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釋詁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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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璞
東南大學人文學院
一、“若嬰兒之未娠”訛變解
“若嬰兒之未孩”一語見于今本(王弼本,下同)第20章,全章老子描繪了得道之士靜謐處世的精神風貌:
……[1]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馁?,其未央哉!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臺。我獨泊兮其未兆(“兆”帛甲乙分別作“佻”“垗”),如嬰兒之未孩(帛甲句殘缺,乙本“孩”作“咳”)。傫傫兮,若無所歸。眾人皆有余,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若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飂兮,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帛甲作“俚”)。我獨異于人,而貴食母。[2] 316-325
其中,“如嬰兒之未孩”,《說文》:“咳。小兒笑也”[3] 55,朱謙之亦云:“《說文·子部》無‘孩’字,見《口部》‘咳’字下……‘孩’‘咳’本一字”[4] 81。高明云:“謂圣人恬靜無為,無跡無舉,若不知咳笑之嬰兒”[1] 320。
今本“孩”字凡兩見,另一處出現(xiàn)于49章末:
“(帛甲:“百姓皆屬耳目焉”),圣人皆孩(此處帛甲乙俱缺)之”。
對此,于省吾先生讀“孩”為“期”,全句解作若嬰兒未足期年。馮勝君先生在于先生之說基礎(chǔ)上再填新解,認為楚簡中“娩”字下部從“子”,今本“孩”當識作“娩”。但兩說疑點在于,前者期年是一個時間概念,嬰兒即便滿周歲之后,同樣也是未離天真,《老子》以“嬰兒未滿周歲”來比擬“未兆”,似仍嫌捍格。而帛乙本中“孩”作“咳”,則以娩解孩說仍可商榷。
細審全章,此處“孩”用為動詞,全句可釋為“圣人對待百姓就如同對待嬰孩般呵護有加”。另據(jù)查檢先秦古籍,含“孩”字構(gòu)詞者,如“孩提”“孩子”等稱數(shù)見[5],知其確有“孩童”義無疑。
與之相關(guān),“嬰兒”一詞今本凡三見。除本章外,另兩處分別作“專氣致柔,能嬰兒乎”(10章)、“為天下溪,常德不離,復(fù)歸于嬰兒”(28章)。嬰兒之義,《山海經(jīng)·南山經(jīng)》:“其音如嬰兒”,郝懿行引《玉篇》作:“男曰兒,女曰嬰”[6] 4,《鹖冠子》:“其民猶赤子也”,陸佃注:“男曰赤子,女曰嬰兒”[7] 293。雖郝、陸兩家訓詁有間,但將嬰兒理解為“初生之人”并無問題。循義臆度之,“未孩”若釋作“未成孩”最為曉暢、明了。但成篇于西漢中期的北大簡作“若嬰兒之未䀭”。䀭,《康熙字典》:“目大貌”,北大簡整理者判為通“咳”[8] 153。據(jù)字形推測,北大簡原抄寫者或?qū)ⅰ吧形幢犙邸绷x寫以“未䀭”而非上述推測的“未孩”。即使退一步而言,單從老子多次使用的“嬰兒”意象來分析,既然《老子》中另兩處對于嬰兒意象的應(yīng)用都與“致柔”“常德”相聯(lián)系,嬰兒顯然為近于“道”的象征或存在。如此一來,又何須復(fù)以咳笑作飾?
實際上,從本章句法結(jié)構(gòu)的角度審視:“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臺”與其后“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為明確對比關(guān)系,后句“我獨泊兮其未兆”與“如嬰兒之未孩”又構(gòu)成遞進、解釋關(guān)系,故此處“未孩”如果理解為如同嬰兒尚未發(fā)出第一聲咳笑時的情形,則既與“我”泊兮未兆時的歷久、寧淡狀態(tài)甚不協(xié)調(diào),亦與“眾人”享太牢、登春臺的非瞬時情形難以洽對。
另案帛乙本“兆”作“垗”,此正為“兆”之本字。垗,《說文》:“畔也。為四畤界”,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云:“經(jīng)傳皆以兆為之”[9] 328。另據(jù)《尚書》:“肁有十二州”,江聲:“肁,當為‘垗’,域也”[10] 421,知垗有邊界、畔界義。故老子謂“當別人在受享太牢、游登春臺之樂時,唯獨我乃泛泊于無邊無疇之境地”,此處正是老子對于得道之士所處精神狀態(tài)的寫意,是故下承此語的描繪句更不宜出現(xiàn)一個預(yù)期之中的短時的行為或狀態(tài)。
基于上述,推測此“孩(咳)”乃為“辰”之形近訛字[11],“辰”即“娠”。據(jù)《說文》:“娠。女妊身動也。從女,辰聲”[2] 614,即嬰兒于母胎中震動之義,引申作女有身孕,故“未孩”即“未娠”。如此,則全句可釋為“唯獨‘我’乃泛泊于無邊無疇之境地,好似(女子腹中)妊而未娠之時的嬰兒般(恬靜)”。如此也直接呼應(yīng)了章末“我獨異于人,而貴食母”一語所表達的確切語義。
二、“熒惑”解詁
“雖有榮觀”見于今本26章,老子告誡“萬乘之主”應(yīng)持重、持靜的道理: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圣人(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環(huán)官),燕處超然(昭若)。奈何萬乘之主(王),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1] 354-356
對于此章之引述最早見于《韓非子》,韓以趙武靈王壯年生傳其位于惠文王后卻導致趙國內(nèi)亂,其本人因之困死沙丘一事作喻,說明了人君應(yīng)持重權(quán)位之理:
制在己曰重,不離位曰靜。重則能使輕,靜則能使躁。故曰:“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故曰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也。邦者,人君之輜重也。主父生傳其邦,此離其輜重者也。故雖有代、云中之樂,超然已無趙矣。主父,萬乘之主,而以身輕于天下,無勢之謂輕,離位之謂躁,是以生幽而死。故曰:“輕則失臣,躁則失君”。主父之謂也。[12] 158
其中“雖有榮觀,宴處超然”句被韓非以合于趙國國情的“雖有代、云中之樂,超然已無趙矣”的描述所代替。今時雖已難睹韓非所見《老子》原篇,但從中仍可以窺見韓非是將對應(yīng)于今本“榮觀”“宴處”的語句描述,理解為人君享樂的場所及情形,“超然”則說為國君在棄離權(quán)位之后所處的實然狀態(tài)。
此后,諸家或釋“榮觀”為“宮闕”(河上公)、“榮華之境”(吳澄、焦竑)。或轉(zhuǎn)而求諸音轉(zhuǎn),釋為“營衛(wèi)”之借語,以為“有營垣乃能安居無所畏懼”(馬敘倫),再或解為旅行必經(jīng)之“阛館”(馬王堆帛書研究組)[1] 367-358,諸說莫衷一是。
細品文義,從老子全章推崇人君應(yīng)具有重、靜的質(zhì)量來看,圣人“不離輜重”與“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分別乃對應(yīng)“重”“靜”而言。且從“雖”字的轉(zhuǎn)折義來理解,“榮觀”更不應(yīng)為老子所推崇的某種事物或情形??紤]到全章是以國君為告誡對象,則國君(或“君子”)因“營衛(wèi)”于營垣之中,或處“阛館”故無所畏懼的說法更近迂曲、不類。
今案“榮”,《說文》“熒省聲”[2] 247,《釋名》多以聲求義,乃解之為“猶‘熒’也,熒熒照明貌也”[13] 8,《呂氏春秋》:“且辱者也而榮”,高誘注“榮”為“光明也”[14] 401?!肚f子·齊物論》:“是黃帝之所聽熒也”,陸德明云一本作“𪏕榮”[15] 13。另據(jù)《荀子》“以環(huán)主圖私為務(wù)”、《管子》“其曰入北斗,斗有環(huán)域也”王念孫讀“環(huán)”皆為“營”,言“與營同義”[8] 1463,而《說文》:“營……熒省聲”[2] 342。知榮與熒、環(huán)、營于音皆通。而“觀”、“官”“惑”上古同為見母字,三字實系一音之轉(zhuǎn)。故“環(huán)官”“榮觀”皆可徑讀為“熒惑”。
“熒惑”(又作“營惑”)為先秦時期對于火星的別稱,為肉眼可見的五顆行星之一。由于其歷來與殘賊、疾、喪、饑、兵等惡相關(guān)聯(lián),遂又有“罰星”“法星”“執(zhí)法”等稱。其中尤以熒惑星留守、逡巡于心宿被視為大災(zāi)之象,故時言有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16] 762。以現(xiàn)代天文學手段而觀測,因火星的繞日公轉(zhuǎn)軌道在地球之外,平均公轉(zhuǎn)周期約687天,故從地球一方可以看到其相對于太陽運動時的軌跡為先順行、后逆行,遂最終完成一個780天的會合周期。據(jù)測算,準確的熒惑“守心”大約每80年發(fā)生一次,近似的“守心”約40年一次。[17]《呂氏春秋》《淮南子》《新序》等數(shù)載宋景公時曾發(fā)生過“熒惑守心”,但景公未聽從子韋建議將此“天罰”移之于民,熒惑乃自“徙三舍”。另據(jù)《史記》秦始皇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13] 169?!稘h書·天文志》: 高祖“十二年春,熒惑守心。”[18] 585,四月“高祖崩”[14] 60,從記載中不難體會到古人對于熒惑守心星象出現(xiàn)之時的畏懼之情[19]。
武內(nèi)義雄數(shù)疑今本《老子》多有戰(zhàn)國時人篡改,此處“熒惑”被意改為“榮觀”或為對于戰(zhàn)國《老子》文本的再篡改,其意圖乃在于稍略淡化《老子》的黃老色彩。
重審《老子》此章,“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實當讀作“雖有熒惑,安處超然”(古籍“燕-宴”“宴-晏-妟-安”多互用,此不具論)。推測因“熒惑”二字轉(zhuǎn)寫它字在先(或熒惑二字原即不寫作“熒惑”),遂至“安處”于義不通。后來其他傳抄者復(fù)徑寫作“宴處”,則終使文意不顯。全句實即強調(diào)了即使在熒惑星出現(xiàn)之時,國君仍需持靜毋躁,以保持安處、超然的心態(tài)為上。句中絕無涉宮闕、宴會等事物、情形。
另外,從韓非以此章譬喻武靈王“雖有代、云中之樂”以及引文中的“輕則失臣”二語用字來看,亦知其所見本與帛書本當為不同的傳本。
三、“铦錟”解詁
“恬淡為上”句見于今本31章,其云:
夫佳(帛書本無“佳”字)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帛甲作“欲”)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甲乙本分別作“铦襲”“铦𢤱”)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兇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zhàn)勝,以喪禮處之。[1] 387-395
此章因立論于“不上兵”之義,故“恬淡”二字置于文中甚為突兀。
對于“恬”“淡”二字之寫法,分而計之,“恬”作“
”(郭店簡。右半從廠從舌從肉,可隸作“铦”)、“铦”(帛書本)與“恬”(北大簡、今本等)?!暗眲t作“纟龏”(郭店簡)、“僂”(北大簡)、“惔”(河上公、景龍碑等)、“恢”(河上別本)、“憺”(傅奕)、“澹”(王弼別本)數(shù)種。
而對于二字所構(gòu)成的“恬淡”詞義,目前學界主要有以下四種看法:
(一)“鋒銳兵器”說,勞健、裘錫圭、劉釗、劉笑敢等學者持此論。此一主張以郭店簡和帛書本為據(jù),判二字為“铦銳”[20] 40“铦功”[21] 51。此一主張又可細析為兩種釋讀,一者以“铦”作“銳利”解而“淡”解作某種兵器。又或?qū)彙疤竦睘閺?fù)音詞,徑解作“鋒銳”義。
(二)“兩種兵器”說,以魏啟鵬為代表。讀二字為“錟钑”“錟鏦”,義皆為“長矛和短矛”[16] 256-257。
(三)“掩藏兵器、兵鋒”說,劉信芳、廖名春持此論。劉斷二字為“括籠”[22] 71,廖解為“铦襲”,義即“掩藏兵鋒”[23] 543-544。
(四)“恬淡”說,帛書整理組、高明、李零、丁四新等持此論。帛書整理小組證明了“铦-恬”音同、“襲-淡”音近,可讀為“恬淡”。高明引《莊子》:“夫虛靜恬淡”、《說文》:“恬,安也”、《廣雅釋詁》:“恬倓,靜也”[8] 789語,認為今本“恬淡”仍可從[1] 390-391。丁四新以全句強調(diào)了“用兵之主當以好生戒殺、消解其‘樂殺人’之心為意,如此反而可勝敵、取天下”[24] 402。
析而言之,諸說論證主要圍繞“纟龏-襲-𢤱-淡(惔)”四字展開分析,學者指出了“纟龏”從“龏”,以“龍”得聲(見母東部)。“襲”為“𧟟”之省寫,從“龖省聲”[2] 391(定母緝部)。判“𢤱”為“襲”異體字,可讀為“襲”(帛書整理小組)??梢钥吹?,各說主要建立在以音求義的立論之上,自然會得出“纟龏”與“襲”“淡”音遠,而“襲”“淡”稍近,且帛書、今本可通,但都與簡本不通的結(jié)論[25] 551-562。
如果從文本出現(xiàn)的時間順序來考察:簡本-帛甲-帛乙-北大簡-今本分別對應(yīng)于“
纟龏”“铦襲”“铦𢤱”“恬僂”“恬淡”諸詞。從字形角度審視,可以看到,主要變化出現(xiàn)在帛書甲乙本的更遷之際,原本穩(wěn)定的“铦”字受帛乙“𢤱”字偏旁影響,在北大簡中已寫作“恬”,而“𢤱”可能徑取音讀,漢代《河上公》傳本中甚至已改作“惔”。這里的關(guān)鍵在于,雖然帛書整理者以“𢤱”為“襲”之異寫立論,但實際情況可能只是因“襲”受“纟龏”偏旁影響在先,循義改“纟”作“衣”,遂至“纟龏”“襲”音隔不通。至于“纟龏”從“龔”得聲與否也僅是學者的猜測罷了。是故今本“淡”字可能最先是受到帛乙本影響訛作“惔”,而此字恰與同屬定母的“襲”字一樣從“龖”得聲。
以上訛變的關(guān)鍵乃在于,“襲”字應(yīng)從定母而非邪母得聲。對此,李零先生曾論:“古書中有‘讋’字,是章母葉部,與‘淡’字讀音相近,馬乙本從心從龍的字也可能是這個字(自注:古文字心旁、言旁往往互易),照后一種情況,讀‘淡’也是可以的?!?A title="" href="#_edn26" name=_ednref26>[26] 35案“讋”與“懾”字音義略同,帛甲第十七章“襲?!?SPAN>[1] 77(乙本前字殘毀)二字今本正作“習?!?,亦或為一證。
故從以上“恬淡”字形訛變、音韻角度分析,知“铦”字不誤,而“纟龏-襲-𢤱”皆從定母得聲,可徑讀作“淡”。
另外,如轉(zhuǎn)而從“恬淡”字義(或詞義)考察,今本《文子》有“故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殺傷人,勝(一作“養(yǎng)”)而勿美,故曰:‘死地,荊棘生焉,以悲哀泣之,以喪禮居之?!且跃觿?wù)于道德,不重用兵也?!?A title="" href="#_edn27" name=_ednref27>[27] 454其中“恬淡”句疏解作“殺傷人,勝而勿美”,與今本“恬淡為上,勝而不美”保有相同句式,正即對本章的文義發(fā)揮。而《河上公》則解作“不貪土地,不利人財寶”[28] 126,已同于“恬淡”的“清凈不爭”義。
今案《說文》:“铦。鍤屬。從金、舌聲,讀若棪?!?SPAN>[2] 706段玉裁注:“引申為铦利字。賈誼曰:‘莫邪為鈍,鉛刀為铦’?!稘h書音義》曰:‘铦,利也?!陞伲┙柚x也”[2] 706,知“铦”原為鍤屬農(nóng)具,故亦可寫作從木之“棪”。但結(jié)合出土文獻與實物所反映出的兵器名謂情況來看,《銀雀山竹書·守法守令等十三篇》:“長鐵铦十六尺,大半尺者居四之一。短鐵铦十四尺,半者居十”。竹書整理者自注:“有長至十六尺、大半尺者,當非鍤屬工具……簡文‘铦’字當讀為‘錟’。《說文》:‘錟。長矛也?!?A title="" href="#_edn29" name=_ednref29>[29] 28-31索之于古籍,“铦”“錟”多通,《史記》“非錟于句戟長鎩”,裴骃《集解》引徐廣作“铦”[2] 2369。知《老子》文中之“铦”即齊國對于“長矛”的稱呼,而非學者所釋解的“鋒利”義。另外,根據(jù)秦俑一號坑發(fā)掘出土的秦銅錟“上刻銘文自報其名后,才使今人論定與其同類的兵器名稱有了依據(jù)”[30] 35 。對此,《史記·蘇秦列傳》有:“秦正告魏曰:‘……強弩在前,錟戈在后,決滎口,魏無大梁’”[13]1376。曾有學者對于戰(zhàn)國時期的兵器名稱做過專門考釋,指出“鈹[31],江東稱為‘鈹’,關(guān)中秦則謂之‘錟’,燕國呼其為‘釱’,齊則名之曰‘铦’,而趙國稱之為‘齊’”[32] 306 ??梢钥闯?,此一時期對于兵器“鈹”的稱呼可謂是五花八門。其中,燕“釱”或可作為“襲”字為從定母得聲的有力旁證。
概而言之,今本《老子》31章中“恬淡”二字當作“铦錟”,其名乃是齊秦兩地對于長矛的不同稱呼。并而言之,則作為指代鈹矛一類兵器的總稱?;诖肆x,原文“铦錟為上”四字當連下為句作:“……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铦錟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而非類如竹、帛、今本之句讀:“……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贝私庹凇段淖印贰啊?,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瘹?,勝而勿美”的句讀,從而標示出了《文子》與河上本《老子》所反映出的《老子》不同傳本的思想風貌。
總而言之,老子此處意即告誡執(zhí)政者兵器乃不祥之物,不到萬不得已則毋使用。如果崇尚矛鈹,即使戰(zhàn)而勝敵,亦是勝而不美。而那些稱頌美化兵器的人,乃是嗜樂于殺人者。全句明確表達了對崇尚、樂于稱道兵器之士的反對態(tài)度。
[1] 據(jù)高明對帛書章節(jié)劃分,今本“絕學無憂”四字在前章末,今從省。以下引帛書《老子》用字于括號中標出,另外,凡與今本對刊不影響文義理解之異寫字則不復(fù)標。
[2] 高明.帛書老子校注[M].北京:中華書局,1996.
[3] 許慎.說文解字注[M].段玉裁,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
[4] 老子.老子校釋[M].朱謙之,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4.
[5] 具而言之,《孟子》“孩提之童(盡心上)、《禮記》“毋殺孩蟲”(月令)、《大戴禮記》“孩提”(保傅)、《墨子》“殺傷人之孩”(修身)、“賊誅孩子”(明鬼)、《莊子》“不至乎孩而始誰”(天運)、《呂氏春秋》“無殺孩蟲胎”(孟春紀·正月紀)。另外,先秦籍本中,“咳”字頻遠高于“孩”,義多與“咳笑”“嚏咳”相關(guān),或為后人悉改原本所致。
[6] 佚名.山海經(jīng)箋疏[M].郝懿行,疏.成都:巴蜀書社,1985.
[7] 鹖冠子.鹖冠子集解[M].陸佃,注.北京:中華書局,2014.
[8]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貳)[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9] 許慎.說文通訓定聲[M].朱駿聲,注.武漢:武漢古籍出版社,1983.
[10] 宗福邦 陳世饒 蕭海波.故訓匯纂[M].主編.北京:商務(wù)印書館,2003.
[11] “亥”作“振”字古書可見一例。王亥為前商時期商部落的統(tǒng)治者之一,甲骨卜辭稱其“高祖亥”“高祖王亥”?!渡胶=?jīng)·大荒東經(jīng)》作“王亥”,《竹書紀年》作“王子亥”“侯子亥”,《楚辭·天問》作“該”“?!?。王國維言:“卜辭作王亥,正與《山海經(jīng)》同……《世本》作核,《古今人表》作垓,皆其通假字?!妒酚洝纷髡瘢瑒t因與核或垓二字形近而訛”(《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其中,《說文》“振”字條朱駿聲云:“叚(假)借又為‘娠’”(《說文通訓定聲》),《釋名》“辰”字條畢沅亦云“‘娠’、‘振’皆與‘震’通”(《釋名疏證補》),是知“振”“娠”互訓有佳證。
[12] 韓非.韓非子集解[M].王先謙,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3.
[13] 劉熙.釋名疏證補[M].畢沅,疏.王先謙,補.民國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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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陸德明.莊子音義[M].欽定四庫全書影印本.
[16] 司馬遷.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M]. 瀧川資言,考證.水澤利忠,校補.北京:新華書局,1986.
[17] 詳見 劉次沅 吳立旻.古代“熒惑守心”記錄再探[J].自然科學史研究,2008年第4期,第508-510頁。
[18] 班固.漢書補注[M].王先謙,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585
[19] 學者依據(jù)現(xiàn)代天文學知識推算,古籍中對于“熒惑守心”的記載無論在時間還是空間上都略有偏差。如上述宋景公、秦始皇時的“守心”記載(公元前480年、211年和)實際發(fā)生在公元前479年和210年,而漢高祖時的“守心”實際是熒惑“守亢”或“守氐”。這在當時被認作是高祖崩的先兆,以后的流傳中誤被為守心。學者推斷,古人對于“熒惑守心”的認知只是一個大致的概念,熒惑有時并不是“守心”,而只是異乎尋常的接近也可以被視為“守”。導致誤記的原因眾多,但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目的推測或出于古人對“天人感應(yīng)”的傾向性心里而導致的記載失真。
[20] 勞健.老子古本考(上卷)[M].無求備齋老子集成續(xù)編.臺灣:藝文印書館,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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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河上公.老子道德經(jīng)河上公章句[M].王卡,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93.
[29]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竹書《守法》《守令》等十三篇[J].文物,1985年,第4期。
[30] 趙福壽,吳佩英.邢臺發(fā)現(xiàn)十八年相邦平國君鈹初議[J].文物春秋,2006年,第5期。
[31] “鈹”是普遍流行于殷周之際,盛行于戰(zhàn)國時代的矛類兵器,其借鑒了劍的雙仞形制并配以矛的長柄而制成。戰(zhàn)國時代以銅鈹為主,入漢以后銅鈹由盛而衰,及至西漢中期以后完全被鐵鈹取代。從從早期分布地點看,銅鈹應(yīng)最早出現(xiàn)于淮水流域,這或為老子的籍貫居地考釋起到一定的旁證作用。(詳見 孫燕.銅鈹若干問題探討[J].江漢考古,2011年2月,第63-63頁。)
[32] 杜宇,孫敬明.從有關(guān)銘刻看戰(zhàn)國時期趙之兵器冶鑄手工業(yè)[C].趙國歷史文化論叢,1987年9月。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5年8月20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爲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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