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骃《史記集解》南朝梁代傳本之發(fā)現(xiàn) 蘇芃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
摘 要:原本《玉篇》殘卷中有73條書證材料征引《史記》,其中有27條材料涉及《史記》相關的先唐古注,經(jīng)比勘判斷這些古注是裴骃的《史記集解》的片段,且這些寫本材料的底本來自南朝梁代。這些書證引文彌足珍貴,其價值不容忽視,對于《史記》的校理與研究大有裨益。 關鍵詞:原本玉篇;史記;古注;史記集解 南朝顧野王編撰的《玉篇》是我國現(xiàn)存第一部楷書字典,唐代高宗上元之末,孫強對《玉篇》進行了增字減注,至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間,陳彭年、吳銳、丘雍等又奉詔重修,再作增補,名為《大廣益會玉篇》(簡稱“廣益本《玉篇》”),流傳至今,但離《玉篇》原貌已相去甚遠。清末民初,黎庶昌、楊守敬、羅振玉等先后在日本發(fā)現(xiàn)了寫本《玉篇》的殘卷,與廣益本《玉篇》的編撰體例大相徑庭,尤其是其中保留的大量書證,廣益本已刪除殆盡。這些《玉篇》殘卷的抄寫年代現(xiàn)在學界還很難作出統(tǒng)一論斷,但是它們所據(jù)底本應當是南朝梁的[1],于是通常把這部分《玉篇》寫本殘卷稱之為“原本《玉篇》”。對于傳世典籍的校理和研究,原本《玉篇》殘卷中的書證引文顯得彌足珍貴。
一、原本《玉篇》殘卷征引《史記》情況概述 1985年,中華書局把黎庶昌、羅振玉分別發(fā)現(xiàn)并集佚成書的《玉篇》殘卷和日本東方文化學院影印的卷八殘卷匯集一起影印出版,定名為《原本玉篇殘卷》,其中大量內(nèi)容來源于黎庶昌、楊守敬編印的《古逸叢書》,而《古逸叢書》所刻《影舊鈔卷子原本玉篇零卷》大都是據(jù)原卷的古寫本影寫覆刻的,對原卷作了不少改動,因而這個版本很難作為研究的依據(jù)。 日本昭和七年到十年(1931——1934)陸續(xù)出版的東方文化學院東方文化叢書里曾將原本《玉篇》以卷子原裝形式用珂羅版影印,作為第六輯出版。200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續(xù)修四庫全書》第228冊《玉篇》,即據(jù)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日本昭和八年京都東方文化學院編東方文化叢書本影印,“自卷九冊部冊字‘冊其制長二尺’一行起至欠部欸[2]字‘秋冬之緒風王逸’一行止,據(jù)中華書局影印羅振玉本配補,卷九誩部六字、卷十九水部泠字起至潦字止,據(jù)中華書局影印黎庶昌本配補?!痹摫境恕熬砭耪e部六字、卷十九水部泠字起至潦字”這2部31個字頭的內(nèi)容不是印自原卷外,其它部分皆據(jù)原卷,所以這是目前國內(nèi)最可信賴最全面的《玉篇》殘卷影印本。[3] 原本《玉篇》殘卷依漢字部首編排次序,在每部下面列出相關文字,每個字頭下先列反切注音,然后征引文獻解釋字義,有時再加案語說明,異體字往往放在每個字解釋的最后,注明另見于某部。釋義過程中,如果連續(xù)兩次引同一部書,在第二次征引之處有時省略書名,只注“又曰……”。 筆者依據(jù)《續(xù)修四庫全書》所收《玉篇》統(tǒng)計,現(xiàn)存的原本《玉篇》殘卷里征引涉及《史記》的材料共有73條[4],見諸66個字頭之下,其中字頭“康”下的書證是《爾雅》郭璞注轉引《史記》,其它72條材料皆是對《史記》的直接征引。這72條征引《史記》的內(nèi)容又可以分作兩種情形:一種是征引《史記》原文和相關的先唐古注材料作為書證,共27條;一種是只征引《史記》原文當作書證的,共45條。(詳參本文“附錄”)目前,宋代以前的《史記》抄本僅17件殘卷,其中被推斷為六朝抄本的僅2件,[5]這樣來看,原本《玉篇》征引《史記》材料的文獻價值就自不待言了。 二、引文中先唐古注材料的性質(zhì)判斷 如前所述,現(xiàn)存原本《玉篇》一共有27條材料征引《史記》及相關的先唐古注,涉及如淳、徐廣、蘇林、服虔、李斐等等諸家言說,分列于26個字頭之下。通過深入考察發(fā)現(xiàn),這些古注幾乎都和裴骃《史記集解》所征引的古注相關。為了方便探討,首先把原本《玉篇》殘卷里這26個字頭下的27條材料和中華書局《史記》點校本[6]裴骃《集解》里的相關文字列成下表進行比較: 字頭 原本《玉篇》引文 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 案語 護 (護) 《史記》:“本[7]調(diào)護太子。” 如淳曰:“調(diào)護猶營護也?!保?SPAN>250)[8] 《史記·留侯世家》:“煩公幸卒調(diào)護太子?!保?SPAN>2047)[9] 《集解》:如淳曰:“調(diào)護猶營護也。”(頁2047) 講 《史記》:“沛公之有天下,業(yè)以講解。” 蘇林曰:“講,和也?!保?SPAN>254) 《史記·項羽本紀》:“項王、范增疑沛公之有天下,業(yè)已講解?!保?SPAN>316) 《集解》:蘇林曰:“講,和也。”(頁317) 诇[10] 《史記》:“多與金錢,令為中诇長安?!?/SPAN> 徐廣曰:“伺候采察之名也?!?/SPAN> 孟康曰:“司知罪人處告吏,律名為诇。西方人以反間為诇?!保?SPAN>278)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王愛陵,常多予金錢,為中诇長安,……”(頁3082) 《集解》:徐廣曰:“诇,伺候采察之名也。……”(頁3083) 《索隱》:……徐廣曰:“诇,伺候探察之名?!?/SPAN>孟康曰:“诇,音偵。西方人以反間為偵。”(頁3083) 胡吉宣《<玉篇>引書考異》認為“徐廣《音義》下接引孟康說,當是孟康《漢書音義》文,今《史》《漢》注皆未偁引,孟書久佚”。此說不確,孟康“西方人以反間為诇”說,見司馬貞《索隱》,“司知罪人處告吏,律名為诇”句,《史》、《漢》注皆未稱引。 《史記》:“十余曹,偹之?!?/SPAN> 如淳曰:“曹,輩也。” 又曰:“分曹脩[11]行郡國?!?/SPAN> 服虔曰:“分曹職案行也?!保?SPAN>299) 《史記·袁盎晁錯列傳》:“然后刺君者十余曹,備之!”(頁2745) 《集解》:如淳曰:“曹,輩也。”(頁2745) 《史記·平準書》:“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頁1433) 《集解》:服虔曰:“分曹職案行?!保?SPAN>1433) 胡吉宣《<玉篇>引書考異》認為“此顧氏概括引《史記》文,《平準書》:‘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jiān)分曹往,即治郡國鍲錢?!匆澜癖竟?jié)引亦與顧據(jù)本異”。此說實誤,《玉篇》殘卷“分曹循行郡國”節(jié)引自《平準書》“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非“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jiān)分曹往,即治郡國鍲錢”句。 敫 《史記》:齊有大夫敫。 徐廣曰:“音皎也?!保?SPAN>377)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其子法章變名姓為莒太史敫家庸。”(頁1901) 《集解》:徐廣曰:“音躍,一音皎。”(頁1901) [輿][12] 《史記》:“乃乘輿車。” 蔡雍曰:“律云:‘敢盜乘輿服御物’,天子至尊,不敢媟嬻言之,故托于乘輿也。天下為家,不以京師為常處,則當乘車輿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輿以言,故或謂之‘車駕’?!保?SPAN>395) 《史記·呂太后本紀》:“滕公乃召乘輿車載少帝出?!保?SPAN>411) 《集解》:蔡邕曰:“律曰‘敢盜乘輿服御物’。天子至尊,不敢渫瀆言之,故托于乘輿也。乘猶載也,輿猶車也。天子以天下為家,不以京師宮室為常處,則當乘車輿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輿以言之也,故或謂之‘車駕’?!保?SPAN>412) 原本《玉篇》引文有簡省。 又,媟嬻,《說文·女部》:“嬻,媟嬻也。” 段玉裁注:“嬻,單言之曰媟、曰嬻,絫言之曰媟嬻……今人以溝瀆字為之,瀆行而嬻廢矣?!?/SPAN>[13] 輅 《史記》:“婁敬脫輓輅。” 蘇林曰:“一木橫鹿車前,人推之也。”(頁397) 《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婁敬脫輓輅,……”(頁2715) 《集解》:蘇林曰:“一木橫鹿車前,一人推之?!保?SPAN>2715) “一人推之”,原本《玉篇》引文作“人推之也”。 軋 《史記》:“匈奴法:有罪小者軋?!?/SPAN> 《漢書音義》曰:“刃剋其面也?!保?SPAN>404) 《史記·匈奴列傳》:“有罪小者軋?!保?/SPAN>頁2892) 《集解》:《漢書音義》曰:“刃刻其面。”(頁2893) “刃刻其面”,原本《玉篇》引文作“刃剋其面也”,剋,通“刻”。 (朕) 《史記》:“秦始皇廿六年,天子自稱曰朕?!?/SPAN> 蔡雍《獨斷》曰:“古者上下共之,貴賤不嫌,則可以同號。睪陶與舜言‘朕’,屈原‘朕皇考曰伯庸’。秦獨天子以為稱,漢因不改。”(頁416) 《史記·秦始皇本紀》:“天子自稱曰‘朕’。”(頁236) 《集解》:蔡邕曰:“朕,我也。古者上下共稱之,貴賤不嫌,則可以同號之義也。皋陶與舜言‘朕言惠,可厎行’。屈原曰‘朕皇考’。至秦,然后天子獨以為稱。漢因而不改。”(頁237) 沒 《史記》:“始為小吏,干沒?!?/SPAN> 徐廣曰:“隨勢沉浮也?!?/SPAN> 服虔曰:“射成敗也?!?/SPAN> 如淳曰:“得利為干,失利為沒?!?span id="ycoaa88" class=MsoEndnoteReference> [14](頁427) 《史記·酷吏列傳》:“始為小吏,干沒,……”(頁3138) 《集解》:徐廣曰:“隨勢沉浮也。” 骃案:服虔曰“射成敗也”。 如淳曰:“得利為干,失利為沒”。(頁3138) 洎 《史記》:“中水而洎之。” 徐廣曰:“肉汁也?!保?SPAN>441) 《史記·孝武本紀》:“其牛色白,鹿居其中,彘在鹿中,水而洎之?!保?SPAN>469) 《集解》:徐廣曰:“洎音居器反,肉汁也。”(頁470) 湯 張晏注《史記》:“禹、湯皆字也。二王去唐虞之文,從高陽之質(zhì),故皆以為號?!薄吨u法》:“除要去殘曰湯?!保?SPAN>441) 《史記·殷本紀》:“是為成湯。”(頁92) 《集解》:張晏曰:“禹、湯皆字也。二王去唐、虞之文,從高陽之質(zhì),故夏、殷之王皆以名為號?!薄吨u法》曰:“除虐去殘曰湯。”(頁93) “除虐”,原本《玉篇》引文作“除要”,“要”應是“虐”字傳抄之誤。 涫 《史記》:“腸如涫湯?!?/SPAN> 徐廣曰:“涫,沸也?!保?SPAN>442) 《史記·龜策列傳》:“腸如涫湯?!保?SPAN>3234) 《集解》:徐廣曰:“涫,音館。一作‘沸’?!保?SPAN>3235) 滫 《史記》:“蘭根與白芷,浸之滫中,君子不近?!?/SPAN> 徐廣曰:“滫,淅米汁也?!保?SPAN>445) 《史記·三王世家》:“蘭根與白芷,漸之滫中,君子不近,庶人不服。”(頁2119) 《集解》:徐廣曰:“滫者,淅米汁也?!?/SPAN>”(頁2120) “漸”,《玉篇》引文作“浸”。 淡 《史記》:“攻苦食淡?!?/SPAN> 如淳曰:“食無菜茹曰淡?!保?SPAN>448) 《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呂后與陛下攻苦食啖,……”(頁2725) 《集解》:徐廣曰:“攻猶今人言擊也。啖,一作‘淡’?!?/SPAN> 骃案:如淳曰“食無菜茹為啖。”(頁2725) 胡吉宣《<玉篇>引書考異》:“《索隱》引孔文祥云:‘與帝共攻冒苦難,俱食淡也?!鶕?jù)本已作‘啖’,故引孔說以淡釋之。” 廥 《史記》:“邯鄲廥燒?!?/SPAN> 徐廣曰:“庫廄之名也。”(頁484) 《史記·趙世家》:“邯鄲廥燒。”(頁1827) 《集解》:徐廣曰:“廥,廄之名,……”(頁1828) 中華本《集解》當有脫文,詳參下文。 廁(廁) 《史記》:“從行至霜[15]陵,居北臨廁。” 李奇曰:“霸陵,北頭廁近□[16]水,登其上遠望也。” 如淳曰:“居高臨垂邊曰廁?!?/SPAN> 蘇林曰:“廁,側也?!?/SPAN> 韋照曰:“岸夾水曰廁也?!保?SPAN>485)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從行至霸陵,居北臨廁?!保?/SPAN>頁2753) 《集解》:李奇曰:“霸陵北頭廁近霸水,帝登其上,以遠望也?!?/SPAN> 如淳曰:“居高臨垂邊曰廁也。” 蘇林曰:“廁,邊側也?!表f昭曰:“高岸夾水為廁也。”(頁2753) 亭 《史記》:“亭疑法,奏讞疑事?!?/SPAN> 李奇曰:“亭,平也?!保?SPAN>510) 《史記·酷吏列傳》:“亭疑法,奏讞疑事,……”(頁3139) 李奇曰:“亭,平也,均也。”(頁3140) 黃善夫本、蔡夢弼本、耿秉本、段子成本、彭寅翁本、殿本[17]皆無“均也”二字,與原本《玉篇》殘卷引文同。 碆 《史記》:“出寶弓碆新繳?!?/SPAN> 徐廣曰:“以傅戈繳曰碆。”(頁519) 《史記·楚世家》:“則出寶弓,碆新繳,……”(頁1730) 《集解》:徐廣曰:“以石傅弋繳曰碆。……”(頁1732) 原本《玉篇》引文“戈”當是“弋”俗寫,寫本里此二字易混淆。 陔 《史記》:“泰一壇三陔?!?/SPAN> 徐廣曰:“階次也。” 蘇林曰:“陔,重。”(頁554) 《史記·封禪書》:“祠壇放薄忌太一壇,壇三垓。”(頁1394) 《集解》:徐廣曰:“垓,次也?!保?/SPAN>頁1395) “徐廣曰:‘垓,次也’”,黃善夫本、蔡夢弼本、耿秉本、段子成本、彭寅翁本、汪諒本、評林本、殿本作“徐廣曰:‘階次也’?!?查中華本的底本金陵書局本亦作:“徐廣曰:‘垓,次也?!?,金陵本誤,“階次”為釋“垓”之詞。 “蘇林曰”的內(nèi)容不見于今《史記》各版本《集解》。 阡 《史記》:“秦孝公壞井田,開阡陌?!?/SPAN> 《風俗通》:“南北曰阡?!保?SPAN>558) 《史記·秦本紀》:“孝公……十二年,……為田開阡陌?!保?/SPAN>頁203) 《索隱》曰:《風俗通》曰:“南北曰阡,東西曰陌。河東以東西為阡,南北為陌。”(頁204) 纖(纖) 《史記》:“周人既纖?!?/SPAN> 《漢書音義》曰:“纖,儉嗇也?!保?SPAN>590) 《史記·貨殖列傳》:“周人既纖,……”(頁3279) 《集解》:《漢書音義》曰:“儉,嗇也。”(頁3279) 中華本《集解》標點有誤,據(jù)原本《玉篇》引文可知“儉嗇”是釋“纖”之詞,中間不當點斷,詳參下文。 絀 《史記》:“卻冠鉥[18]絀。” 徐廣曰:“絀,綘也。紩之別名也。”(頁604) 《史記·趙世家》:“卻冠秫絀?!保?SPAN>1808) 《集解》:徐廣曰:“《戰(zhàn)國策》作‘秫縫’,絀亦縫紩之別名也。秫者,綦針也。古字多假借,故作‘秫絀’耳?!保?SPAN>1810) “秫者,綦針也”之“秫”,查金陵書局本原即作“秫”,實誤。黃善夫本、蔡夢弼本、耿秉本、彭寅翁本、汪諒本、評林本、殿本《史記》皆作“鉥”。又,《說文·金部》:“鉥,綦針也”。當作“鉥者,綦針也”,故下文言“古字多假借,故作‘秫絀’耳”。 《史記》:“物笄[19] 李斐曰:“糸也,貫錢。一貫,千錢也?!?/SPAN> 如淳曰:“胡公云:名錢為 臣瓚曰:“商賈居積及伎巧之家,非農(nóng)桑所生謂之 《史記·平準書》:“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頁1430) 《集解》:李斐曰:“緡,絲也,以貫錢也。一貫千錢,出二十算也?!对姟吩疲骸S絲伊緡?!?/SPAN> 如淳曰:“胡公名錢為緡者,《詩》云:‘氓之蚩蚩,抱布貿(mào)絲’,故謂之緡也?!保?SPAN>1430) 《史記·平準書》:“卜式相齊,而楊可告緡徧天下,……”(頁1435) 《集解》:瓚曰:“商賈居積及伎巧之家,非桑農(nóng)所生出,謂之緡?!睹曛袝酚芯囂锱臼且??!保?SPAN>1435) “一貫千錢”,黃善夫、蔡夢弼本、彭寅翁本、汪諒本、評林本、殿本作“一貫千緡”,耿秉本、段子成本作“一貫千錢”。 “胡公名錢為緡者”之“名錢”,黃善夫本、蔡夢弼本、段子成本、彭寅翁本、汪諒本作“緡錢”,耿秉本、評林本作“名錢”。 纑 《史記》:“山西饒纑?!?/SPAN> 徐廣曰:“纻屬也,可以為布?!保?SPAN>638) 《史記·貨殖列傳》:“夫山西饒材、竹、榖、纑、旄、玉石;……”(頁3253) 《集解》:徐廣曰:“纻屬,可以為布。”(頁3254) 率 《史記》:“黥罰疑其赦百率?!?/SPAN>[20] 徐廣曰:“率即鍰也。”(頁670) 《史記·周本紀》:“黥辟疑赦,其罰百率,……”(頁138) 《集解》:徐廣曰:“率即鍰也,音刷。”(頁140) 經(jīng)過以上比較可以看出,原本《玉篇》所征引的《史記》先唐古注和《史記》裴骃《集解》所引的古注有如下關系: 第一,這些先唐古注的作者、書名及相關內(nèi)容和《集解》所征引的內(nèi)容幾乎是完全一樣的,即使存有略微的差異也僅僅是文字上的詳略出入,27條中只有3條不見于今本《集解》,其中部分內(nèi)容還見諸《索隱》(見“诇”、“陔”、“阡”字下引文,“诇”字下古注材料部分見諸《索隱》)。 第二,這些古注征引的先后順序和《集解》完全一致,如“沒”字下依次引徐廣、服虔、如淳三家古注,裴骃《集解》引文也是徐廣、服虔、如淳的順序,又如“廁”字下依次引李奇、如淳、蘇林、韋照[21]四家古注,裴骃《集解》引文也是李奇、如淳、蘇林、韋昭的順序。 第三,有2條古注材料和《集解》裴骃的案語“骃案”下所征引的內(nèi)容及順序也都是完全一樣的: “沒”字下引古注作:“服虔曰:‘射成敗也?!绱驹唬骸美麨楦?,失利為沒?!薄都狻纷鳎骸绑S案:服虔曰:‘射成敗也?!绱驹唬骸美麨楦桑Ю麨闆]。’” “淡”字下引古注作:“如淳曰:‘食無菜茹曰淡。’”《集解》作:“骃案:如淳曰:‘食無菜茹為啖?!?/SPAN> 于是,不難作出這樣的推斷:原本《玉篇》這27條先唐古注應該直接引自裴骃《史記集解》,也就是說原本《玉篇》中保留了一定數(shù)量的裴骃《集解》片段,而且這些片段的祖本至少可以上溯到南朝梁顧野王編纂《玉篇》的時代,雖然其間也許經(jīng)過了顧野王的增刪去取,文字歷經(jīng)傳抄也不免滋生瑕疵,但其價值仍不容忽視,借助這27條《史記》古注片段得以窺見1400多年前南朝梁代時期的《史記集解》傳本面貌。 同時,顧野王去裴骃生活的時代不過百年左右,而他編纂《玉篇》時大量吸收《史記集解》的內(nèi)容,引古注完全取自《集解》而絲毫不取《史記》其他注家,這從另一個方面也反映出裴骃的《集解》在梁代的影響是巨大的,儼然已是當時《史記》的權威注本。 此外,不見于《集解》而其中部分內(nèi)容見于司馬貞《索隱》的3條材料(見“诇”、“陔”“阡”字下),極有可能是裴骃《集解》的佚文。
三、引文材料文獻價值舉隅 在對引文材料作了全面系統(tǒng)的考察以后,下面試對其文獻學價值做一些具體分析。 第一,引文材料提供大量異文,是??毖芯俊妒酚洝返闹匾獏⒖假Y料。 原本《玉篇》中《史記》引文多處和今本《史記》有出入,可以視之為《史記》的異文材料,如: 1、《史記·留侯世家》:“強載輜車,臥而護之,……”(頁2046) 按:原本《玉篇》“護”字下引文“輜”作“轄”。 2、《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王愛陵,常多予金錢,為中诇長安,約結上左右?!保?SPAN>3082)
(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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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SPAN>
者。詩云:‘抱布貿(mào)糸’,故謂
錢?!?/SPAN>
。《茂陵中書》有
田奴婢是也。”(頁634)
按:原本《玉篇》“诇”字下引文作“多與金錢,令為中诇長安”,“予”作“與”,“為”前有“令”字。
3、《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豈斅此嗇夫諜諜利口捷給哉!”(頁2752)
按:原本《玉篇》“諜”字條下書證:“《史記》:‘豈効[22]此嗇夫諜諜利口便給哉?!櫼巴醢福骸胬p也。’”“斅”作“効”,“捷”作“便”?!皵隆迸c“効”通。又,《慧琳音義》卷三十九“明諜”條:“《史記》云:‘豈効此嗇夫諜諜利口辯給哉。’顧野王云‘辨利之皃也’?!?/SPAN>[23]“辯”、“便”在《史記》中時常互為異文出現(xiàn):如《五帝本紀》“便程東作”,司馬貞《索隱》引《尚書大傳》作“辯秩東作”;《五帝本紀》“便章百姓”,《索隱》引今文《尚書》作“辯章”;《孔子世家》“辯辯言”,《索隱》引《論語》作“便便言”。疑慧琳《音義》此條引文抄自顧野王《玉篇》,可知顧野王所見《張釋之馮唐列傳》非作“捷給”,而是“便給”,“便”不會是“捷”形訛。又,“捷”、“便”、“給”皆有敏捷義,“捷給”、“便(辯)給”皆可作能言善辯義,意思相近。
4、《史記·張儀列傳》:“且蘇君在,儀寧渠能乎!”《集解》:“渠音詎?!薄端麟[》:“渠音詎,古字少,假借耳?!保?SPAN>2281)
按:原本《玉篇》“詎”字下引文作“且蘇君在,儀寧詎能此乎”,“渠”作“詎”,“能”后有“此”字。
5、《史記·三代世表》:“自殷以前諸侯不可得而譜,……稽其歷譜諜終始五德之傳,……”(頁487)
按:原本《玉篇》“譜”字下引文作“稽諸譜牒,自殷而前不得而譜”,當是對《史記》的節(jié)引。
6、《史記·蘇秦列傳》“人民之眾,車馬之多,日夜行不絕,輷輷殷殷,若有三軍之眾?!保?SPAN>2254)
按:原本《玉篇》“
”字下引文作“![]()
殷殷,若有三軍之眾”,“輷”作“
”。
7、《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猶鷦明已翔乎寥廓,……”(頁3052)
按:原本《玉篇》“
”字下引文作“焦明已翔于
廓[24]”,“鷦”作“焦”,“乎”作“于”,“寥”作“
”。
8、《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讀《易》,韋編三絕?!保?SPAN>1937)
按:原本《玉篇》“編”字下引文作“孔子記《易》,韋編三絕”?!白x”作“記”,或是引述《史記》,不是《史記》原文。
除上述8例外,前面所列表格中的涉及先唐古注的27條材料里還保存有不少今本《史記》及《集解》的異文,這些異文資料,有的是因為習用古字產(chǎn)生的,有的是《玉篇》編纂時對原有文獻增刪簡省的結果,有的是傳抄過程發(fā)生訛誤造成的[25],但是無論如何,它們都在某種意義上保存了《史記》及《集解》的古貌,具有深入研究的價值。
第二,引文材料為《史記》詞語訓詁提供新的佐證和線索。
原本《玉篇》的性質(zhì)是一部字書,這一點不可忽視,其中涉及《史記》有關的引文材料都是以字書的書證形式出現(xiàn)的,因而可以借此來探討《史記》引文里相關詞語釋義問題,茲舉以下兩例:
1、《史記·秦始皇本紀》:“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頁258)
按:張家英《<史記>十二本紀疑詁》:
三家、《考證》于‘廉問’均未釋。謹案:‘廉’字有‘考察、訪查’之義。《管子·正世》:‘過在下,人君不廉而變,則暴人不勝,邪亂止?!伦ⅲ骸煲??!稘h書·高帝紀下》:‘且廉問,有不如吾詔者,以重論之?!瘞煿旁唬骸?,察也?!庞小嚒?、‘廉升’、‘廉按’等詞,均用此‘察’字之義?!畣枴纯疾觳樵L。[26]
原本《玉篇》“廉”字下在節(jié)引《秦始皇本紀》這段相關文字之后,顧野王下案語:“廉,猶察視詳審之也?!边@無疑為張先生的觀點提供了有力的佐證。
2、《史記·田單列傳》:“而田單走安平,令其宗人盡斷其車軸末而傅鐵籠。已而燕軍攻安平,城壞,齊人走,爭涂,以轊折車敗,為燕所虜,唯田單宗人以鐵籠故得脫,東保即墨?!保?/SPAN>頁2453)
《索隱》:“斷其軸,恐長相撥也。以鐵裹軸頭,堅而易進也?!薄案狄舾健0矗航仄漭S與轂齊,以鐵鍱附軸末,施轄于鐵中以制轂也。又《方言》曰:‘車轊,齊謂之籠?!痹啤囕S也’[27]?!保?/SPAN>頁2454)
張大可《史記新注》、韓兆琦《史記箋證》皆作注解如下:“傅:包,裹。鐵籠:鐵帽,鐵箍。”[28]
按:原本《玉篇》“
”字下引《史記》作“田單教宗人為鐵
?!睓z《方言》知:“車轊,齊謂之
?!惫弊ⅲ骸败囕S頭也?!庇帧稄V雅·釋器》:“
,轊也。”那么,“鐵籠”之義當為鐵制車軸頭。“傅”可通“附”,作安上、加上之義,《韓信盧綰列傳》“請令強弩傅兩矢外向”(頁2634)之“傅”即為此義,“傅鐵籠”其實就是安上鐵制的車軸頭。
第三,引文材料為考證《史記》相關問題,提供了新的論據(jù)。
引文材料的文獻價值還在于它對于以往的一些研究工作,可提供新證,例如:
有關裴骃《集解》中多次提到的臣瓚和瓚是不是一個人,應三玉曾作如下論證:
瓚即臣瓚之征:《高祖本紀》:“沛公怨雍齒與豐子弟叛之,聞東陽寧君、秦嘉立景駒為假王?!薄蠹猓骸拔姆f曰:‘秦嘉,東陽郡人也,為寧縣君。’瓚曰:‘《陳勝傳》曰廣陵人秦嘉,然則嘉非東陽人也。秦嘉初起兵于郯,號曰大司馬,又不為寧縣君。東陽寧君自一人,秦嘉又一人?!薄鹚麟[:“臣瓚以為二人。按:下文直云‘東陽寧君’,又別言‘秦嘉’,明瓚之說為得。顏師古以寧是姓,君者,時人號曰君耳?!?[29]
通過考察原本《玉篇》的引文材料,可提供一條補證:“
”字下古注:“臣瓚曰:‘商賈居積及伎巧之家,非農(nóng)桑所生謂之
。《茂陵中書》有䋋田奴婢是也?!倍鄳摹都狻肺淖肿髟唬▌h):“瓚曰:‘商賈居積及伎巧之家,非桑農(nóng)所生出,謂之緡?!睹曛袝酚芯囂锱臼且病!币痪湓挘惶幏Q引“臣瓚曰”,一處稱引“瓚曰”,這無疑證明了臣瓚和瓚是一個人。
又如,以往的《史記》研究成果表明:南朝宋裴骃的《史記集解》問世以后,白文本《史記》和裴骃《集解》逐漸合為一體。“目前存世的刻本之前的寫本全部是《史記集解》本,而沒有白文本;唐代的司馬貞撰《史記索隱》和張守節(jié)撰《史記正義》,都同時為裴骃的《史記集解序》作注,表明他們所用的《史記》本子都是附帶《集解》的。”[30]
從上文的考證來看,在原本《玉篇》殘卷所引用與《史記》有關的73條材料里,有27條是征引《史記》原文連同相關的裴骃《集解》,這說明早在顧野王編寫《玉篇》時,白文《史記》和裴骃《集解》合璧的《史記集解》版本已經(jīng)普遍流傳。
第四,引文材料可資糾正以往《史記》的點校錯誤。
1、《史記·貨殖列傳》:“周人既纖,而師史尤甚,轉轂以百數(shù),賈郡國,無所不至。”《集解》:《漢書音義》曰:“儉,嗇也。”(頁3279)
董志翹《訓詁類稿·<史記>校點疑誤》中指出:
《集解》引《漢書音義》,顯然為傳文“纖”作注,故“儉”后之逗號當刪,謂“纖”乃“儉嗇”之義。同傳“乃勝于細碎儉嗇之賈。”“儉嗇”與“細碎”連文,亦“纖”之義?!稘h書·貨殖傳》:“魯人俗儉嗇,而丙氏尤甚”句例與“周人既纖,而師史尤甚”大同,故“纖”即“儉嗇”也。[31]
王華寶《<史記>??毖芯俊分姓饕诉@一成果,并把此處標點之誤列為“此不明注例之誤”。[32]
考察原本《玉篇》“纖”字下引《漢書音義》作“纖,儉嗇也”,可知今本《集解》引《漢書音義》當有簡省,那么“儉嗇”之間斷句顯然不正確。
2、《史記·趙世家》:“十二年,邯鄲廥燒?!保?/SPAN>頁1827)《集解》:徐廣曰:“廥,廄之名,音膾也?!保?/SPAN>頁1828)
原本《玉篇》“廥”字下引文作“《史記》:邯鄲廥燒。徐廣曰:庫廄之名也”,南宋黃善夫本《史記》“廥,廄之名”亦作“庫廄之名”。中華書局本有脫誤。
綜上所述,原本《玉篇》征引《史記》及裴骃《集解》的文獻價值顯而易見,本文只是對其作初步考察,這些材料還有待進一步深入地探索和利用。為了方便日后的研究,筆者為《續(xù)修四庫全書》228冊所收《玉篇》征引的《史記》資料編制了一個相關字頭的頁碼索引,詳見本文“附錄”。
附錄:
《續(xù)修四庫全書》228冊《玉篇》殘卷征引《史記》材料相關字頭對應頁碼索引
(括號內(nèi)為相關字頭在《續(xù)修四庫全書》228冊的對應頁碼,a代表征引《史記》原文和相關先唐古注作為書證的條目,b代表只征引《史記》原文當作書證的條目)
護(p.250)a、b,詣(p.253)b,講(p.254)a,誂(p.266)b,詷(p.278)a,診(p.279)b,諜(p.283)b,詔(p.283)b,詎(p.289)b,譜(p.296)b,
(p.299)a、a,云(p.307)b,器(p.325)b,款(p.330)b,食(p.344)b,敫(p.377)a,左(p.382)b,[輿](p.395)a,輅(p.397)a,輩(p.403)b,軋(p.404)a,
(p.410)b,
(p.413)b,
(p.416)a,方(p.421)b,沒(p.427)a,沈(p.431)b,洎(p.441)a,湯(p.441)a,涫(p.442)a,溲(p.443)b,瀝(p.444)b,滫(p.445)a,淡(p.448)a,島(p.457)b,崛(p.461)b,嶇(p.472)b,
(p.477)b,廡(p.483)b,廥(p.484)a、b,廁(p.485)b、a,廉(p.487)b,
(p.493)b,廝(p.496)b,康(p.499)b,亭(p.510)a,石(p.513)b,碆(p.519)a,硝(p.529)b,限(p.538)b,陔(p.554)a,陛(p.554)b,隟(p.554)b、b,阡(p.558)a,紹(p.588)b,纖(p.590)a,級(p.592)b、b,綈(p.601)b,絀(p.604)a,緣(p.617)b,編(p.628)b,縻(p.631)b,
(p.634)a,纑(p.638)a,絜(p.642)b,率(p.670)b、a。
附記:本文初稿完成于2007年10月,曾在2007年11月9日—12日上海師范大學舉辦的“《史記》研究與古籍整理學術研討會暨中國史記研究會第六屆年會”報告,之后一再修改,最終刊發(fā)于《文史哲》2011年第6期,由于文中很多插入的疑難字圖版,《文史哲》編輯在用稿后,細致耐心地修改校核,紙質(zhì)和電子清樣往返聯(lián)絡數(shù)次,讓我尤為感動。此處文稿在《文史哲》發(fā)表的基礎上,又作了一些修改補充。
[1] 根據(jù)筆者研究,《玉篇》殘卷之中的書證材料涉及 “綱”改“維”、“剛”改“堅”的嚴格改字現(xiàn)象,而且“卷第廿七”之下的糸部完整無缺,收字頭392個,其間“統(tǒng)”、“綱”二字未收,而北宋廣益本《玉篇》糸部卷末分別補進了這兩個字頭,我們據(jù)此推斷產(chǎn)生這一系列現(xiàn)象的根源是因為避梁諱(“統(tǒng)”避蕭統(tǒng),“綱”、“剛”避蕭綱)而致,由此判斷原本《玉篇》殘卷的底本時代可以上溯到南朝梁代,詳參拙文《原本<玉篇>避諱字“統(tǒng)”、“綱”發(fā)微》,《辭書研究》2011年第1期。
[2] 《續(xù)修四庫全書》第228冊《玉篇》的影印說明中把“欸”字誤作“疑”。
[3] 詳參拙文《原本<玉篇>殘卷國內(nèi)影印本述評》,《中國典籍與文化》2008年第4期。
[4] 胡吉宣先生曾作《<玉篇>引書考異》一文,其中對原本《玉篇》征引《史記》的6條材料作了分析,見《中華文史論叢》增刊《語言文字研究專輯》(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17—118頁,下引同。
[5] 安平秋《<史記>版本述要》,《北京大學百年國學文萃·語言文獻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534—537頁。
[6]《史記》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11月第2版,2003年7月第18次印刷,下同。
[7] “本”,當是“幸”或“卒”字傳抄之訛。
[8] ( )內(nèi)為《續(xù)修四庫全書》第228冊《玉篇》中該字頭的相應頁碼。
[9] ( )內(nèi)為《史記》中華書局點校繁體本的相應頁碼,本文引用時繁體字皆轉化成相應的簡體字,若有討論需要之處保留繁體字形。
[10] 原卷字形作“詷”,據(jù)注音“呼政反”、“恥敬反”和字頭下書證釋義知此當是“诇”字。
[11] 原卷字形作“脩”,恐為“循”字之訛。又,古代職官名有“脩行”,古籍中常誤為“循行”,與此處“循行”含義不同,參見裘錫圭《考古發(fā)現(xiàn)秦漢文字資料對于校讀古籍的重要性》,《古代文史研究新探》,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7—28頁。
[12] 該字字頭部分殘缺,據(jù)所在部首和釋義材料可知是“輿”字。
[13]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622頁。
[14] 該字頭相關材料《續(xù)修四庫全書》用黎庶昌仿刻的《玉篇零卷》,非據(jù)原卷影印。
[15] 霜,當為“霸”字傳抄之誤。
[16] □,原卷此處殘缺。
[17] 本文所引《史記》黃善夫本據(jù)日本汲古書院1998年影印的日本國立歷史民俗博物館藏本,蔡夢弼本據(jù)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宋乾道七年蔡夢弼東塾刻本,耿秉本據(jù)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宋淳熙三年張杅桐川郡齋刻八年耿秉重修本,段子成本據(jù)中國國家圖書館藏蒙古中統(tǒng)二年段子成刻明修本,彭寅翁本據(jù)北京線裝書局2002年影印日本宮內(nèi)廳書陵部藏楓山文庫舊藏本,汪諒本據(jù)明嘉靖四年柯維熊校、汪諒刊本,評林本據(jù)明萬歷四年刊本,殿本據(j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二十五史》影印清乾隆四年武英殿刊本,金陵書局本據(jù)清同治五年金陵書局刊三家注合刻本。
[18] 鉥,原卷字形似“銶”,當是“鉥”之誤。
[19] “物笄”,當是“時筭”傳抄之誤。
[20] 原卷傳抄當有脫訛。
[21] 原卷“韋昭”寫作“韋照”。
[22] 原卷字形作“郊”,原本《玉篇》中“阝”和“力”常相混同,此處“郊”一種可能是“効”字俗寫。另外,中古寫本文獻中“郊”和“效”也可能出現(xiàn)書寫時候的訛誤,例如中村不折舊藏《左傳》殘卷“若何效僻”就存在“效”字先誤書作“郊”,后又回改的現(xiàn)象,原字形作“”,參見磯部彰編《臺東區(qū)立書道博物館所藏中村不折舊藏禹域墨書集成》卷中,日本文部科學省科學研究費特定領域總括班出版,2005年,第319頁。
[23] 徐時儀《一切經(jīng)音義三種校本合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179頁。
[24] 廓,原卷作“廊”,據(jù)該字頭上文解釋等可判定是“廓”傳抄之誤。
[25] 有關原本《玉篇》引文誤字和處理方式的問題,詳參拙文《試論<原本玉篇殘卷>引書材料的文獻學價值》,《圖書館雜志》2006年第12期。
[26] 張家英:《<史記>十二本紀疑詁》,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28頁。
[27] 戴震指出“所引郭注脫一頭字”,見《小學名著六種·方言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48頁。
[28] 張大可:《史記新注》,北京:華文出版社,2000年,第1533頁;韓兆琦:《史記箋證》,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459頁。
[29] 應三玉:《<史記>三家注研究》,南京:鳳凰出版社,2008年,第111頁。
[30] 張興吉:《元刻<史記>彭寅翁本研究》,南京:鳳凰出版社,2006年,第2頁。
[31] 董志翹:《訓詁類稿》,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第272頁。
[32] 王華寶:《<史記>??毖芯俊?,南京師范大學2004年博士學位論文,第77頁。
本文原刊《文史哲》2011年第6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2月13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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