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簡研究述評
彭華
摘要:自從《郭店楚墓竹簡》于1998年5月公布以來,對郭店楚簡的研究便成為海內外學術界的一大熱點,并且取得了極其豐富的成果。本文擇要敘述郭店楚簡的研究狀況,并對相關問題略做評論。
關鍵詞:郭店楚簡;研究;綜述;評論
1993年10月,荊州市博物館在湖北省荊門市沙洋區(qū)四方鄉(xiāng)郭店村對一座戰(zhàn)國楚墓(M1)進行了搶救性發(fā)掘,墓中發(fā)現(xiàn)了一批竹簡。該墓曾經(jīng)被盜,劫余竹簡804枚,其中有字竹簡703枚,共計13000余字。經(jīng)過五年的辛苦勞動,終將竹簡的照片、釋文及注釋公諸于世(湖北省荊州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凝結在《郭店楚墓竹簡》上的“工作是非凡的”,“盡管后來陸續(xù)有文字材料出土,但在文字的整理、釋讀及編連方面,郭店楚簡比其它資料更令人滿意”[1]。
整理后的竹簡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道家著作,一部分是儒家著作。道家著作共計兩種四篇,即《老子》(三組)、《太一生水》;儒家著作共計十一種十四篇,即《緇衣》、《魯穆公問子思》、《窮達以時》、《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聞之》、《尊德義》、《性自命出》、《六德》、《語叢》(四篇)。
郭店楚簡的出土,是中國學術界的一大盛事,也是學術史上的一件大事。為此,中外學術界召開了幾次學術討論會,發(fā)表了若干篇論文,出版了多部專著。大陸地區(qū)先后推出的重要作品(含翻譯作品),論文集有五種:(1)《郭店楚簡研究》(《中國哲學》第二十輯,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年),(2)《郭店簡與儒學研究》(《中國哲學》第二十一輯,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3)《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郭店楚簡專號”(三聯(lián)書店,1999年),(4)《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5)《郭店〈老子〉:東西方學者的對話》([美]艾蘭、[英]魏克彬原編、邢文編譯,學苑出版社,2002年)。文字編一種:《郭店楚簡文字編》(張守中等編,文物出版社,2000年)。個人著作十余種:(1)《荊門郭店楚簡〈老子〉研究》(崔仁義,科學出版社,1998年),(2)《郭店楚墓竹簡〈老子〉校讀》(侯才,大連出版社,1999年),(3)《楚簡與帛書〈老子〉》(鄒安華,民族出版社,2000年),(4)《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丁四新,東方出版社,2000年),(5)《楚簡〈老子〉辨析》(尹振環(huán),中華書局,2001年),《郭店竹簡〈老子〉校讀》(彭浩,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5)《郭店楚簡與先秦學術思想》(郭沂,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6)《簡帛老子研究》([美]韓祿伯著、邢文改編、余瑾翻譯,學苑出版社,2002年),(7)《郭店楚簡校讀記》(李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8)《郭店楚簡〈老子〉校釋》(廖名春,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9)《郭店竹書別釋》(陳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10)《郭店楚簡〈老子〉研究》(聶慶中,中華書局,2004年),(11)《郭店竹書〈老子〉論考》(李若暉,齊魯書社,2004年),(12)《郭店楚簡校釋》(劉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13)《郭店楚簡〈老子〉釋讀》(鄧各泉,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14)《郭店竹簡與思孟學派》(梁濤,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等。在港臺出版的著作亦有多種,如:(1)《郭店竹簡〈老子〉釋析與研究》(丁原植,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1998年),(2)《郭店楚簡研究》第一卷《文字編》(張光裕主編,藝文印書館,1999年),(3)《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龐樸,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0年),(4)《簡帛〈五行〉箋釋》(魏啟鵬,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0年),(5)《簡帛〈五行〉解詁》(劉信芳,藝文印書館,2000年),(6)《郭店儒簡論略》(歐陽禎人,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等。
年代與墓主
發(fā)掘報告說,該墓入葬年代當為戰(zhàn)國中期偏晚,即“當在公元前四世紀中期至前三世紀初”,墓主為貴族,很有可能就是“東宮之師”(另有鳩杖)[2]。李學勤進一步推斷,郭店一號墓的年代約在公元前四世紀末,不晚于公元前300年;墓中所出古書的書寫年代,可能還更早一些,楚簡各篇的年代均在《孟子》成書之前[3]。羅運環(huán)的考證則更為精確,他認為墓主下葬于公元前302年之后,竹簡的書寫則在公元前303年之前[4]。王葆玹認為,根據(jù)文獻記載,楚國曾經(jīng)收復失地,因此郭店一號楚墓的年代下限未必就是公元前278年。
劉宗漢指出,漆耳杯上的“東宮之師”很可能就是楚頃王之師,他應是實現(xiàn)儒道融合的第一人[5]。姜廣輝推測,墓主極有可能是《孟子·滕文公上》中的陳良[6]。廖名春推斷,“東宮之師”可能是孔子七十子之后學,尤其是子思之徒的可能性最大[7]。但裘錫圭將“東宮之師”的“師”解釋為工匠,說明這杯子是某人所作[8]。無論如何,墓主人屬于貴族階層是無疑的。
另外,有人甚至認為,墓主就是屈原,但此說一出即遭到駁斥[9]。周建忠曾經(jīng)比較全面地論述過這一問題。他認為,漆耳杯上的銘文當釋為“東宮之杯”;根據(jù)《左傳》等書記載,楚太子的老師稱“太傅”或“傅”;八十、九十加賜鳩杖之禮始于漢代,墓中所出乃手杖而非鳩杖;墓主與屈原無關[10]。
最近,李零從古文字的角度指出,漆耳杯上的四個字,發(fā)掘者原來考釋的“東宮之杯”要比“東宮之師”更合理,實與“太子的老師”或“東宮的工師”并沒有關系,而且它們對判定墓主本人的身份或墓中出土書籍與墓主的關系都沒有太大幫助[11]。
儒家著作
《緇衣》
共有47枚竹簡,簡長32.5厘米,兩道編繩?,F(xiàn)存1156字。原無篇題,篇名系整理者據(jù)內容所加。簡文內容與《禮記·緇衣》大體相同,但在分章、章次上差別較大,而且文字也有不少出入。
李學勤認為,《緇衣》、《五行》、《魯穆公問子思》和別的子思一系的作品,稱為《子思子》是恰當?shù)模煌渌訒粯?,它不一定是子思一人的手筆;估計竹簡《子思子》不會晚于子思的再傳弟子,年代當不遲于孟子一輩[12]。廖名春說,該篇章次與今本頗有不同,引《詩》、《書》之序與今本頗有不同(當如楚簡之序先《詩》后《書》),簡本優(yōu)于今本,簡本應較今本更接近故書原貌,它確實出于《子思子》[13];“晚書”《君牙》、《君陳》當系后出,《祭公之顧命》原屬先秦《書》[14]。
《魯穆公問子思》
《魯穆公問子思》、《窮達以時》兩篇抄寫在形制相同的竹簡上,竹簡兩端呈梯形,簡長26.4厘米,兩道編繩?!遏斈鹿珕栕铀肌饭灿兄窈?SPAN>8枚,《窮達以時》共有竹簡15枚。該種文獻未見流傳,
屬于佚文。廖名春認為,《魯穆公問子思》的記載真實,當出于子思弟子之手,屬于《子思子》完全符合古書慣例[15]。但學術界對該篇的研究稍顯薄弱。
《窮達以時》
廖名春認為,《窮達以時》當出于孔子,可能是孔子自作,故不稱“孔子曰”;它應當是《荀子·宥作》、《韓詩外傳》卷七記載的源頭;它在思想上一是強調“時”,一是強調“反己”[16]。
《五行》
共有竹簡50枚,竹簡兩端呈梯形,簡長32.5厘米,兩道編繩。
長沙馬王堆漢墓曾經(jīng)出土過帛書本《五行》,這次又出土了戰(zhàn)國竹簡本《五行》,二者可資對照。為此,臺灣至少推出了三部這樣的著作,一是龐樸的《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二是魏啟鵬的《竹帛〈五行〉箋釋》,三是劉信芳的《簡帛〈五行〉篇解詁》;另外還有不少論文致力于此[17]。
廖名春認為其成書不會晚于孟子,它作為子思作品的可能是相當大的[18]。與帛書《五行》比較,帛書有《經(jīng)》有《說》,而竹簡有《經(jīng)》無《說》;大概是由于荀子的批評,思孟學派的弟子們覺得應該將他們的經(jīng)典《五行》篇施以解說,以杜討伐,以廣流傳,于是有了解說本(如馬王堆帛書本),而在郭店時代是本無經(jīng)說的[19]。
《唐虞之道》
共有竹簡枚29枚,竹簡兩道平齊,簡長28.3厘米許,兩道編繩。該篇贊揚堯、舜的禪讓,著重敘述知命修身及仁、義、孝、悌等品德。
李學勤認為,它與《忠信之道》“雖有近于儒學的語句,但過分強調禪讓,疑與蘇代、厝毛壽之流游說燕王禪讓其相子之(前三一六年)一事有關,或許應劃歸縱橫家”[20]。李存山認為,將《唐虞之道》歸入縱橫家的說法根據(jù)不足[21]。廖名春認為,該篇無“子曰”,當是孔子的佚文,簡文是正統(tǒng)的儒家學說無疑[22]。王博認為與《堯典》關系密切,屬儒家學派[23]。臺灣的周鳳五也專門研究過該篇[24]。
《忠信之道》
共有竹簡枚9枚,竹簡兩道平齊,簡長28.3厘米許,兩道編繩。以忠、信為闡述對象,列舉忠、信的各種表現(xiàn)。
廖名春認為該篇很可能就是子張本于孔子之說而成的論文[25]。陳鼓應認為該篇似乎是孔、老思想的融合,其主題“忠信”為孔、老所共同肯定,文中套用了許多老子習用的語式[26]。
《成之聞之》
共有竹簡枚40枚,簡長32.5厘米許,兩道編繩。主要闡述儒家“君子”的德行。
郭沂認為,該篇的作者當為子思之后學、孟子之前輩,文中屢引“君子”之語,此“君子”蓋為子思[27]。但廖名春認為,該篇很可能出于孔門高弟縣成之手[28]。
《尊德義》
共有竹簡枚39枚,簡長32.5厘米許,兩道編繩。
陳偉發(fā)表過專門的校釋之作[29]。該篇前一部分專論音樂,可以稱之為《樂記》[30]。廖名春認為,簡文當出于孔子,是孔子之作[31]?!蹲鸬铝x》的論證義正詞嚴,與“民本政治中所彰顯的政治正義”有關[32]。
《性自命出》
共有竹簡枚67枚,簡長32.5厘米許,兩道編繩。該篇內容與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性情論》多有相似。
趙建偉曾經(jīng)做過《忠信之道》和《性自命出》的文字校釋[33]。廖名春認為“簡文當屬子游之作”[34],陳來傾向于認為屬于公孫尼子[35]。李學勤認為,“《性自命出》的六十七支,恐怕原來不是一篇,而是兩篇。從簡號一到三六為一篇,中心在于論樂;從簡號三七至六七乃另一篇,中心在論性情”;并建議把《性自命出》的前半部分獨立出來,稱為《樂說》,余下部分稱為《性情》[36]。
《六德》
共有竹簡枚49枚,簡長32.5厘米許,兩道編繩。
該篇在編連上還可做深一步的工作[37]。陳偉、顏世鉉等做過該篇的文字考釋和義理梳理工作[38]。廖名春認為,它當成于子思《中庸》之前;如果不是出自孔子,也當出于其弟子之手(很可能是孔子弟子縣成之作)[39]。
該篇談夫婦、父子、君臣關系時,先列夫婦、父子,后序君臣,這種由自然而社會的順序,包含著儒家特有的重血緣、重生生的觀念,與后期儒家迥然不同。有人認為,這里反映了儒家反對君權的思想,但誠如劉樂賢所言,這與喪服制度有關,與反對君權無涉[40]。
《六德》還說:“為父絕君,不為君絕父。為昆弟絕妻,不為妻絕昆弟。為宗族殺朋友,不為朋友殺宗族?!标P于這句話的理解,頗有分歧。魏啟鵬認為,“絕”當改釋為“繼”,“為父絕君,不為君絕父”是指當父喪與君喪同時發(fā)生時,應當使為君所著喪服次于為父所著喪服,以父喪重于君喪,體現(xiàn)父子之恩重君臣之義。但彭林認為,“為父絕君”意為當父喪與君喪同時發(fā)生時,應服父喪而絕君之喪服;“為昆弟絕妻”與《禮記·喪服》妻服重于昆弟之服敘不同,但更為合理,當是早期喪服制度的反映;“殺”,舊釋“減殺”,不確,當訓為“殺止”,字義的指向,在喪服的邊界[41]。
《語叢》(四篇)
共有竹簡枚265枚,兩端平齊,都抄寫于最短的一種竹簡上,竹簡長度在15.1-17.7厘米之間。
有些話語既與道家有關系,也與儒家有關系。廖名春認為,《語叢一》至《語叢三》雖為名言的匯集,但基本上以儒家之說為主[42]。龐樸認為,《語叢四》既非儒家思想,也非道家思想,倒更近乎法家、縱橫家[43]。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有幾篇文章專門論及《語叢》[44]。
儒家綜合研究
龐樸在《孔孟之間:郭店楚簡的思想史地位》中指出[45],孔子學說的核心是“仁”和“禮”,“仁”是內部性情的流露,“禮”是外部行為的規(guī)范??组T弟子對“仁愛”的解釋有兩派:一派向外探索,認為人的善性繼陰陽之道而成,人間社會的尊卑貴賤完全脫胎于天地、效法于自然,從宇宙本體推演到社會功利,即由“天”而及“人”;另一派向內求索,抓住“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保ā睹献印るx婁下》),明心見性。后一派的發(fā)展脈絡,由子思而孟子而《中庸》,郭店楚簡正是反映從孔子向孟子過渡時期儒學發(fā)展狀況的學術資料,代表了孔子之后儒家向內求索的為學之路。這一主題奠定了思孟學派的基本思想格局,一直影響到后來,其意義特別重大。在其后發(fā)表的《三重道德論》中,龐樸又系統(tǒng)地梳理了儒家的道德觀,認為儒家道德是由人倫道德(六德)、社會道德(四行)、天地道德(五行)三者組合成的完整的學說體系。儒家有一套把三重道德貫穿下來的德目,針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要求,其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這使得它成為中國幾千年封建統(tǒng)治者穩(wěn)定社會秩序的重要道德規(guī)范之一[46]。關于儒家的“圣”與“圣人”觀念、天道觀、德治思想等,都有人做專門的研究[47]。有人還探討過郭店楚簡與《曾子》的關系,認為《大戴禮記》中的《曾子》十篇就是曾子及其弟子思想學說的匯編[48]。
道家著作
《老子》(三組)
三組竹簡的數(shù)量如下:甲組39枚,乙組18枚,丙組14枚,總共2046字,相當于今本的五分之二。章序與今本也有較大差異,文字也有不少出入,且無“道經(jīng)”、“德經(jīng)”之分。
簡本《老子》的個別釋文,學者多有異議,尤其是相當于今本第十九章的“絕仁棄義,民復孝慈”,裘錫圭后來也改釋為“絕偽棄慮”、“民復季子”[49]。而關于簡本《老子》的校釋,論著甚多(如廖名春即做過數(shù)篇關于《老子》的校釋[50])。
崔仁義認為,簡本《老子》抄寫時間晚于公元前377年。其依據(jù)是與簡本《老子》同時出土有《魯穆公問子思》,魯穆公卒于公元前377年,這批竹簡當抄定于魯穆公卒后[51]。
臺灣沈清松認為,簡本《老子》是一種受到儒家詮釋影響的《老子》版本,僅只是一出自儒家或儒家同情者的抄本,很難說是接近原本的抄本[52]。黃釗認為,竹簡《老子》應為稷下道家傳本的摘抄本[53]。
三組《老子》各有自己不同的主題,甲的主題有兩個,一個是道與修道,一個是治國;乙的主題是修道;丙的主題是治國。郭沂認為,簡本不但優(yōu)于今本,而且是一個原始的、完整的傳本,它出自春秋末期與孔子同時的老聃,而今本則出自戰(zhàn)國中期與秦獻公同時的太史儋;簡本沒有與儒家倫理觀念針鋒相對的文字,今本中那些明顯否定儒家倫理觀念的段落在簡本中皆有異文或文字上的增減;簡本內容分見于今本的31章,全在66章之前,后人增補部分常放在原始部分之后(先秦古籍的定型)[54]。許抗生認為,帛書本與今本中“絕仁棄義”可能是莊子學派后來加進去的東西[55]。
《太一生水》
共有竹簡14枚。無可與之對照的先秦經(jīng)籍,屬于佚文。
李學勤認為,“太一生水”深受數(shù)術家的影響,同天文數(shù)術有直接密切的關系[56];并且認為《太一生水》不可能和《老子》各章是同時的著作,應該是道家后學為解釋《老子》所增入,當為關尹的學說[57]。龐樸認為,《太一生水》是與《周易》、《老子》所不同的另一種有機的宇宙生成論,其特點在于肯定“反輔”的作用和指出宇宙生成至“成歲而止”;它論人道的部分已經(jīng)殘缺,也許從《禮記·禮運》篇中可以找到一些影子[58]。
綜合評述
郭店楚簡的學術價值,至少有以下幾方面:
(一)它提供了大量前所未見的佚書,填補了學術空白。
如《太一生水》,就是一篇早已亡佚的先秦道家文獻,是迄今所見關于宇宙生成論的最完整的文字資料。而儒家“思孟學派”著作(《子思子》)的出土,反映了儒家由孔子向孟子過渡時期儒學發(fā)展的狀況,“填補了從孔子到孟子一百多年的空間”[59]。因此杜維明認為,“郭店楚墓竹簡出土以后,整個中國哲學史、中國學術史都需要重寫”,“甚至對整個中國傳統(tǒng)文化,都需要重新定位”[60]。
(二)它提供了重新審視儒道關系的新材料。
以前受《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的影響,多認為先秦時候的儒道是水火不容的,但是根據(jù)郭店楚簡簡文,知道實際情形恐怕并不是如此,“早期的道儒關系遠沒有達到?jīng)_突尖銳化和激化的程度”[61]。如,《老子》(丙組)并不反對仁義圣智,“提醒我們應重視老子的守中思想,并提示我們老子可能并不必然反對法制,尤其不排斥仁義學說”[62]。又如,在諸子“百家爭鳴”的先秦時期,儒家、道家都有其各自的“無為”思想,并且多有條理和系統(tǒng);但仔細分析,儒家和道家的“無為”思想雖然有同有異,實則異大于同[63]。
(三)有必要重新審視儒家著作。
如對《尚書》的重新檢討?,F(xiàn)被判為偽古文《尚書》的《君牙》、《君陳》、《君誥》的文句,在簡文《緇衣》中皆被引用,這與流行的偽孔傳是東晉梅賾偽造的結論似乎無法兼容;盡管目前還不能判定古文《尚書》的真實性,但至少為我們重新審視這樁學術公案提供了極為珍貴的線索。我們相信,隨著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的陸續(xù)公布[64],對《尚書》的研究將會推陳出新。
再如《逸周書》,以前認為是“偽書”而否認其史料價值,但其中確實保存了許多真實的西周歷史文件,有些篇章的重要性甚至超過《尚書·周書》[65]。關于其來源,劉向認為“蓋孔子所論百篇之余”(《漢書·藝文志》顏師古注引);但最近的研究表明,以《祭公》等為代表的《逸周書》,并非“仲尼刪《書》之余”,而是秦以后新編《尚書》之余,它們本來就是先秦《書》里的一部分[66]。
又如《禮記》的成書年代,當不晚于戰(zhàn)國時期,其真實性也是可靠的[67]。又如《子思子》的發(fā)現(xiàn),李學勤認為《緇衣》、《五行》、《成之聞之》、《尊德義》、《性子命出》、《六德》六篇就是久佚的《子思子》,為孔子之孫孔伋的作品[68]。
總體感受和評說
關于郭店楚簡的學術價值和思想意義,基本上已經(jīng)得到學術界的公認,早已不遑具言。下文所述,主要針對“研究”層面而言。
(一)框架的探索:年代與墓主
確定年代與墓主,本來是研究的前提和條件,但目前尚難取得一致的結論。將該墓的年代定在公元前四世紀中期至前三世紀初,這一說法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學術界所確定的這一年代,恐怕略嫌偏早,而推移到公元前三世紀中葉也未必不可。關于墓主,目前雖然眾說紛紜,但這并不影響我們對竹簡文字本身的討論,不必拘泥于具體人物的爭論。
(二)派別的梳理:學派與支流
在研究之初,研究者多津津樂道竹簡的學派分野,先是將之分為儒、道兩大派,再細分為其下的某一支(對號入座),并因此而引以為傲。但到后來,大多數(shù)研究者已捐棄了這一“故技”。其原因有三,一是學者的“自覺”,即采取這一研究路數(shù),畢竟是“初級”階段的做法,研究成果本身即有“粗疏”之嫌;二是“材料”本身的限制,借助于本已支離不全的材料以恢復“舊觀”并非易事,三是目前的“研究”水準尚未到達這一地步。也就是說,目前我們尚未將材料本身“吃”透,便遽爾“深入”第二層面,顯然有似于“沙上建塔”。
個人以為,學術界目前的研究有一個不好的取向,即硬將竹簡劃分為儒、道兩大派,似乎略嫌未安,有些研究者已注意到戰(zhàn)國之際諸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一現(xiàn)實。遺憾的是,目前這一工作做得尚不夠充分。其實,早在孔子時代,他就已經(jīng)明確說過“殊途同歸”與“同途殊歸”的關系,惜乎司馬談、司馬遷父子生生將儒道關系弄得水火不容。隨著馬王堆漢墓帛書的出土,研究者開始注意到這一事實。但似乎沒有多少人注意到清朝學者汪中(1744-1794)的話語,因為汪中已經(jīng)明言先秦諸子的關系其實并非水火不容[69]。
(三)方法的檢討:舊題與新話
1、新材料與舊材料
“古來新學問起,大都由于新發(fā)見”[70]?!靶虏牧稀保ǔ鐾敛牧希O大地推進了中國學術研究的廣度和深度,這已是學者們的共識。因此,王國維的“二重證據(jù)法”[71]應運而生,陳寅恪的“預流”[72]轟鳴在耳。
在當今的中國學術界,漠視“二重證據(jù)法”、排斥“新材料”、拒絕“預流”者,可以說是日趨減損。但隨之又出現(xiàn)另外一個取向——惟新材料是從。其中的顯例,恐怕莫過于馬王堆帛書本《老子》“無為而無不為”公案[73]。與此頗為巧合的是,目前有人僅依據(jù)郭店楚簡本《老子》“天下萬物生于有,生于無”(傳世本作“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便斷然認定,以王弼、何晏為代表的“貴無”派立論無據(jù)[74]。而另外一個研究路數(shù)在此不得不提到,即有些研究者踵武“六經(jīng)注我”(恐怕連“六經(jīng)注我”的本義都沒有吃透),隨意“摘取”郭店楚簡中的材料以為我所用,說得堪稱“頭頭是道”、“系統(tǒng)完備”。殊不知,“其言論愈有條理統(tǒng)系,則去古人學說之真相愈遠”[75]。
問題的癥結在于,古人為我們留下的材料其實是頗為支離而不全面的,要證明其“有”很容易,但要反駁其“無”實“難”(“說有易,說無難”)[76],研究的正確理路應當是——只有首先在熟悉“舊材料”的基礎上,才能充分利用“新材料”;“群經(jīng)諸史,乃古史資料多數(shù)之所匯集,金文石刻則其少數(shù)脫離之片斷,未有不了解多數(shù)匯集之資料,而能考釋少數(shù)脫離之片斷不誤者”[77]。
眾所共知,王國維“二重證據(jù)法”之提倡與踐履,既是治學方法的自覺,也是時代際遇的饋贈。王國維明言,“古來新學問起,大都由于新發(fā)見”;但他同時又提醒,新材料固然重要,而舊材料亦不可偏廢,故他主張結合新舊史料綜合以求真,“此新出之史料,在在與舊史料相需,故古文字、古器物之學與經(jīng)史之學實相表里。惟能達觀二者之際,不屈舊以就新,亦不絀新以從舊,然后能得古人之真,而其言乃可信于后世”[78]。時至今日,地下新材料更是空前涌現(xiàn),但時下的研究卻不無趨“新”(新材料)而廢“舊”(舊材料)之嫌;回頭審視王國維所采取的態(tài)度、所遵守的精神,實又有莫大的啟示與警醒[79]。
2、認字與讀書
鄭樵云:“經(jīng)術之不明,由小學之不振;小學之不振,由六書之無傳。圣人之道,惟藉六經(jīng);六經(jīng)之作,惟藉文言;文言之本,在于六書。六書不分,何以見義?”(《通志》卷三十一《六書略·六書序》)學者治學認字始,在目前古文字學者尚不能“退場”,因為離開了他們,我們還不能完全“獨立行走”。在目前的郭店楚簡研究論著中,關于文字的校釋仍然是一項大宗,蔚為一時大觀。所以本文在綜述某一篇的研究狀況時,特意列出相關校釋論文。
3、“解釋文句”與“討論問題”
錢大昕云:“有文字而后有訓詁,有訓詁而后有義理。訓詁者義理之所由出,非別有義理出乎訓詁之外者也?!保ā督?jīng)籍籑詁序》,《潛研堂文集》卷二十四)陳寅恪在史學上推崇的是宋人,于清人則頗為鄙視,認為清儒治學,“止于解釋文句,而不能討論問題”,“但能依據(jù)文句各別解釋,而不能綜合貫通,成一有系統(tǒng)之論述”[80]。但就郭店楚簡的研究狀況和前景而言,研究工作恐怕還將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集中于“解釋文句”,因為“文句”本身尚沒有“解釋”透,便陡然“討論問題”,恐怕所得結論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作者簡介:彭華(1969-),四川丹棱人。華東師范大學歷史學博士,四川大學國際儒學研究院、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主要從事先秦兩漢史、近現(xiàn)代學術史以及中國儒學、巴蜀文化研究。
[1] 龐樸:《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回顧——2003年荊門“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主題報告》,《荊門職業(yè)技術學院學報》,2004年第2期。
[2] 湖北省荊門市博物館:《荊門郭店一號楚墓》,《文物》,1997年第7期。
[3] 李學勤:《先秦儒家著作的重大發(fā)現(xiàn)》,《人民政協(xié)報》,1998年6月8日第三版;《郭店楚簡研究》(《中國哲學》第二十輯),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二版,第13-17頁。
[4] 羅運環(huán):《論郭店一號楚墓所出漆耳杯文及墓主和竹簡的年代》,《考古》,2000年第1期。
[5] 劉宗漢:《有關荊門郭店一號楚墓的兩個問題——墓主人的身份與儒道兼習》,《郭店楚簡研究》,第390-395頁。
[6] 姜廣輝:《郭店一號墓墓主是誰?》,《郭店楚簡研究》,第396-399頁。
[7]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后收入《郭店楚簡研究》)。
[8] 王博:《美國達慕思大學郭店〈老子〉國際學術討論會紀要》,《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第3頁。
[9] 高正:《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系》,《光明日報》,1999年7月2日;紀健生:《郭店一號楚墓是屈原墓嗎?——〈論屈原與郭店楚墓竹書的關系〉質疑》,《光明日報》,1999年11月26日。說明:《新華文摘》2000年第3期轉載了此二文。
[10] 周建忠:《荊門郭店一號楚墓墓主考論——兼論屈原生平研究》,《歷史研究》,2000年第5期。
[11] 李零:《郭店楚簡研究中的兩個問題》,《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7-48頁。
[12] 李學勤:《荊門郭店楚簡中的〈子思子〉》,《郭店楚簡研究》,第75-80頁。
[13]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廖名春:《郭店楚簡〈緇衣〉引〈詩〉考》,《華學》第四輯,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0年。
[14] 廖名春:《郭店楚簡〈緇衣〉引〈書〉考》,《西北大學學報》,2000年第1期。
[15]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16]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17] 如李存山的《從簡本〈五行〉到帛書〈五行〉》,載《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18]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19] 龐樸:《竹帛〈五行〉篇比較》,《郭店楚簡研究》,第221-227頁。
[20] 李學勤:《先秦儒家著作的重大發(fā)現(xiàn)》,《郭店楚簡研究》,第13-17頁。
[21] 李存山:《讀楚簡〈忠信之道〉及其它》,《郭店楚簡研究》,第263-277頁。
[22]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23] 王博:《關于〈唐虞之道〉的幾個問題》,《中國哲學史》,1999年第2期。
[24] 周鳳五:《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新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70本3分,1999年。
[25]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26] 陳鼓應:《〈太一生水〉與〈性自命出〉發(fā)微》,《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第394頁注釋①。
[27] 郭沂:《郭店楚簡〈成之聞之〉篇疏證》,《郭店楚簡研究》,第278-292頁。
[28]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29] 陳偉:《郭店楚簡〈尊德義〉校釋》,《中國哲學史》,2001年第3期。
[30] 李學勤:《透過竹簡》,武漢大學“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
[31]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32] 陳明:《民本政治的新論證——對〈尊德義〉的一種解讀》,《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33] 趙建偉:《郭店楚簡〈忠信之道〉、〈性自命出〉校釋》,《中國哲學史》,1999年第2期。
[34]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35] 陳來:《郭店楚簡之〈性自命出〉篇初探》,《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36] 李學勤:《郭店簡與〈樂記〉》,《重寫學術史》,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37] 陳偉:《關于郭店楚簡〈六德〉諸篇編連的調整》,《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38] 陳偉:《郭店楚簡〈六德〉諸篇零釋》,《武漢大學學報》,1999年第5期;顏世鉉:《郭店楚簡〈六德〉箋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72本2分,2001年。
[39]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40] 劉樂賢:《郭店楚簡〈六德〉初探》,《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386頁。
[41] 魏啟鵬:《釋〈六德〉“為父絕君”——兼答彭林先生》;彭林:《再論郭店簡〈六德〉“為父絕君”及相關問題》(二文載于《中國哲學史》,2001年第2期)。
[42] 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43] 龐樸:《〈語叢〉臆說》,《郭店楚簡研究》,第327-330頁。
[44] 如林素清的《郭店竹簡〈語叢四〉箋釋》、羅運環(huán)的《郭店楚簡有關君臣論述的研究——兼論〈語叢四〉的問題》、朱喆的《〈語叢四〉學派性質芻議》等。
[45] 龐樸:《孔孟之間:郭店楚簡的思想史地位》,《中國社會科學》,1998年第5期。
[46] 龐樸:《三重道德論》,《歷史研究》,2000年第5期。
[47] 晏昌貴:《郭店儒家簡中的“圣”與“圣人”的觀念》,《江漢考古》,2000年第3期;韓星:《郭店楚簡儒家天道觀述略》,《西北大學學報》,2000年第2期;王美鳳:《郭店楚簡的德治思想》,《西北大學學報》,2000年第2期。
[48] 羅新慧:《郭店楚簡與〈曾子〉》,《管子學刊》,1999年第3期。
[49] 裘錫圭:《糾正我在郭店〈老子〉簡釋讀中的一個錯誤——關于“絕偽棄詐”》,《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50] 廖名春:《楚簡老子校釋之一》,《華學》第三輯,1998年;《楚簡老子校釋(二)》,《簡帛研究》第三輯,1998年;《楚簡老子校釋之七》,《人文論叢》(1999年卷),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年;廖名春:《楚簡老子校詁》(上、下),《大陸雜志》98卷1、2期,1999年。
[51] 崔仁義:《荊門楚墓出土的竹簡〈老子〉初探》,《荊門社會科學》,1997年第5期。
[52] 沈清松:《郭店竹簡〈老子〉的道論與宇宙論——相關文本的解讀與比較》,《郭店簡與儒學研究》。
[53] 黃釗:《竹簡〈老子〉應為稷下道家傳本的摘抄本》,《中州學刊》,2000年第1期。
[54] 郭沂:《從郭店楚簡〈老子〉看老子其人其書》,《哲學研究》,1998年第7期。
[55] 許抗生:《初讀郭店竹簡〈老子〉》,《中國哲學》第二十輯。
[56] 李學勤:《太一生水的數(shù)術解釋》,《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第297-300頁。
[57] 李學勤:《荊門郭店楚簡所見關尹遺說》,《中國哲學》第二十輯。
[58] 龐樸:《一種有機的宇宙生成圖式》,《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第301-305頁。
[59] 龐樸:《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回顧——2003年荊門“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主題報告》,《荊門職業(yè)技術學院學報》,2004年第2期。
[60] 杜維明:《郭店楚簡與先秦儒道思想的重新定位》,《郭店楚簡研究》(《中國哲學》第二十輯),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二版,第4頁。
[61] 李存山:《從郭店楚簡看早期道儒關系》,《郭店楚簡研究》,第187-203頁;《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第423-439頁。
[62] 陳鼓應:《〈太一生水〉與〈性自命出〉發(fā)微》,《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第395頁。
[63] 彭華:《“無為”思想發(fā)凡——以先秦漢初的儒家和道家為考察中心》,《孔孟學報》(臺北),第八十期,2002年,第165-180頁。
[64]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
[65] 楊寬:《論〈逸周書〉》,《中華文史論叢》1989年第1期;后作為“附錄”,收入其《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66] 廖名春:《郭店楚簡〈緇衣〉引〈書〉考》,《西北大學學報》,2000年第1期。
[67] 李學勤:《郭店楚簡與〈禮記〉》,《中國哲學史》,1998年第4期;彭林:《郭店簡與〈禮記〉的年代》,《郭店簡與儒學研究》,第41-59頁。
[68] 李學勤:《荊門郭店楚簡中的〈子思子〉》,《文物天地》,1998年第2期(后收入《郭店楚簡研究》)。
[69] 彭華:《“殊途同歸”與“同途殊歸”——從思想交融角度看儒學發(fā)展的三個階段》,《宜賓師專學報》,2000年第4期。
[70] 王國維:《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fā)見之學問》(1925年),《靜庵文集續(xù)編》,《王國維遺書》第五冊,上海: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據(jù)商務印書館1940年版《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影?。?。
[71] 王國維:《古史新證》,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2-3頁。
[72] 陳寅?。骸蛾愒鼗徒儆噤浶颉罚督鹈黟^叢稿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36頁。
[73] 廖名春的《〈老子〉“無為而無不為”說新證》于此有很好的論述(《郭店楚簡研究》)。
[74] 陳鼓應:《從郭店簡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
[75] 陳寅?。骸恶T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審查報告》,《金明館叢稿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47頁。
[76] 羅香林:《回憶陳寅恪師》,《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增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249-250頁。
[77] 陳寅?。骸稐顦溥_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續(xù)稿序》,《金明館叢稿二編》,第230頁。
[78] 王國維:《殷虛文字類編序》(1923年),《觀堂別集》卷四,《王國維遺書》第四冊,上海: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據(jù)商務印書館1940年版《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影?。?/SPAN>
[79] 關于王國維“二重證據(jù)法”之要義與精義,尤其是“闕疑”之旨的精神與實質,讀者不妨參閱筆者所撰《王國維之生平、學行與文化精神》一文(《儒藏論壇》第四輯,成都:巴蜀書社,2009年,第44-70頁)。該文后略經(jīng)修訂,作為“代前言”收入《王國維儒學論集》(彭華選編),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10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10月23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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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彭華:郭店楚簡研究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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