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逑器銘文補釋
(首發(fā))
張崇禮
北華大學(xué)文學(xué)院
2003年1月19日,陝西省眉縣楊家村出土了一組窖藏西周青銅器。銅器上的銘文多達(dá)四千餘字,內(nèi)容非常重要。學(xué)術(shù)界對銘文進(jìn)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顯著成果,我們在閱讀過程中也有一些想法,現(xiàn)在寫出來,以就教于方家。
成受大命
逑盤:“雩朕皇高祖公叔,克逑匹成王,成受大命,旁狄不享,用奠四國萬邦?!?/SPAN>
“成受大命”,李零先生認(rèn)為意思是成就其所受大命。[1]董珊先生在“成”字後括注“盛”並加問號,應(yīng)該是懷疑讀為“盛”。[2]連劭名先生認(rèn)為:“據(jù)銘文,知‘成王’之號當(dāng)與‘成受大命’有關(guān),《國語·周語》云:‘成,德之終也?!?/SPAN>[3]彭曦先生認(rèn)為“成受大命”即成就了天賦予成王的使命。[4]
今按:“成”當(dāng)讀為“承”。二者同屬禪紐,韻部耕蒸旁轉(zhuǎn)?!秲x禮·士昏禮》:“承我宗事?!薄盾髯印ご舐浴芬俺小弊鳌俺伞??!墩f文》:“承,受也?!薄蹲髠鳌ば辍罚骸坝媚軈f(xié)於上下,以承天休?!薄抖Y記·禮運》:“是謂承天之祜。”“承受大命”亦即接受大命。《大戴禮記·五帝德》:“(帝舜)承受大命,依于倪皇。”
諫=
逑盤:“雩朕皇亞祖懿仲,
諫=,克匍保厥辟孝王、夷王,有成于周邦。”
“
諫=”,劉懷君先生訓(xùn)“諫諫”為直言規(guī)勸。[5]李學(xué)勤先生認(rèn)為“
”應(yīng)讀為“匡”,“諫言”二字合文。[6]王輝先生疑“
”應(yīng)讀為廣,“諫諫”讀為“簡簡”,大也。[7]董珊先生以為“往諫=”可能就相當(dāng)於古書所見的“狂簡”或“狂狷”。[8]連劭名先生認(rèn)為往讀為廣,諫通簡,《爾雅·釋訓(xùn)》:“簡簡,大也?!惫省巴G諫”者,“廣大”之義。[9]劉源先生疑“
”即“往”字,讀為皇。認(rèn)為此字可能是懿仲的名字。[10]
今按:疑“
”下脫重文符號,全句當(dāng)作“
=諫=”??膳c其後的文句相比較:“雩朕皇考龏叔,穆=翼=,和均於政,明隮於德,享辟厲王?!薄?/SPAN>
=諫=”、“穆=翼=”分別處在在“亞祖懿仲”和“皇考龏叔”之後,對其進(jìn)行讚美,結(jié)構(gòu)相同,句式整齊。
“
”字見於《說文》,訓(xùn)為“放”;又見於上博簡《周易》簡33,今本作“往”?!?/SPAN>![]()
”當(dāng)讀為皇皇。二者同從王得聲,例可通假?!抖Y記·少儀》:“祭祀之美,齊齊皇皇?!编嵶ⅲ骸盎驶首x如歸往之往?!薄对娊?jīng)·魯頌·泮水》:“烝烝皇皇。”鄭箋:“皇皇當(dāng)作暀暀。”毛傳:“皇皇,美也?!薄抖Y記·曲禮下》:“天子穆穆,諸侯皇皇?!笨追f達(dá)疏:“諸侯皇皇者,自莊盛也。”
“諫諫”讀為“簡簡”,大也?!盎驶省?、“簡簡”皆為美盛之意,與後文“穆穆”、“翼翼”皆為恭敬之意,結(jié)構(gòu)上也是一致的。
、![]()
逑盤:“則繇唯乃先聖祖考,夾詔先王,
堇大命?!彼氖赍隙Γ骸皠t繇唯乃先聖祖考,夾詔先王,
堇大命,奠周邦。余弗叚忘聖人孫子,余唯閘乃先祖考,有
于周邦,肆余乍□□詢。”四十三年逑鼎:“則繇唯乃先聖考,夾詔先王,
堇大命,奠周邦,肆余弗忘聖人孫子。”“今余唯巠乃先祖考,有
于周邦,申就乃命?!?/SPAN>
今按:
,又見於單伯昊生鐘(《集成》1.00082)、彔伯
簋蓋(《集成》8.04302)、毛公鼎(《集成》5.02841)和師
簋(《集成》8.04311),當(dāng)分析為從廾從爵,象雙手奉爵之形,會意?;蜃?/SPAN>
,又見於師克盨(《集成》9.04467),其上系加“同”為聲。舊以為“凡”,非是。[11]又作
,省廾,見於何尊(《集成》11.06014)。
“
”字主要見於“
堇大命”和“有
于周邦(我家)”兩種句型,舊有讀為“爵”、“恪”、“勞”、“勳”、[12]“毖”、[13]“庸”、[14]“共(功)”、[15]“恭”和“功”[16]等不同意見,目前以讀“庸”信從者較多。
字見於甲骨文,[17]意思不明,又未見從廾作者,與
是否為一字,尚待考證。
“
堇大命”的“堇”,一般讀為“勤”,認(rèn)為“
堇大命”義即“勞勤大命”。這種理解是有問題的。
“大命”,一般理解為天命,這無疑是正確的。但它還有一個意思,即天子之命。爲(wèi)了使大家不致誤解,我們先確認(rèn)一下,“大命”不能理解為天子之命。以四十二年逑鼎為例:“則繇唯乃先聖祖考,夾詔先王,
堇大命,奠周邦”,正確的理解應(yīng)該是“乃先聖祖考”輔佐先王,“
堇”上天之命,定周邦?!岸ㄖ馨睢钡闹髡Z是先王。如果把“大命”理解為天子之命,那麼就是“乃先聖祖考”輔佐先王,“
堇”先王之命,定周邦?!岸ㄖ馨睢钡闹髡Z是“乃先聖祖考”。“乃先聖祖考”作為臣子,“定周邦”是不合適的。
天子之命是具體的命令、任務(wù),可以“勞勤”,即勤勞、努力地去執(zhí)行、完成;但天命是抽象的命運、規(guī)律,不太適於“勞勤”。
與“
堇大命”相似的銘文如蔡侯申尊(《集成11.06010)、盤(《集成16.10171):“蔡侯申虔共大命?!鼻毓n(《集成1.00270)、簋(《集成81.04315):“嚴(yán)龏夤天命。”蔡侯甬鐘:“嚴(yán)天之命?!薄按竺被颉疤烀敝暗摹膀?、“共”、“龏”、“嚴(yán)”、“夤”皆訓(xùn)為“敬”。傳世典籍如《尚書·盤庚上》:“先王有服,恪謹(jǐn)天命?!薄般 ?、“謹(jǐn)”亦訓(xùn)為“敬”。
“勤大命”一語僅見於《禮記·祭統(tǒng)》所引孔悝之鼎銘:“悝拜稽首曰,對揚以辟之,勤大命?!逼洹按竺碑?dāng)釋為天子之命。
郳公
父鎛:“余有融之子孫,郳公
父,愓戁大命,保朕邦家。”“戁”,董珊先生讀為“勤”。[18]《說文》:“戁,敬也?!薄皯凇迸c《尚書·盤庚上》“謹(jǐn)”字正合,與上引諸訓(xùn)為“敬”之字亦合,再讀回“勤”,似無必要。我們認(rèn)為這恰恰證明“
堇大命”的“堇”應(yīng)讀為“謹(jǐn)”或“戁”,訓(xùn)為“敬”。原來讀為“勤”是錯誤的。
“
”字釋“庸”說之所以得到大家的認(rèn)同,首先是庸和
讀音相近,皆從“同”聲。另外,釋為“庸”、訓(xùn)為“勞”還可以貫通“
堇大命”和“有
于周邦”兩種句型。現(xiàn)在我們知道“堇”應(yīng)讀為“謹(jǐn)”或“戁”,則讀“
”為“庸”也就失去了一個重要的依據(jù)。
“
”,朱鳳瀚先生認(rèn)為應(yīng)是從爵從収會意,但収亦聲。古文字中從“収”之字與此類似的,如殷墟卜辭中多見之“
”字,亦應(yīng)是從
從収會意,而収亦聲,即音“共”(拱)。[19]其說有理。
結(jié)合“
”字的形體和用法,我們認(rèn)為“
”應(yīng)是“登”、“共”字的異體。
甲骨文“登”一般從廾從
(簋)作
,或從廾從豆作
,或從廾從鬯作
?!暗恰?,古書或用“蒸”、“烝”表示,為進(jìn)獻(xiàn)食品的祭祀。所進(jìn)獻(xiàn)的食物既有黍、米等穀物,也有牛、羊等犧牲,還有鬯酒。[20]“
”和“登”字從廾從鬯的異體構(gòu)形相近,應(yīng)該就是登進(jìn)鬯酒的專字。《說文》:“
,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飲。”“
”可以加“同”為聲,同,定紐東部;登,端紐蒸部,讀音相近。
《合》30524:“其
,王受祐。”
,《殷墟甲骨刻辭類纂》摹寫為八形和
,但從文例看,明顯是一個“登”字。“鬯”上多出來的八形應(yīng)該就是“同”?!逗稀?SPAN>3947正的“
”作
,其上所從的“同”正作八形。
甲骨文的“登人”或作“廾人”,“登”、“廾”通用。張秉權(quán)先生認(rèn)為:“在卜辭中‘収’和‘登’的用法,似乎沒有什麼區(qū)別,而且在時代上,也看不出有什麼早晚的區(qū)別。”朱芳圃先生認(rèn)為甲骨文“共”“象兩手奉甕形”,《書·甘誓》:“今予惟共行天之罰?!笨讉鳎骸肮?,奉也?!薄对姟ば⊙拧ば∶鳌罚骸办o共而位?!编嵐{:“共,具。”《周禮·夏官·羊人》:“共其羊牲。”鄭注:“共,猶給也。”凡此皆共之本義。孳乳為龔?!墩f文·共部》:“龔,給也。從共,龍聲。”《玉篇·共部》:“龔,奉也?!庇职垂才c供音義並同,經(jīng)傳通用無別?!抖Y記·曲禮》:“共給鬼神?!薄夺屘臁罚骸氨净蜃鞴??!薄蹲髠鳌る[公九年》:“不共王職”,《釋文》:“共,本亦作供。”是其例也。[21]
《說文》:“共,同也?!甭曈?xùn)?!巴蜁病!薄对娊?jīng)·豳風(fēng)·七月》:“嗟我農(nóng)夫,我稼既同,上入執(zhí)宮功!”鄭玄箋:“既同,言已聚也?!?/SPAN>
《合》6343:“
(勿)呼王族同于
。”“同”,王子揚先生讀為“興”,訓(xùn)為“動”、“發(fā)”。[22]其實,“同”直接訓(xùn)為“會”、“聚”即可。這與卜辭習(xí)見的“登人”、“廾人”征伐某方相近,都是聚集人眾,為戰(zhàn)爭作準(zhǔn)備?!暗侨恕?、“廾人”楊樹達(dá)先生讀為“徵人”,[23]“登”、“廾”有進(jìn)獻(xiàn)義,使……進(jìn)、獻(xiàn),就是“徵”。這種用法的“登”、“廾”有時候也可直接釋為“共”,訓(xùn)為“同”,即“會聚”。如《合》7283:“呼婦好先廾人于龐?!?/SPAN>
把從“同”聲的字釋為“共”,似乎在聲母上有些距離。但從“同”聲的“庸”,為“鏞”字初文,就是在像鏞鐘的“庚”下加注“同”聲,“庚”、“共”同屬見母。另外,張富海先生也認(rèn)為“同”和“共”極有可能是一對同源詞,其意義和用法非常接近,語音本亦相近,並對相關(guān)問題進(jìn)行了論述,可參看。[24]
從實際用例來看,“
堇大命”可以和蔡侯申尊、盤“虔共大命”、叔尸鎛“敬共辝命”、禹鼎(集成5.02388)“睗(惕)共朕辟之命”及秦公鎛、簋“嚴(yán)龏夤天命”的“共”、“龏”相印證。這種用法的“
”和“共”一般讀為“恭”,其實更準(zhǔn)確的理解應(yīng)是“奉”或“敬奉”。
“有
于周邦”、“有
于我家”、“有
于天”可以和乖伯簋“有
(共)于大命”、叔尸鎛“有共于桓武靈公之所”、柞伯鼎“在乃聖祖周公繇有共於周邦”相印證。這種用法的“
”和“共”一般讀為“功”。“功”主要指事功,義近於“勞”,與“共”用法區(qū)別明顯,特別是“有功于天”和“有功于大命”無法講通。這種里的“
”和“共”應(yīng)是用其“供”、“獻(xiàn)”義?!胺睢薄ⅰ矮I(xiàn)”、“供”義近,“有共于周邦”、“有共于我家”、“有共于桓武靈公之所”就是為周邦、我家、桓武靈公做出了奉獻(xiàn)、貢獻(xiàn)。“有共于天”和“有共于大命”最好還是理解為奉行了天命。
甲骨文“工”,多用為祭祀動詞,如“工典”、“工父甲三牛”、“工牢”等。于省吾先生讀為“貢”,訓(xùn)為“獻(xiàn)”。[25]“工”的貢獻(xiàn)義與“共(供)”、“登 (蒸、烝)”的“獻(xiàn)”義相同,音近義通,或即假借關(guān)係。陳劍先生曾把象“兩手奉章”形的
字釋作“贛”和“貢”共同的表意初文。[26]見於《小屯南地甲骨》2232號的
和劉家莊南出土的殷墟玉璋朱書的
字,象“兩手奉章”形,從構(gòu)形和用法上看,和我們上面論述的諸“共(供)”字亦相近,它們應(yīng)該也是異體或同源關(guān)係。另外,我們懷疑此字上部的“八”形,有可能是“同”。[27]
弁
四十二年逑鼎:“汝
長父,以追搏戎?!?/SPAN>
,劉懷君先生認(rèn)為“從句義分析看似為輔佐之意”。[28]李零先生以為“待考,疑是捍蔽之義”。[29]李學(xué)勤先生疑從“
”聲,讀為蔽障的“蔽”。[30]周曉陸先生以為或即“旁”字。[31]王輝先生認(rèn)為字不識,“但其大意從上下文看,應(yīng)是協(xié)助、輔佐之類”。[32]何琳儀、時兵先生釋為“
”。[33]
今按:
,象人戴弁冕形,當(dāng)即覍(弁)字。《古文四聲韻》4·24“弁”的異體“覍”字籀文作
,[34]與之相近。
銘文“弁”當(dāng)讀為“伴”,二者同為並紐元部,例可通假。《玉篇》:“伴,侶也。”《楚辭·九章·悲回風(fēng)》:“伴張弛之信期。”王逸注:“伴,俱也?!?/SPAN>
粦
四十三年逑鼎:“雩乃訊庶又粦,毋敢不中不型?!?/SPAN>
與“訊庶又粦”相似的說法又見於下列銘文:
簋(集成04266):“王若曰:‘
,命汝作
師塚司馬,適官僕、射、士,訊小大有鄰,取徵五寽?!蹦馏?/SPAN>04343):“不用先王作型,亦多虐庶民,厥訊庶右粦,不型不中。”……“王曰:‘汝毋敢□□先王作明型用,雩乃訊庶右粦,毋敢不明不中不型?!?/SPAN>
簋:“王呼作冊尹冊申命
曰:‘更(賡)乃祖服,作塚司馬。汝其諫訊有粦,取徵十寽?!?/SPAN>
“鄰”和“粦”所表示的應(yīng)是同一個詞。
簋的“鄰”,郭沫若先生釋為職名。[35]唐蘭先生釋為《說文》“五家為鄰”和《尚書大傳》“古者八家為鄰”的“鄰”。[36]“粦”,李學(xué)勤先生讀為“嫌”,即嫌疑。“訊庶有嫌”,即審訊嫌疑人。[37]王冠英先生讀為“悋”,引《方言》“凡貪而不施謂之亄,……或謂之悋”為訓(xùn)。[38]陳劍先生認(rèn)為,金文中跟獄訟有關(guān)的“粦(或鄰)”應(yīng)即《尚書·立政》中屢見的“庶獄庶慎”之“慎”,“粦”與“慎”音近可通。“粦(或鄰)”與“慎”所共同表示的詞,則可能是《詩經(jīng)·大雅·綿》“虞芮質(zhì)厥成”的“質(zhì)”,“質(zhì)”與“訟”對言有別,“訟”強(qiáng)調(diào)原告方控告被告方,“質(zhì)”則重在雙方請求第三方或有司平斷其曲直是非。[39]李零先生讀為“戾”,訓(xùn)為“罪”。
今按:李零先生之說可從?!盎憽?,來紐真部;“戾”,來紐質(zhì)部?!盎憽?、“戾”雙聲,韻部為對轉(zhuǎn)關(guān)係,讀音相近。《禮記·大學(xué)》:“一國貪戾?!编嵭ⅲ骸办澹驗榱?。”古“粦”、“吝”通用,“鄰”、“吝”通用。[40]
《爾雅·釋詁上》:“戾,辠也。”《左傳·文公四年》:“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倍蓬A(yù)注:“戾,罪也。”《尚書·湯誥》:“茲朕未知獲戾於上下。”孔傳:“未知得罪於天地。”“戾”訓(xùn)“罪”乃是常訓(xùn),例多不贅舉。
“訊小大有戾”、“訊庶有戾”即審訊小大有罪、眾有罪,亦即審訊犯法之人。
金文作“審訊”講的“訊”字後面常接“訟”字。如揚簋(集成04294):“訊訟,取徵五寽?!?/SPAN>
簋:“訊訟,取徵五寽?!?/SPAN>[41]但也接“訟罰”,如
簋(集成04215):“訊訟罰,取徵五寽。”《說文》:“罰,辠之小者。”《尚書·盤庚》:“邦之不臧,惟余一人有佚罰。”孔傳:“佚,失也。是己失政之罰,罪己之義?!薄蹲髠鳌こ晒辍罚骸柏澤珵橐?,淫為大罰?!薄秶Z·周語上》:“國之不臧,則惟余一人是有逸罰?!表f昭注:“罰,猶罪也。”《後漢書·袁術(shù)傳》:“武王伐紂,曰:‘殷有重罰?!薄妒酚洝ぶ鼙炯o(jì)》作“殷有重罪”。
把“粦”讀為“戾”,訓(xùn)為“罪”,與“訊訟罰”之“罰”相合。
[1]李零:《讀楊家村出土的虞逑諸器》,《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3期,24頁。
[2]董珊:《略論西周單氏家族窖藏青銅器銘文》,《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4期,42頁。
[3]連邵名:《眉縣楊家村窖藏青銅器銘文考述》,《中原文物》,2004年第6期,45頁。
[4]彭曦:《
盤銘文的注譯及簡析》,《寶雞文理學(xué)院學(xué)報》,2003年第5期,12頁。
[5]劉懷君、辛怡華、劉棟:《
盤銘文試釋》,《文物》,2003年第6期,92頁。
[6]李學(xué)勤《眉縣楊家村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2003年第6期,67頁。又見李學(xué)勤《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華東師範(fàn)大學(xué)出版社,2005年,142頁。
[7]王輝:《
盤銘文箋釋》,《考古與文物》,2003年第3期,86頁。
[8]同注2,43頁。
[9]同注3,46頁。
[10]劉源:《盤銘文考釋》,《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1]王子揚:《甲骨文舊釋“凡”之字絕大多數(shù)當(dāng)釋為“同”——兼談“凡”、“同”之別》,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11年7月14日。
[12]參見周法高、李孝定、張日升編著:《金文詁林附錄》,香港中文大學(xué),1977年,1456-1471頁。
[13]李學(xué)勤:《何尊新釋》,《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43頁。
[14]裘錫圭:《甲骨文中的幾種樂器名稱——釋“庸”、“豐”、“鞀”》,《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2年,204頁。張富海:《讀新出西周金文偶識》,《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輯,中華書局,2008頁,235-236頁。
[15]朱鳳瀚:《柞伯鼎與周公南征》,《文物》,2006年第5期。
[16]董珊:《略論西周單氏家族窖藏青銅器銘文》,《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4期。
[17]參見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中華書局,1989年,1104頁。“”字的考釋參見劉釗《古文字構(gòu)形學(xué)》,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62頁;王子揚:《甲骨文舊釋“凡”之字絕大多數(shù)當(dāng)釋為“同”——兼談“凡”、“同”之別》,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11年7月14日。
[18] 董珊:《郳公父二器簡釋》,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12年4月10日。
[19]同注15。
[20]參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953-967頁。
[21]上述意見皆見《甲骨文字詁林》943-967頁。
[22]同注11。
[23]楊樹達(dá):《積微居甲文說·釋登》,中國科學(xué)院出版,1954年,37-38頁。
[24]張富海:《讀新出西周金文偶識》,《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輯,中華書局,2008頁,235-236頁。
[25]于省吾:《釋工》,《甲骨文字釋林》,中華書局,1979年,71-72頁。
[26]陳劍:《釋西周金文的“竷(贛)”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線裝書局,2007年,8-19頁。
[27]我們懷疑“八”形有可能是“同”,從字形上比較容易解釋,“同”字中間的兩橫畫本為裝飾性符號,可以省去,那麼“八”形就像“同”的兩側(cè)輪廓。從字例上看,甲骨文“公”、“曾”和“送”同從“八”形,應(yīng)該不是偶然的。這個問題應(yīng)該進(jìn)一步研究。
[28]劉懷君、辛怡華、劉棟:《四十二年、四十三年鼎銘文試釋》,《文物》,2003年第6期,86頁。
[29]同注1,25頁。
[30]同注6。
[31]周曉陸:《<徠鼎>讀箋》,《西北大學(xué)學(xué)報(哲社版)》,2003年第4期,110頁。
[32]王輝:《四十二年鼎銘文箋釋》,《陝西歷史博物館館刊》第10輯,周天游主編,三秦出版社,2003年,50頁。
[33]何琳儀、時兵:《釋“”》,《中國文字學(xué)報》第一輯,商務(wù)印書館,2006年,53-59頁。
[34]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線裝書局,2006年,856頁。
[35]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年,57頁。
[36]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征》,中華書局,1986年,309頁。
[37]李學(xué)勤:《四十三年佐鼎與牧簋》,《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2期;又見李學(xué)勤《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華東師範(fàn)大學(xué)出版社,2005年,154頁。與此近似的表述又見《眉縣楊家村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2003年第6期;《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華東師範(fàn)大學(xué)出版社,2005年,147頁。
[38]王冠英:《簋考釋》,《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第3期,5頁。
[39]轉(zhuǎn)引自董珊《略論西周單氏家族窖藏青銅器銘文》,《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4期,47頁。
[40]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844頁【粦通文】條。
[41]張光裕:《讀新見西周簋劄迻》,《古文字研究》第25輯,中華書局,2004年,174-177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11月11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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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張崇禮:逑器銘文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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