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系年》“莫囂昜為”考論
李守奎
清華大學
摘要:清華簡《系年》第二十一章記載了發(fā)生在楚簡王七年至九年之間楚與三晉之間爭奪中原的大戰(zhàn),最終以楚之大敗而告終,解開了楚簡王八年,三晉同時建元的秘密。這場戰(zhàn)爭楚的統(tǒng)帥是莫囂昜為,史書失載,屢見于曾侯乙墓簡、新蔡簡、上博簡等出土文獻。經(jīng)考證,此人是楚昭王之孫,平夜君之子,即包山簡中的郚公子春。昜為是名,字子春,職官是令尹、加官大莫囂或莫囂,封地為郚,封爵為公,是戰(zhàn)國初期楚國非常重要的歷史人物。
關鍵詞:清華簡《系年》;莫囂昜為;令尹子春;郚公子春
中圖分類號:K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5669(2014)02-0050-05
清華簡《系年》第二十一章記載了一場史書失載的重要戰(zhàn)爭,簡文如下:
楚柬(簡)大王立七年,宋悼公朝于楚,告以宋司城
之約(弱)公室。王命莫囂昜為
(率)【一一四】
(師)以定公室。城黃池,城甕(雍)丘。晉
(魏)
(斯)、
(趙)(浣)、
(韓)啟章
(率)
(師)回(圍)黃池,![]()
而歸之【一一五】于楚。二年,王命莫囂昜為
(率)
(師)
(侵)晉,
(奪)宜昜(陽),回(圍)赤
(岸),以
(復)黃池之
(師)。
(魏)
(斯)、
(趙)(浣)、
(韓)啟【一一六】章
(率)(師)
(救)赤
(岸),楚人豫(舍)回(圍)而還,與晉(師)
(
)于長城。楚
(師)亡(無)工(功),多
(棄)
(旃)莫(幕),肖(宵)
(遯)。楚以【一一七】與晉固為肙(怨)?!疽灰话恕浚?SPAN>1
簡文記載了發(fā)生在楚簡王七年和九年的戰(zhàn)爭,簡王七年即周威烈王元年(公元前425年)。楚簡王八年(公元前424年),是中國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史記·楚世家》說:“簡王八年,魏文侯、韓武子、趙桓子始列為諸侯?!睋?jù)《六國年表》,秦靈公、魏文侯、韓武子、趙桓子同在這一年改元或建元。這一定有不尋常的事情發(fā)生,但史書缺載,莫知其由,學者對《史記》所載這一年發(fā)生的事情多有質(zhì)疑[2]141-142[3]142-143。清華簡《系年》撥開了千古疑云。楚與三晉爭奪中原,以定宋公室為名,把勢力擴展到黃池(在今河南封丘縣)和雍丘(在今河南杞縣),魏、趙、韓聯(lián)合作戰(zhàn),把楚人打回了老家。三晉穩(wěn)定了局勢,擴展了勢力,剩下的事情自然是瓜分勝利果實。戰(zhàn)后的第二年改元慶賀,很是合理。楚人不服,在黃池、雍丘之戰(zhàn)后又糾集力量侵奪三晉之宜陽、赤岸等地,三晉再次聯(lián)合應對,把楚人打退,乘勝追擊。楚人憑借長城,負隅頑抗,但很快就被徹底打敗,棄盔落甲而逃。三年之內(nèi),楚人三戰(zhàn)三北。對于三晉來說則是大獲全勝,不僅解除了被侵犯的危機,而且削弱了強敵,擴大了勢力范圍。楚敗得很慘,退回長城以內(nèi)①。
這可以說得上是改變列國格局和歷史進程的大事,如此重大的歷史事件史書缺載,由此也可見戰(zhàn)國初年史料之貧乏。這場戰(zhàn)爭雙方的主帥,《系年》有詳細的記載,楚是莫囂昜為,三晉分別是魏斯、趙浣、韓啟章。后三人都見于古書②,“莫囂昜為”在傳世文獻中卻了無蹤跡,所幸該人在出土文獻中多次出現(xiàn)。李學勤先生最早將其與曾侯乙墓簡和新蔡簡中的“大莫囂昜為”聯(lián)系起來[4][5]97,確切無疑。
曾侯乙墓首簡開頭記事:
大莫
(囂)![]()
適
(巴)之春,八月庚申,
(胄)
執(zhí)事人書入車。
首句是大事紀年,這一年楚惠王下葬。楚惠王在位56年,公元前433年去世,其下葬當據(jù)此時不遠。對于“
”,裘錫圭、李家浩先生考釋說:
“![]()
”當為“大莫敖”之名,“
”字所從“象”原文省去下部,與簡文“為”字所從“象”旁同。同墓出土的鐘銘中的“為”字也有寫作“
”的[6]501。
把“
”釋為“為”,“![]()
”大莫敖之名,允為卓見,被后來所見的新蔡簡證實:
大莫囂
為戰(zhàn)于長城之(歲)甲三36
對于這一紀年的具體時間,學者曾有過不同的推測[7]68[8]433-435[9]134,現(xiàn)在據(jù)清華簡可以確知是楚簡王九年,即公元前423年[4],上距曾侯乙墓簡“大莫
(囂)![]()
適
(巴)之歲”十年,毫無疑問,曾侯乙墓的“![]()
”、新蔡簡的“
為”和清華簡的“昜為”是同一個人?!皯?zhàn)于長城”之事,我們從《系年》也可知其詳情。長城之戰(zhàn),楚人大敗,但楚人并不避諱,以此敗事紀年,可見楚人頗有氣魄。
昜為是誰?李學勤先生直接把清華簡的“莫囂昜為”釋讀為“莫敖陽為”,認為與康王時的陽匃為同一家族:
“昜為”是人名?!瓣枴弊趾單脑鳌?/SPAN>
”或“昜”。楚有陽氏,出于穆王,《左傳》昭公十七年“陽匃為令尹”,杜預注:“陽匃,穆王曾孫令尹子瑕?!笨追f達疏:依《世本》:穆王生王子揚,揚生令尹匄。”陽為即出于這一家族。[8]注釋6[4]
“昜為”是氏與名還是雙字人名,學者還有不同的意見[10]82-84。包山簡中,從“昜”得聲的姓氏有“
”(
非、
申等30例,皆用為姓氏)、“場”(場賈4例,皆為一人)、“湯”(湯午等2例)、“楊”(楊虎、楊亂人等2例)等,其中“
”當讀為“唐”,已經(jīng)是學者的共識,其他從“昜”得聲的姓氏是否與“陽匃”有關還不得而知。“昜為”氏“昜”名“為”的可能性雖然不能完全排除,但從包山簡的用字習慣上看,“昜”不用作姓氏。包山簡中“昜”字出現(xiàn)多達94例,除了“大莫囂屈昜為”一例是人名用字外③,其他都是地名用字,沒有用作姓氏的?!按竽獓糖鼤[為”中的“昜為”是人名,“莫囂昜為”中的“昜為”也應當是一個人名?!渡虾2┪镳^藏戰(zhàn)國楚竹書》第八冊《命》篇中令尹子春自稱“昜為”,不僅為“昜為”是人名提供了旁證,而且為出土材料中的“昜為”的身份提供了新的線索:
葉公子高之子見于令尹子春,子春謂之曰:“君王窮無人,命吾為楚邦,恐不【一】能,以辱斧锧,先大夫之靖邦遺命亦可以告我?”答曰:“仆既得辱視日【二】之廷令,求言以答,雖斧於斧锧,命勿之敢違也。如以仆之觀視日也【三】十又三亡仆?!绷钜唬骸跋却蠓蜣o令尹,受司馬,治楚邦之政,黔首萬民【六】莫不欣喜,四海之內(nèi)莫弗聞,子謂昜為賢于先大夫,請問其故?”答曰【七】:“亡仆之當楚邦之政,坐友五人,立友七人;君王之所以命與所為于楚【八】邦,必入問之于十友又三,皆無違焉而行之。今視日為楚令尹,坐友無【九】一人,立友無一人,而邦政不敗,仆以此謂視日十又三亡仆?!绷钜唬骸吧猩?!”焉樹【十】坐友三人,立友三人?!臼徽?/SPAN>
此篇文通字順,完整無缺,原整理報告編聯(lián)頗多混亂,學者已經(jīng)多有指出,不具引。篇中有許多信息是過去所不知?!叭~公好龍”這個成語人人皆知,葉公封于葉,楚之縣尹稱公,字子高,這些多見于古書,為大家所熟知。其子在令尹面前稱其名是“亡仆”,這是戰(zhàn)國楚人的記錄,當可信,為前所未知④。袁金平先生“頗疑‘陽為’為令尹子春自稱,‘大莫敖陽為’是楚國歷史上重要人物,曾見于曾侯乙簡、新蔡簡以及清華簡《系年》等”⑤。這是很正確的意見。子春官令尹,自稱“昜為”,與葉公子高之子同時,大約生活在楚惠王、楚簡王時期。白公之亂(楚惠王十年,公元前479年),令尹子西、司馬子期都遇害。葉公平定王室,一度兼任令尹、司馬二職。叛亂平定以后,立子西之子子國(公孫寧)為令尹,事見《左傳》哀公十六年、十七年。哀公十八年(公元前477年),子國率師敗巴師于鄾,封于析。此后的令尹不知為誰,子春做令尹,一定在其后。他與《系年》中的“昜為”活動的時間大致吻合,是同一個人的可能性很大。
令尹子春又見于上博簡第八冊《王居》篇,整理者陳佩芬先生認為令尹子春就是《大戴禮記》中的魯國人樂正子春,不足信,學者已經(jīng)糾其偏;陳先生在《王居》篇注釋中又引或說,“有的學者認為子春為平夜君子良之子,曾任吾縣縣公,湖北荊門包山二號楚墓所出卜筮祭禱簡稱之為‘吾公’”[11]211,這是很有啟發(fā)性的意見,得到部分學者的認同⑥。還有一些學者對此有所懷疑。把“大莫
(囂)![]()
”、“大莫囂“
為”、“莫囂昜為”、“令尹子春”、“郚公子春”等聯(lián)系起來綜合考慮,筆者認為此說可信。雖然有用字的不同、職官的不同、名與字的不同等等,但這些人都處在同一個時代,彼此之間的聯(lián)系十分明顯。
用字的不同可能是因為時代或地域等方面的原因所致。如上文所論,楚簡中從昜得聲的字很多,目前所見,昜為之“昜”只與“
”通用,“
”的時代略早,曾侯乙墓遣冊書寫時,該人還在世,應該是最接近最初的寫法。“陽”與“春”關系密切,“
為”或“昜為”這個名與“子春”這個字之間的關系可以進一步考慮。
昜為與郚公子春所處時代沒有沖突,大家的意見一致⑦。
包山二號墓墓主昭佗祀禱的先人有:
賽禱卲(昭)王,戠(特)牛饋之;賽禱文坪(平)夜(與)君、郚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各戠(特)(豢)饋之。(包山214)
舉禱昭王,戠(特)牛饋之,文平夏(與)君子良、郚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各戠(特)(豢)饋之。(包山240-241)
這個祀序在包山簡中多次出現(xiàn),平夜君又稱文平夜君(包山簡203號),與新蔡簡的平夜文君是同一個人,字子良,根據(jù)《左傳》與舊注記載,子良是昭王之子,惠王之弟:
王與葉公枚卜子良以為令尹。沈尹朱曰:“吉,過于其志?!比~公曰:“王子而相國,過將何為?”他日,改卜子國而使為令尹。(哀公十七年)杜注:“子良,惠王弟。”
君位世襲,平夜君的第二代是小臣成[9]113-135。包山簡中的子春從祀序上看也應當是平夜君之子,與小臣成是兄弟,別封于郚,爵為公,是昭佗的曾祖。昭佗的親父是蔡公子家(包山202),昭佗死于“大司馬悼滑將楚邦之師徒以救郙(巴)之歲”,即楚懷王十三年(公元前316年),從平夜君到昭佗五世,歷楚之八王,可知昭氏五世中大都不會短壽或其中必有長壽者。惠王在位五十六年,郚公子春是惠王的侄子,活動在惠王中后期與簡王前期是很合理的。
關于職官,有如下幾點需要說明。
第一,楚國貴族有官有爵,后人或稱其官,或稱其爵,并不一定。官有令尹、司馬等,爵有君、公等。封君如平夜君、陽城君等;封公如蔡公(靈王滅蔡、封其弟棄疾為蔡公。包山簡中,昭佗之父為蔡公)、魯陽公(子期之子公孫寬,《左傳》哀公十六年)等。這些封君、封公在昭王之后大量出現(xiàn)。令尹有功而受封,或為君,或為公?!蹲髠鳌钒Ч四暧涊d,令尹子國因敗巴師有功而封于析:
巴人伐楚,圍鄾。初,右司馬子國之卜也,觀瞻曰:“如志?!惫拭<鞍蛶熤?,將卜帥。王曰:“寧如志,何卜焉?”使帥師而行。請承,王曰:“寢尹、工尹,勤先君者也?!比?,楚公孫寧、吳由于、薳固敗巴師于鄾,故封子國于析。
子國名寧,初為右司馬,因卜吉而獲命為令尹,因敗巴師有功而封于析。在曾侯乙墓出土有析君戟:
析君墨(黑)肩之造戟⑧
子國是始封析君,名寧,黑肩很可能是第二代析君之名。
不同的時間或場合古人可以有不同的稱呼,公孫寧可以稱子國、右司馬寧、令尹寧、析君寧等。令尹可以封公,葉公子高就曾兼任令尹,但終老于葉,始終是葉公。上博簡子春為令尹與包山簡子春為郚公并不矛盾。
第二,大莫敖、莫敖、連囂等官主將兵,令尹、司馬等可兼任,也可能是令尹、司馬等常官率兵出征時的加官。
子春任令尹的時間不能確定,在楚惠王晚期和楚簡王八年以前一直任大莫囂或莫囂。令尹是楚國最高行政長官,經(jīng)常率兵打仗,但不是說令尹一定就是軍事長官。莫囂職主將兵[12]74-75[8]433。據(jù)上引哀公十八年文,楚人臨戰(zhàn),臨時占卜選帥,令尹也在選擇之內(nèi)。令尹一旦選為主帥,可能兼任莫囂。
莫敖與司馬的關系也是學者爭論的問題。包山簡中,111號簡的“定昜莫囂達”與119號簡的“昜司馬達”是同一個人,112號簡的“昜陵連囂達”與“昜陵司馬達”也是同一個人,所載貸金事都發(fā)生在同一年,職官變遷的可能性很小,“莫囂”、“連囂”很可能是司馬的兼官。
第三,莫囂、大莫囂古書作莫敖與大莫敖,其執(zhí)掌權限與兩者之間彼此的關系學者有不同的意見。今據(jù)新蔡簡和清華簡《系年》可知,莫敖與大莫敖互稱,很可能是一職,權高位重,是率兵作戰(zhàn)的統(tǒng)帥。
若此,昜為字子春,職官是令尹、加官大莫囂或莫囂,封爵為公,封地為郚。莫囂昜為是昭王之孫,平夜君之子,是戰(zhàn)國初期楚國非常重要的歷史人物,主要活動在惠王后期和簡王前期,一度率兵侵伐中原,擴展勢力,但被三晉聯(lián)軍擊潰,退守長城之內(nèi)。楚消晉長,戰(zhàn)國形勢為之一變,三晉及秦紛紛改元或建元。
戰(zhàn)國前期史料非常有限,出土文獻尤顯重要。卜筮祭禱簡大都有祭祀先人的世系,例如:
新蔡簡:昭王—平夜文君—平夜君成
包山簡:昭王—平夜君—郚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
望山簡:柬大王(簡王)—圣王(聲王)—王(悼王)—東厇公-王孫喿—悼固
這些楚國貴族的世系可以排比,從中我們也更容易看清郚公子春,亦即昜為的身份,也可以兼得楚國貴族政治之一斑。

平王諸子有昭王、子木、子西、子期,諸王子之子為王孫,《左傳》多稱之為公孫,或封君、或封公,與諸王子相對應的是平夜文君子良、白公勝、析君子國、魯陽公文子。第四代可考的有平夜君成、郚公子春、析君黑肩,他們與簡王輩分相同。楚國之令尹與司馬等要職,大都以血緣相近的兄弟和叔父擔任,昭王時期就是以其兄子西為令尹。郚公子春是簡王以其族兄或族弟擔任令尹,與當時的貴族政治制度吻合。我們很難想象,在以血緣關系為中心的貴族政治系統(tǒng)中,同一時代的政治集團中會出現(xiàn)兩個“子春”。
最后,我們談一下包山楚簡中的“大莫囂屈昜為”。
包山簡七號簡記載:
齊客陳豫賀王之歲,八月乙酉之日,王廷于藍郢之游宮,焉命大莫囂屈昜為命邦人入其溺典。
簡文中的“典”與戶籍相關,戶籍與兵役相關,所以溺典問題由大莫囂治理。據(jù)學者研究,此事發(fā)生在公元前321年[13]529,距離戰(zhàn)國初年已經(jīng)相隔甚遠。此昜為屈氏,與戰(zhàn)國初年出自昭王的“大莫囂昜為”肯定不是同一個人。
楚人不避重名,但似乎有一定的條件。康王時有令尹子木,名建。襄公二十二年(楚康王九年,公元前551年):“復使薳子馮為令尹,公子齮為司馬。屈建為莫敖?!倍迥辍俺e子馮卒,屈建為令尹。屈蕩為莫敖?!边@個屈建,字子木,又見于上博簡。
楚平王太子亦名建,字子木,(哀公十六年)與康王時期的屈建同名且同字。上文所引襄公二十五年的屈蕩,杜注:“代屈建,宣十二邲之役,楚有屈蕩,為左廣之右?!妒辣尽罚骸帲ㄖ娓?,今此屈蕩與之同姓名?!?/P>
雖然楚人不避重名,但同為熊姓貴族,相隔時代都比較久遠。不同時代的兩個人同官且同名,如果以巧合解釋,未免太巧,而且楚人重名不是個別現(xiàn)象,重名背后是否隱含著不為我們所知的禮制,也值得我們深思。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清華簡《系年》與古史新探”(10&ZD091)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長城指楚長城,亦稱方城。
②見于《戰(zhàn)國策》、《史記》的《六國年表》、《趙世家》、《韓世家》等。
③簡文為“齊客陳豫賀王之歲,八月乙酉之日,王廷于藍郢之游宮,焉命大莫囂屈昜為命邦人入其溺典”。筆者在講課時講到過人名“屈昜為”,但在《包山楚墓文字全編》誤作“大莫囂屈昜”。
④《左傳》載“葉公諸梁”,杜注“諸梁,司馬沈尹戌之子,葉公子高也”。見定公五年。
⑤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yè)研究生聯(lián)合讀書會:《上博八〈命〉校讀》一文后跟帖,19樓,2011年7月17日。
⑥黃浩波:《試說令尹子春即郚公子春》,簡帛網(wǎng),2011年10月27日。
⑦持昜為、子春為一人論者如黃浩波秉持此說,懷疑者如徐少華先生也無異議。參看上引曹方向博士學位論文。
⑧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第278、283頁,圖168.1、圖174.3。又見《殷周金文集成》11214。原銘文“析”“肩”、“造”、“戟”等字不詳出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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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齊航福]
本文原載《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2期第50-54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4月30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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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對長城的解釋值得商榷。因為在先秦典籍中,楚國方城沒有稱長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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