
《詩經》作為樂章可以施用于禮典,樂人的詩樂活動涉及《詩經》。因為這些原因,樂官對于《詩經》形成與傳播所發(fā)揮的作用,很容易受到人們的過高估計。而實際樂人的詩樂技術服務取向,以及樂人自身條件與能力的特點,都使之在后期活躍的《詩經》傳習活動中,無法起到穩(wěn)定、主導性的核心作用。清華簡有關歌詩篇目的新發(fā)現,將促使我們稍為轉移研究視線,周代史官文化的《詩經》學研究價值,有可能因此得到更多的關注。盡管先前劉師培[22]、顧頡剛[23]等學者,也曾觸及過這方面的問題,但在擁有更優(yōu)越研究條件的當下,我們還可再作新的研究。故此,筆者不揣谫陋撰成此文,謹就正于方家學者。
本文原載《中國詩歌研究》第十一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年。
[1]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上古詩樂藝術模型的多維演進與《詩經》形成的‘詩’、‘樂’雙重源流研究”(項目編號11CZW022)、“吉林大學青年學術領袖培養(yǎng)計劃項目—先秦兩漢文學與文化之關系”(項目編號2012FRLX05)研究成果。
[2]詳見《論上古樂人的類型差異及其文化衰落的技術化發(fā)展根源》,孫世洋,《蘭州學刊》2012年第10期。
[3] 《觀堂集林·漢以后所傳周樂考》,載《王國維遺書》,王國維,上海書店出版社1983年版,第135頁。
[4] 《詩經學史》(上冊),洪湛侯,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119—125頁。
[5] 李學勤:“簡中的書籍大多與歷史有關……這次是挖到了一個歷史家。”見《初識清華簡》,李學勤,《光明日報》2008 年 12 月 1 日。
[6]見《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壹)》,李學勤主編,中西書局2010年版。
[7]見《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叁)》,李學勤主編,中西書局2012年版。
[8]李學勤:“作于西周晚期的,是類似《大雅》的《芮良夫毖》?!?/SPAN> 見《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李學勤,《文物》2012年第8期。
[9] 參見《禮俗儀式與先秦詩歌演變》,韓高年,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53-57頁。
[10] 參見《初識清華簡》,李學勤,《光明日報》2008 年 12 月 1 日。
[11] 見《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叁)》,李學勤主編,中西書局2012年版。
[12] 《觀堂集林·漢以后所傳周樂考》,載《王國維遺書》,王國維,上海書店出版社1983年版,第135頁。
[13]見《周禮正義》第八冊,孫詒讓撰,王文錦、陳玉霞點校,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2092頁。
[14]見《西周金文官制研究》,張亞初、劉雨,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26——36頁。
[15]《周禮》鄭注、《國語》韋注主此說,孫詒讓、孔廣森、王聘珍等從之。
[16]汪中《左氏春秋釋疑》、《老子考異》,金毓黻《中國史學史》,徐中舒《左傳作者及其成書年代》等皆主此說。
[17]參見 《大戴禮記匯校集解》,方向東,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332—333頁。
[18] 《先秦史官的制度與文化》,許兆昌,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2頁。
[19] 《先秦史官的制度與文化》,許兆昌,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2頁。
[20] 見《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壹)》,李學勤主編,中西書局2010年版。
[21] 見《<楚居>的性質、作者及寫作年代》,趙平安,《清華大學學報( 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1 年第 4 期。
[22]參見《古學出于史官論》,載《劉師培史學論著選集》,劉師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23]參見《左丘失明》,載《史林雜識初編》,顧頡剛,中華書局1963 年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11月23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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