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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來利用“互見”及類書等材料校勘《韓詩外傳》的方法與限度問題研究
(首發(fā))
樊東
上海大學(xué)文學(xué)院中國古代史專業(yè)博士生
漢代今文三家《詩》學(xué)著述流傳至今的只有韓嬰的《韓詩外傳》(下簡稱《外傳》),但歷來并不太受學(xué)者重視。文獻所見《外傳》最早的版本是宋代李用章作序并命人在杭州所刊刻的本子,其末題“蒙文相公改正三千余字”[1],但此本已經(jīng)不見存世。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版本是元代至正十五年嘉興路儒學(xué)刻本,分甲、乙兩種[2],但也互有殘缺,并都經(jīng)過明代學(xué)者修補過,而且元乙本更又經(jīng)清代黃丕烈等人輾轉(zhuǎn)???,已非原版之貌。明代關(guān)于《外傳》的版本存世最多,卻鮮有善本。《外傳》在流傳過程中出現(xiàn)脫、訛、衍等問題十分嚴重,清代學(xué)者如周庭寀、趙懷玉等人先后對《外傳》進行了???。其中,周庭寀的校勘主要是利用了唐宋類書征引《外傳》文字作為依據(jù),而趙懷玉則主要利用《荀子》、《韓非子》、《呂氏春秋》、《淮南子》、《說苑》、《新序》、《列女傳》等典籍與《外傳》互見關(guān)系來??薄锻鈧鳌?。此外還有民國時期的趙善詒也有??薄锻鈧鳌返摹堆a正》之作問世[3]。他們代表清代以來《外傳》??钡淖罡咚剑移湫?背晒蠖紴樵S維遹《韓詩外傳集釋》(下簡稱《集釋》)所吸收,成為《外傳》目前最為通行的本子?!都尅访麨椤凹尅保瑢崉t為“集校”,它全面匯集了前人的??背晒?,從這一角度來說,它是有功于《外傳》的。但是,許維遹并非僅僅在校勘記中匯集前人的校語那么簡單,而是大量吸收前人的??币庖姴⑵涓吨T實踐:直接依照這些意見或憑己見而擅改《外傳》正文。自《集釋》出版以來,學(xué)者對其??敝兴霈F(xiàn)的問題進行了一些質(zhì)疑,目前所見有王邁《許著<韓詩外傳集釋>補證舉例》[4]一文,指出《集釋》存在“疏于制度,誤斷字義”、“事義從同,文辭各異”、“疑衍非衍,疑闕非闕”、“連語偏用,義同全詞”、“文義未審,誤斷句讀”、“原系兩事,強合為一”、“不明字義,臆斷失實”、“原句不誤,改字反失”等方面的失誤;此外還有學(xué)者指出《集釋》出版時整理過程中出現(xiàn)的錯訛[5]。就王邁《許著<韓詩外傳集釋>補證舉例》來說,他指出《集釋》存在的那些問題中,其實有很多還是有版本依據(jù)的,只是《集釋》在最后的版本依從上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處。但是,上述二位先生所關(guān)注的問題不是本文探討的重點,本文所要探討的是《集釋》所匯集的清代以來那些對《外傳》正文沒有版本依據(jù)的校改。由此,進一步總結(jié)清代以來??惫偶械哪承巴ú 保挛脑嚺e例以證。
一、據(jù)互見文獻校改和增刪例
《集釋》卷一第十四章:聰者耳聞,明者目見。
《外傳》舊本原皆作“聰者自聞,明者自見”?!都尅芬齽熍嘈T疲骸皟伞浴譃椤俊`?!墩f苑·雜言》篇作‘聰者耳聞,明者目見?!?A title="" name=_ednref6 href="#_edn6">[6]《集釋》從而改之。
今案:劉師培并未詳加考證就指出《外傳》此處“有誤”,其邏輯大概是“聰”與“耳”、“明”與“目”相對應(yīng),故而以《說苑》為正。而向宗魯先生在《說苑校證》中卻指出:“‘耳’字、‘目’字皆當(dāng)從《韓詩外傳》作‘自’?!独献印啡拢骸砸娫幻??!肚f子•駢拇篇》:‘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多囄鲎?#8226;無厚篇》:‘夫自見之明,借人見之闇也;自聞之聽,借人聞之聲也。’”[7]屈守元《韓詩外傳箋疏》也進一步指出:“徐干《中論·修本篇》:‘夫見人而不自見者謂之朦;聞人而不自聞?wù)咧^之聵;慮人而不自慮者謂之瞀。故明莫大乎自見;聰莫大乎自聞;睿莫大乎自慮。此三者舉之甚輕,行之甚邇,而莫之知也。’亦即此意?!?A title="" name=_ednref8 href="#_edn8">[8]《外傳》作“聰者自聞,明者自見”當(dāng)淵源有自,乃今本《說苑》有誤,劉師培不察,許維遹徑直從劉師培之說而改之,亦未詳察。
《集釋》卷二第二十九章:子夏讀《書》已畢
此句中及文中“《書》”字,《外傳》舊本皆作“《詩》”,《集釋》云:“‘讀《書》’舊‘讀《詩》’。趙本作‘讀《書》’,校云:‘“讀《書》”本皆作“讀《詩》”。案《尚書大傳·略說》、《孔叢子·論書》篇皆是“讀《書》”。此下所論亦是《書》,其作“詩”者,疑后人習(xí)《論語》,因妄改此。今據(jù)二書以復(fù)其舊。’維遹案:趙校是也,今據(jù)正。下同。”許維遹據(jù)《孔叢子》及《尚書大傳》將此章中“《詩》”全部改為了“《書》”。
今案:仔細考察,不難發(fā)現(xiàn)《孔叢子·論書》與《尚書大傳》對于這一故事的記載相同,但二者與《外傳》此章在文本上并不同。且此章文中有子夏引《詩》云“衡門之下,可以棲遲。泌之洋洋,可以療饑。”下接“夫子造然變?nèi)菰唬骸?!吾子殆可以言《詩》已矣。然子以見其表,未見其里?!本?,而《孔叢子·論書》與《尚書大傳》并無子夏引《詩》及下面孔子之語。此章明顯是在子夏與孔子討論《詩》,而不是《書》,如果說《孔叢子》與《尚書大傳》所載為故事原貌的話,那么《外傳》此章必定是韓嬰在故事原貌的基礎(chǔ)上經(jīng)過修改而成,其文中比《孔叢子》及《尚書大傳》所多出的“子夏引《詩》”這一環(huán)節(jié)即是明證。至于許維遹疑《外傳》舊本作“詩”字乃后人所改,亦無確鑿證據(jù)。筆者認為這不僅僅是一個“《詩》”與“《書》”字的差異,差異更在于《外傳》比《孔叢子》和《尚書大傳》多出文中子夏口頭引《詩》的情節(jié)[9]。因此這并不是《外傳》流傳過程所造成的“文字差異”,而是韓嬰本人在故事原材料的基礎(chǔ)上所作的加工,這也是《外傳》全書的通例[10]。
《集釋》卷六第十七章:故牧者所以開四門,明四目,通四聰也
《外傳》舊本原皆作“故牧者所以開四目,通四聰也”,無“四門”及“明”字。《集釋》引易順鼎校云:“此與《虞書》顯相違異,或別有據(jù),亦未可知。疑‘開’下脫‘四門’二字,‘四目’上脫‘明’字。通四聰,不作‘達’,與《五帝紀(jì)》及《潛夫論·明暗》篇同。”許維遹校曰:“易校是也,《尚書•堯典》篇作‘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說苑•君道》篇作‘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今據(jù)補?!逗鬂h書•百官志注》引與今本合,知其脫誤已久。”
今案:《說苑•君道》記載周公踐天子之位后立牧之事,結(jié)尾引《詩》“柔遠能邇,以定我王”;而《外傳》此章則泛論“王者必立牧”,并未提及“周公”之事,雖與《說苑》在主旨上相差不大,但情節(jié)上差異卻很明顯,文本敘述中的邏輯順序也不同。且《外傳》此章結(jié)尾所引《詩》句為“邦國若否,仲山甫明之”,亦不同于《說苑》?!逗鬂h書注》引《外傳》此章與今本同,則證明唐代時《外傳》傳本亦如今本,而許維遹則說其脫誤已久,也是出于主觀臆斷,沒有實際證據(jù)。此外,即便不增補此三字,文辭也很通順,何故增補?易順鼎疑似之辭,許維遹于校記中存疑即可,何必據(jù)之擅改原文?
《集釋》卷八第九章:曰:“欲知其子視其母,欲知其人視其友,欲知其君視其所使。
《外傳》舊本皆無“欲知其人視其友”句,許維遹校曰:“《說苑•奉使》篇采自本書,作‘故曰:欲知其子視其友,欲知其君視其所使’,又《說苑•雜言》篇:‘孔子曰:不知其子視其所友,不知其君視其所使’,并有脫文。本作‘故曰:欲知其子視其母,欲知其人視其友,欲知其君視其所使’,‘母’與‘友’‘使’為韻。此乃成語,成語多有韻?!都艺Z·六本》篇作‘不知其子視其父,不知其人視其友,不知其君視其所使’,‘父’亦當(dāng)作‘母’。今據(jù)補?!?/P>
今案:許維遹校此處而據(jù)《說苑·奉使》篇增補的主要依據(jù)是他有一個預(yù)設(shè):即《說苑》成書晚于《外傳》,那么《說苑》與《外傳》中文本關(guān)系較近的章節(jié)一定是來源于《外傳》。實際上,就二書此章互見關(guān)系來看,并不是《說苑》承襲《外傳》,關(guān)于這一點,徐建偉已經(jīng)作了詳細論證[11],筆者不再贅述。而且《文選•四子講德論注》[12]、《太平御覽•奉使部三•奉使下》[13]引此章皆無“欲知其人視其友”句,皆與今本同,亦可見唐宋時《外傳》舊本如此,不應(yīng)該據(jù)《說苑》增補,此處與《說苑》之間的差異,在校記中存錄即可。
《集釋》卷六第二十七章:晉平公游于西河而樂
《外傳》舊本皆作“晉平公游于河而樂?!辈o“西”字。許維遹校曰:“《新序·雜事》一有‘西’字。今本《說苑·尊賢》篇亦脫‘西’字,而《御覽》四百七十五、《后漢書•班彪傳》、《循吏傳》注、黃朝英《靖康緗素雜記》七引《說苑》并有‘西’字,今據(jù)補?!?/P>
今案:《新序》與此章關(guān)系較近,有“西”字,與《外傳》舊本不同。許維遹雖言《說苑·尊賢》篇舊本有“西”字,然其所載之事歸之“趙簡子”而非“晉平公”,與《外傳》此章所載并非同一事。且《外傳》此章見于《文選•荅魏子悌注》[14]《文選•陶征士誄注》[15]及引,以及《藝文類聚·鳥部上·鶴》[16]、《群書治要》[17]、《太平御覽·羽族部三·鵠》[18]等類書征引,皆無“西”字。舊本如此,亦無必要據(jù)他書增改,存疑可也。
《集釋》卷八第四章:齊崔杼弒莊公。荊蒯芮使晉而反,其仆曰:“崔杼弒莊公,子將奚如?” 荊蒯芮曰:“驅(qū)之。將入死而報君?!逼淦驮唬骸熬疅o道也,四鄰諸侯莫不聞也。以夫子而死之,不亦難乎?”
《外傳》舊本皆無“其仆曰:‘崔杼弒莊公,子將奚如?’荊蒯芮曰:‘驅(qū)之。將入死而報君?!倍淖?。趙懷玉據(jù)《說苑》補。許維遹從趙校本,亦增補此二十四字。
今案:此二十四字不補亦通?!秲愿?#8226;陪臣部•死節(jié)》征引《外傳》此章時就沒有這二十四字。如前所述,《外傳》中故事情節(jié)簡省是其通例,觀此章文字以及與《說苑》對比也可以發(fā)現(xiàn)《說苑》此章的情節(jié)明顯比《外傳》更加豐滿,當(dāng)屬故事的原貌,其文也必早于《外傳》。不僅如此,《外傳》此章結(jié)尾引《詩》及《易》,而《說苑》互見之章引《詩》及《孟子》,二書此處存在較大差異。趙懷玉和許維遹過分強調(diào)互見文獻之間的同,而忽視其差異性是其校勘《外傳》的失誤之處。
《集釋》卷八第四章:荊蒯芮曰:“善哉而言也。早言我,我能諫。諫而不用,我能去。
《外傳》舊本“我”字原皆不重,許維遹校曰:本作“早言我,我能諫”。“我能諫”與下“我能去”一例?!墩f苑·立節(jié)》篇重“我”字,今據(jù)補。
今案:許維遹此處??庇谖睦峡此仆槪瑢崉t有誤。蓋因斷句失誤所至,此處當(dāng)斷為“早言,我能諫”,如此,亦與下文“諫而不用,我能去”文例相同。《說苑·立節(jié)》作“子早言我,我能諫之;諫不聽,我能去”,向宗魯先生《校證》疑前一“我”字系衍文[19],當(dāng)以《外傳》舊本不重“我”字為正。且今檢《冊府元龜》引《外傳》此章并未重“我”字,《通鑒外紀(jì)》卷七記載此事亦未重“我”字?!锻鈧鳌放f本如此,許維遹何必趨同和迷信于《說苑》!當(dāng)《外傳》和互見文獻出現(xiàn)差異的時候,為何只想到《外傳》可能存在脫文,而沒想到《說苑》也有可能存在衍文?
《集釋》卷八第四章:遂驅(qū)車而入死。其仆曰:“人有亂君,猶必死之。我有治長,可無死乎?”
《外傳》舊本“仆”字上原皆有“事”字。趙懷玉校本將其視為衍文而刪去。許維遹校曰:“趙校是也,《說苑·立節(jié)》篇無‘事’字,即趙懷玉所本,今據(jù)刪。”
今案:《說苑·立節(jié)》此處作“遂驅(qū)車入死。其仆曰:‘……。’”[20]與《外傳》差異不大,然《外傳》此處“事”字亦不可刪,當(dāng)斷句為“遂驅(qū)車而入,死其事,仆曰:‘……?!鼻卦俄n詩外傳箋疏》亦如是斷句,很通順,《集釋》何必據(jù)《說苑》而刪字?
《集釋》卷八第十章:惜乎不齊之所為者小也。為之大功,乃與堯舜參矣。
《外傳》舊本皆無“之所為者小也”六字,趙懷玉校本有,云:“約兩書補?!薄都尅窂闹?。
今案:此章記載“子賤治單父”,而孔子對其政績所作的一番評論,“不齊”即“子賤”。趙懷玉所言“兩書”是指《孔子家語·辨政》“惜乎不齊之以所治者小也”及《說苑·政理》“惜乎!不齊之所治者小也!不齊所治者大,其與堯、舜繼矣”句。從結(jié)構(gòu)上看,《孔子家語》及《說苑》此處當(dāng)屬同一流傳系統(tǒng),二者關(guān)系較近,故事情節(jié)完整。而《外傳》此章則非常簡省,當(dāng)為韓嬰本人所作的刪改,雖情節(jié)不甚豐富,然而整章說理清晰?!都尅繁菊鹿矒?jù)二書增補四十三字,使之面貌幾乎同于《家語》及《說苑》,看似合理,卻難以使人信服。此處六字也同樣不需要增補,當(dāng)斷句為“惜乎!不齊為之大,功乃與堯舜參矣?!薄秲愿敗ち铋L部·能政》[21]引此章文亦無此上述六字可為證。
《集釋》卷八第八章:龍文而龜身,燕頷而雞啄
“啄”字,《集釋》:“元本、沈本、張本、毛本同,鐘本、黃本、楊本、劉本、程本‘啄’作‘喙’。維遹案:本或作“喙”,誤。《御覽》九百十五引亦作“喙”,是其誤已久?!墩f苑·辨物》篇作‘燕喙而雞噣’,‘喙’為‘頷’之誤,‘啄’與‘噣’同?!?/P>
今案:此章與《說苑》互見章節(jié)差異較大,且結(jié)尾所引《詩》句亦不同。如果依許維遹所言“‘喙’為‘頷’之誤,‘啄’與‘噣’同”,那么何不直接將《外傳》“燕頷而雞喙(啄)”整句直接順從《說苑》改為“燕喙而雞噣”?很明顯的是“燕頷”與“雞喙”相對應(yīng),作“雞喙”為是,作“雞啄”則何解?以“啄”與“噣”相同為據(jù),是強為之解。且今檢《藝文類聚•祥瑞部下•鳳皇》[22]、《太平御覽•皇王部四•黃帝軒轅氏》[23]、《太平御覽•羽族部•鳳》[24]、《事類賦注•禽部一•鳳》[25]征引《外傳》此章皆作“喙”,未有作“啄”字者。
《集釋》卷八第二十三章:賜欲休于事父母
《集釋》:“元本、沈本、張本、毛本、程本作‘賜休于事父’,鐘本、黃本、楊本、劉本作‘賜欲休于事父’。維遹案:本或有“欲”字,與上下文一例。‘父’下當(dāng)有‘母’字。《荀子·大略篇》、《家語·困誓》篇作‘賜愿息事親’?!q‘愿’也,‘親’為‘父母’也,今據(jù)補?!?/P>
今案:《荀子》與《孔子家語》相關(guān)章節(jié)在故事結(jié)構(gòu)、文中孔子引《詩》以及章節(jié)主旨等都相同,或是故事原貌。另外,在故事結(jié)構(gòu)上,《荀子》和《孔子家語》分別言及“息于事君”、“息于事親”、“息于妻子”、“息于朋友”、“息于耕種”等五事[26],而《外傳》則僅提及其中的四事,缺失“息于朋友”這一情節(jié)。更甚者,《外傳》此章中孔子引《詩》分別為“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保ㄑ允戮y)、“孝子不匱,永錫爾類?!保ㄑ允掠H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保ㄑ云拮与y)、“晝爾于茅,宵爾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保ㄑ愿y)。而《荀子》與《孔子家語》中孔子所引《詩》句分別為“溫恭朝夕,執(zhí)事有恪?!保ㄑ允戮y)、“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言事親難)、“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保ㄑ云拮与y)、“朋友攸攝,攝以威儀?!保ㄑ耘笥央y)、“晝爾于茅,宵爾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言耕難)。相比之下,《外傳》缺失一處引《詩》,更改兩處《詩》句。
綜合上述差異,可見《外傳》此章已非原貌,其中缺失的情節(jié)和引《詩》環(huán)節(jié)以及更改的兩處《詩》句恐非流傳中造成的,結(jié)合《外傳》的通例來看,這當(dāng)是韓嬰本人所作的簡省。故而,此章與《荀子》及《孔子家語》的差異是應(yīng)該存疑的,不能據(jù)彼二書“休于事親”而改《外傳》“休于事父”為“休于事父母”,這種校改也是相當(dāng)然的做法。
《集釋》卷八第二十五章:小棰則待,大杖則逃
《外傳》舊本原作“小棰則待笞,大杖則逃”?!都尅罚骸啊住盅埽w因讀者旁注而誤入正文內(nèi)?!¢t待,大杖則逃’,相對為文?!都艺Z·六本》篇作‘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文亦相對?!墩f苑•建本》篇采自本書,作‘小棰則待,大棰則走’,正無‘笞’字,今據(jù)刪?!?/P>
今案:“笞”不僅不是衍文,且“逃”字下似當(dāng)補“走”字。而許維遹又拘泥于《說苑》,以為其承襲《外傳》,故而據(jù)之刪“笞”字。河北定縣漢墓竹書《儒家者言》[27]與此互見章節(jié)作“小棰則待笞,大”,與《外傳》相同。如此看來,反是《說苑》脫“笞”字,而非《外傳》衍“笞”字。這一點,何直剛先生也早已經(jīng)指出[28],不再贅述。
二、據(jù)類書征引校改例
《集釋》卷二第二十章:晉文公使李離為理
“理”,《外傳》舊本皆作“大理”?!都尅吩疲骸摆w本無‘大’字,校云:本作‘為大理’,據(jù)《御覽》二百三十一引無?!薄都尅窂内w校本改。
今案:今檢《通典》卷二十五、《北堂書鈔•設(shè)官部五•廷尉》[29]、《藝文類聚•職官部五•廷尉》[30]引皆作“大理”?!按罄怼?。趙懷玉未見其他類書征引情況,僅以《御覽》所引而刪改原文,有失謹慎。《漢書•百官公卿表》:“廷尉,秦官,掌刑辟。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A title="" name=_ednref31 href="#_edn31">[31]武帝建元四年復(fù)為廷尉。漢代職官有“大理”之稱,時間上與《外傳》成書年代相近,或本就作“大理”?!缎滦颉す?jié)士》與此章互見,亦作“大理”[32],惟《史記·循吏列傳》作“理”。
《集釋》卷三第三章:于是遂謹其禮祑、皮革,以交諸侯;飾其辭令幣帛,以禮俊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行此無幾何而疾止。
《外傳》舊本“賞”字下皆有“有功遂與”,許維遹校曰:“《類聚》二十引作‘以賞群臣’,與《呂氏春秋》合,今據(jù)刪?!?/P>
今案:《外傳》此章與《呂氏春秋》互見章節(jié)并非同一故事版本,《藝文類聚》所引雖與《呂氏春秋》同,然《外傳》舊本如此,存疑即可,不當(dāng)據(jù)《藝文類聚》所引而刪改原文。此句原作“……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有功”,“遂與”斷為下句,作“遂與群臣行此,無幾何而疾止?!比缡菙嗑?,于文義十分通順,《冊府元龜》引此文作“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遂與群臣行此,幾何而疾止?!?A title="" name=_ednref33 href="#_edn33">[33]亦無“有功”二字。
《集釋》卷六第二十七章:何患于無士乎
《外傳》舊本皆作“無患乎無士也”,許維遹校曰:“《治要》、《類聚》九十、《御覽》九百十六引作‘何患于無士乎’,《文選》顏延年《陶征士誄》注引作‘何患無士乎’,今據(jù)正?!?/P>
今案:兩種句法,于文義相通,無需據(jù)彼改此。在校記中存錄即可。
《集釋》卷八第八章:再拜稽首曰:“皇天降祉,敢不承命!”
《外傳》舊本“敢不承命”皆作“不敢不承命”趙懷玉校本刪“不”字。校云:“舊本‘敢’刪衍一‘不’字,《御覽》七十九引無,今據(jù)刪。”許維遹從之。
今案:趙懷玉所見《御覽》引《外傳》文,乃是指《太平御覽•皇王部四•黃帝軒轅氏》所引,確無“不”字。然《太平御覽》共有兩處征引此章文,今檢《太平御覽•羽族部•鳳》[34]所引則有“不”字,與前一處所引相反。而且《藝文類聚•祥瑞部下•鳳皇》[35]、《初學(xué)記•鳥部•鳳》[36]所引皆有“不”字。因此,趙懷玉所見《御覽》征引無“不”字當(dāng)是彼處脫漏。因而,此處當(dāng)從《外傳》舊本,不刪為是。
《集釋》卷八第二十六章:景公引弓而射,不穿一札。
《外傳》舊本“引弓而射”皆作“得弓而射”。許維遹校曰:“‘得’當(dāng)作‘引’,草書形近,《書鈔》百二十五引作‘引’?!读信畟?#8226;辯通》篇同,今據(jù)正?!?/P>
今案:許維遹所言之《北堂書鈔》乃是明代陳禹謨補注本,而宋本《北堂書鈔》引此章作“齊景公使人為弓,三年乃成。射不穿一札,景公怒,將殺弓人……”,并未見有“引”字。而且,明代陳禹謨補注本《北堂書鈔》所補入的引文也并不是來自于《外傳》,而是來自于今本《列女傳•辯通》篇,作“晉平公使弓人為弓,三年乃成。平公引弓而射,不穿一札。公怒將殺弓人……?!?A title="" name=_ednref37 href="#_edn37">[37]宋本《北堂書鈔》并未征引《列女傳》上述文字。許維遹不察,卻誤以明代所補錄之《列女傳》文字當(dāng)成《外傳》文字,如此??薄锻鈧鳌?,可以說是十分不應(yīng)該的。
《集釋》卷十第二十二章:公子晏獨奉束帛而賀
《外傳》舊本“晏”下有“子”字,無“奉”字?!都尅罚骸摆w本有‘奉’字。校云:《御覽》六百二十七引作‘公子晏’,下‘子’字無,下同。舊本無‘奉’字,亦據(jù)增。維遹案:《初學(xué)記》二十四、《事類賦》八引亦無‘子’字,今據(jù)刪補?!?/P>
今案:刪“子”字尚能講得通,但增補“奉”字則難以確定。趙懷玉所言《太平御覽》卷六百二十七即《太平御覽•治道部八•賦斂》[38],確有“奉”字。但今檢《太平御覽•居處部十九•府庫藏》[39]、《太平御覽•火部一•火上》[40]亦引此章,卻無“奉”字。且《北堂書鈔•禮儀部六•賀》[41]、《藝文類聚•火部•火》[42]、《事類賦注•地部三•火》[43]、《古今事文類聚續(xù)集》[44]所引此章則都沒有“奉”字。趙懷玉未察,而許維遹亦未詳察,僅以《御覽》一處引文就作校改,失之謹慎。而且從語法上說,無“奉”字亦通。
三、所據(jù)版本失誤例
《集釋》卷六第七章:《詩》曰:“惠于朋友,庶民小子,子孫承承,萬民靡不承?!?/SPAN>
“承承”,舊本作“繩繩”,趙本據(jù)《詩考》改作“承承”。
今案:屈守元《韓詩外傳箋疏》云:“‘承承’,元本如此,明刻諸本皆作‘繩繩’,與今《毛詩》同,趙本據(jù)《詩考》改作‘承承’,而不知元本作‘承承’,無煩據(jù)《詩考》改字也?!?A title="" name=_ednref45 href="#_edn45">[45]趙懷玉在??薄锻鈧鳌窌r并未見到元本,而許維遹所參校的元本,實乃秦更年翻刻,已從明本改作“繩繩”,亦未見元本原貌。
《集釋》卷七第九章:君又并覆而有之
許維遹校曰:“‘有’舊作‘育’。諸本皆作‘育’,元本作‘有’?!?
今案:今檢元明舊本皆作“育”,未見有作“有”者,秦更年翻刻元本所造成的形誤,《集釋》從之,以至于以訛傳訛。
《集釋》卷七第二十一章:不為?!?/SPAN>
’行
許維遹校曰:“‘
’,舊作‘激’。諸本亦作‘激’,元本作‘‘
’’。維遹案:本或作‘‘
’’,最是。本或作‘激’,蓋后人罕見‘‘
’’字,以為‘‘
’’‘激’形近而妄改之也?!队[》四百二十九引作‘易’,‘‘
’’‘易’古通用,今據(jù)正?!?
今案:明代諸本皆作“激”,元至正十五年嘉興路學(xué)刻明修本作“易”。而袁廷梼舊藏黃丕烈校補元至正十五年嘉興路儒學(xué)刻明修本此頁缺失,從明代諸本鈔補,原鈔作“激”,黃丕烈??睍r以朱筆改作“易”,而黃丕烈所??敝竞鬄榍馗攴?,不知何以又誤改作“
”?
結(jié)論
上述所列舉的例子足以看出清代以來,學(xué)者在利用互見文獻和古注及類書征引來校勘《外傳》中所出現(xiàn)的問題。筆者比勘之后作粗略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僅《集釋》所吸收的清代學(xué)者以及許維遹本人據(jù)這些材料對《外傳》原文所作的校改就有300余處[46]、增補1000余字、刪除近100余字,而實際數(shù)字并不止這些。這不免使人再次想起宋代李用章刊刻《外傳》時,僅校正文字就達3000余字。這些學(xué)者的整理和刊行,對于《外傳》的流傳可謂有功,然而如此大量增補、刪改《外傳》原文,亦可謂是《外傳》之一大劫。其弊端顯而易見,僅就上述所列舉的例子,略作如下總結(jié):
首先,利用互見文獻??薄锻鈧鳌穯栴}?;ヒ妴栴}是先秦兩漢古書中常見的問題,他們之間的關(guān)系究竟如何,很難一下子說清楚。這主要是緣于古書亡佚太嚴重,尤其是漢代以前的典籍,存世甚少,能幸存下來的也都經(jīng)過了長期的流傳,距離原貌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僅以存世的先秦兩漢古書來推斷他們之間互見章節(jié)的關(guān)系,則無異于管中窺豹。而以往學(xué)者往往簡單地以成書時間為線索來判斷彼此之間的關(guān)系,如《外傳》中的相關(guān)章節(jié)應(yīng)該來源于《荀子》,又如《說苑》及《新序》中的相關(guān)章節(jié)應(yīng)該來源于《外傳》。帶著這種預(yù)設(shè)來??惫艜瑹o疑會使這些古書之間原本存在的合理性差異逐漸減小,趨同性越來越明顯。
這種單線聯(lián)系出現(xiàn)的根源或許是學(xué)者忽略古書亡佚的復(fù)雜情況。如上述《集釋》卷八第二十五章“小棰則待笞,大杖則逃”,許維遹即簡單地認為《說苑》該章節(jié)是來源于《外傳》的,因此當(dāng)據(jù)《說苑》刪《外傳》中“笞”字,殊不知《孔子家語》也與其存在互見關(guān)系,即便《孔子家語》的真?zhèn)卧诋?dāng)時難以判斷,那么定縣漢墓竹書《儒家者言》的出現(xiàn)應(yīng)當(dāng)可以說明問題。很難說《說苑》不是來源于《儒家者言》,或者其他已經(jīng)亡佚的古書。遺憾的是,許維遹未見到《儒家者言》,而對《孔子家語》又不相信,只能將《說苑》彼章的材料來源歸到《外傳》上了。又如《外傳》中有兩章記載了孔子弟子宓子賤的事跡,而這兩章又同時見于《說苑》,能簡單地認為《說苑》這兩章也是來源于《外傳》嗎?殊不知《漢書·藝文志》中著錄有《宓子》十六篇,很難說《外傳》和《說苑》中的這兩章不是同源于《宓子》?!锻鈧鳌肪戆擞小拔何暮顔柡碜印闭潞汀拔何暮顔柪羁恕闭?,卷九有“魏文侯問于解狐”章(又見《韓非子》及《說苑》),卷十有“魏文侯問里(李)克”章(又見《呂氏春秋》、《淮南子》、《新序》),這些章節(jié)的內(nèi)容非常有可能來源于《漢志》中所著錄之《魏文侯》一書,其中涉及李克的章節(jié)或許也有來自于《李克》一書的可能。然而上述古書皆已亡佚,不好坐實。但是,學(xué)者在從事相關(guān)研究之時,應(yīng)當(dāng)存有“古書亡佚”的意識,不能僅局限于今日所見之古書[47]。即便《外傳》與《荀子》、《說苑》、《新序》等書在某些章節(jié)上的確存在承襲關(guān)系,但這也不能隨意據(jù)以校改《外傳》。因為今本諸書大都經(jīng)過西漢晚期劉向的整理,與韓嬰所生活的西漢早期所見到的古書是否屬于同一傳抄系統(tǒng)?這個問題無法回答,也難以否認其存在的可能性。而且,即便彼此屬于同一傳抄系統(tǒng),但各自經(jīng)過了長期的流傳,也很難完全保存其本來面貌;以今本《荀子》、《說苑》、《新序》等文獻來校改《外傳》,能恢復(fù)《外傳》古本面貌嗎?例如上述《說苑》中無“笞”字,或許也是其在流傳過程中造成的脫漏,已非原貌,許維遹豈可據(jù)而刪改《外傳》?
進一步說,諸書在各自流傳過程中出現(xiàn)一些文字差異是難免的,但也不能每遇到差異就從《外傳》身上找原因,以為此必又是《外傳》出了問題,仿佛出現(xiàn)脫、訛、衍的都是《外傳》、而其它互見的古書則“完好無損”一樣。而實際上,我們在分析差異性原因的時候,說《外傳》某處有脫文的同時,也難以排除《說苑》等文獻也可能有衍文。如前文所舉《集釋》卷八第四章“早言我,我能諫。諫而不用,我能去”句,文中原本不重“我”字,許維遹以為有脫文,并據(jù)《說苑》增補。許維遹以為二書的差異在于《外傳》脫“我”字,而真實的情況卻是今《說苑》衍一“我”字。因此,在利用互見??薄锻鈧鳌返臅r候既要考慮到《外傳》的問題,也不能忽視相關(guān)互見文獻的問題,因為它們也經(jīng)過了長期的流傳,并非“完美如初”。
其次,以古注和類書征引《外傳》文字??薄锻鈧鳌穯栴}。盧文弨在《與丁小雅論校<方言>書》中說:“大凡昔人援引古書,不盡皆如本文,故校正群籍,自當(dāng)先從本書相傳舊本為定。況未有雕版以前,一書而所傳各異者,殆不可以遍舉,今或但據(jù)注書家所引之文,便以為是,疑未可也?!?A title="" name=_ednref48 href="#_edn48">[48]盧氏正是指出了利用古注及類書??惫偶谋锥?。今檢唐宋類書征引《外傳》文字[49],各家所引差異各等,簡略不一;更有甚者,也有一書兩次或兩次以上地征引《外傳》同一章,而之間差異頗大的現(xiàn)象也較多,難以取舍。
第三,??薄锻鈧鳌樊?dāng)廣集舊本,擇善而從。但從周庭寀、趙懷玉到許維遹都在舊本選擇上有不足之處。如趙懷玉根本就沒有見到過《外傳》元本,元本雖有殘缺,但其優(yōu)勢之處也為諸明刊本所不具備。許維遹所謂的元本也只是秦更年翻刻的本子,而這個本子實際是元乙本,原有殘缺并經(jīng)過黃丕烈等人??边^,秦更年翻刻之后又據(jù)明刻諸本有所改動。又如,許維遹對《外傳》版本源流并沒有徹底搞清楚,其所參校之“《學(xué)津討原》刻元劉節(jié)齋手抄本”(許維遹簡稱“劉本”),實際并非元代手抄本,而是來源于毛晉《津逮秘書》本的又一明刻本。屈守元對許維遹這一點提出了尖銳的批評:“其于《外傳》版刻之蒙昧,實無可解喻已……。”[50]
清代學(xué)者朱一新也曾痛斥清人??惫偶倪@些弊端,他在《無邪堂答問》中說:“國朝人于??敝畬W(xué)最精,而亦往往喜援他書以改本文,不知古人同述一事,同引一書,字句多有異同,非如今之??奔?,一字不敢改易也。今人動以此律彼,傳輒改訂,使古書皆失真面目,此甚陋習(xí),不可從。凡本義可通者,即有他書顯證,亦不得輕改,古文詞義簡奧,又不當(dāng)以今人文法求之?!?A title="" name=_ednref51 href="#_edn51">[51]朱一新提到了清人校勘中擅以他書校改本書,以此律彼,文法上以古律今等弊端,這些在《外傳》的校勘中也大量出現(xiàn)。總之,對于《外傳》的???,當(dāng)先以舊本為主,他書中互見的章節(jié)以及古注和類書征引則作為參考,除非《外傳》舊本出現(xiàn)語句不通,實不可解時,方可參校。除此之外,對于這些材料,于??庇浿写驿浖纯桑荒茌p易校改原文;應(yīng)當(dāng)本之存疑的原則。
[1] [宋]洪邁《容齋隨筆·續(xù)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頁310。
[2] 元本有甲、乙本之別,是屈守元所劃分,詳見屈守元《韓詩外傳箋疏·參校諸本題記》,巴蜀書社,1996年,頁933-959。
[3] 趙善詒《韓詩外傳補正》,商務(wù)印書館,1939年。
[4] 王邁《許著<韓詩外傳集釋>補證舉例》,《蘇州大學(xué)學(xué)報》1983年第2期。
[5] 陳錦春《<韓詩外傳集釋>整理失誤辨析》,《詩經(jīng)研究叢刊》第二十二輯,學(xué)苑出版社,2012年,頁126-135。當(dāng)然這種情況屬于整理者或出版社的問題,并不是《集釋》本身的問題,例如今見巴蜀書社版《韓詩外傳箋疏》則文字錯訛和標(biāo)點符號問題更多。
[6] 許維遹《韓詩外傳集釋》,中華書局,1980年6月,頁15,下引《集釋》不再作注。
[7] 向宗魯《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頁419。
[8] 屈守元《韓詩外傳箋疏》巴蜀書社,1996年,頁51。
[9] 與《外傳》每章文末引《詩》不同的是此處乃文中人物的口頭引《詩》,文末所引《詩》句與整個故事情節(jié)相對獨立,而文中增加引《詩》或論《詩》的文字則會影響到整個故事情節(jié)的變化。
[10] 將《外傳》和其他互見文獻仔細對比即可發(fā)現(xiàn)《外傳》中記載的故事短章或說理短章基本都比較簡省,主旨在于說理,情節(jié)上并不如其他文獻那樣顯得豐滿,有明顯的加工痕跡。相比于《孔子家語》、《新序》、《說苑》以及定縣漢墓竹書《儒家者言》等文獻,《外傳》更像是“二手材料”。
[11] 詳見徐建委《<說苑>研究——以戰(zhàn)國秦漢之間的文獻積累與學(xué)術(shù)史為中心》,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2011年,頁205-206。
[12] [唐]李善《文選注》,中華書局,1977年,頁712。
[13] [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七百七十九,中華書局,1985年, 頁2-3。
[14] [唐]李善《文選注》,中華書局,1977年,頁361。
[15] [唐]李善《文選注》,中華書局,1977年,頁790。
[16] [唐]歐陽詢《藝文類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頁1562。
[17] [唐]魏征等撰《群書治要》,商務(wù)印書館,1937年,頁135。
[18] [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九百一十六,中華書局,1985年,頁11。
[19] 向宗魯《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頁90。
[20] 向宗魯《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頁90。
[21] [宋]王欽若《冊府元龜》卷七百零二,中華書局,1960年, 頁1-2。
[22] [唐]歐陽詢《藝文類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頁1708。
[23] [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七十九,商務(wù)印書館,1985年,頁4。
[24] [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九百一十五,商務(wù)印書館,1985年,頁2-3。
[25] [宋]吳淑撰《事類賦注》,中華書局,1989年,頁369。
[26] 參見[清]王先謙《荀子集解》,中華書局1988年,頁509-511;《孔子家語》,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7] 定縣漢墓竹簡整理組《儒家者言釋文》,《文物》1981年,第8期。
[28] 何直剛:“如新近出版的《韓詩外傳集釋》,就將‘曾子蕓瓜’的‘笞’字刪掉。但證以簡文,卻原來本是‘待笞’,與下文‘逃走’相對,不應(yīng)當(dāng)刪削?!焙沃眲偂?SPAN>, <儒家者言>略說》,《文物》1981年第8期。
[29] [唐]虞世南《北堂書鈔》卷五十三,學(xué)苑出版社,1988年,頁13。
[30] [唐]歐陽詢《藝文類聚》卷四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頁781。
[31] [漢]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頁730。
[32] 石光瑛《新序集釋》,中華書局,2001年,頁953。
[33] [宋]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卷一百四十三,中華書局,1960年,頁2-3。
[34] [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九百一十五,中華書局,1985年,頁2-3。
[35] [唐]歐陽詢《藝文類聚》卷九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頁1708。
[36] [唐]徐堅《初學(xué)記》卷三十,中華書局,1962年,頁720。
[37] [明]陳禹謨補注《北堂書鈔》,《四庫全書》本。
[38] [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六百二十七,中華書局,1985年,頁2。
[39] [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一百九十一,中華書局,1985年,頁3。
[40] [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八百六十八,中華書局,1985年,頁6。
[41] [唐]虞世南《北堂書鈔》卷八十五,學(xué)苑出版社,1998年,頁5。
[42] [唐]歐陽詢《藝文類聚》卷八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頁1363。
[43] [宋]吳淑撰《事類賦注》卷八,中華書局1989年,頁165。
[44] [宋]祝穆輯《古今事文類聚續(xù)集》卷十八,明萬歷三十二年,書林唐富春德壽堂刻本。
[45] 屈守元《韓詩外傳箋疏》,巴蜀書社,1996年,頁533。
[46] 涉及校改或替換字數(shù)無法具體統(tǒng)計。
[47] 李銳在這一問題上有更詳細的論述,詳見其《“重文”分析法評析》,《清華大學(xué)學(xué)報》(哲學(xué)社會科學(xué)版)2008年第1期;又見《新出簡帛的學(xué)術(shù)探索》,北京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10年,頁26-27。
[48] [清]盧文弨《抱經(jīng)堂文集》卷二,清乾隆六十年刻本。
[49] 香港學(xué)者在這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例如,何志華,朱國藩《唐宋類書征引<韓詩外傳>資料匯編》,香港:中文大學(xué)出版社,2009年。
[50] 屈守元《韓詩外傳箋疏》,巴蜀書社,1996年,頁959。
[51] [清]朱一新《無邪堂答問》卷三,清光緒二十一年,廣雅書局刻本。
本文收稿日期爲(wèi)2015年5月8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爲(wèi)201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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