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fā))
董珊
北京大學(xué)考古文博學(xué)院
2007年出現(xiàn)的一批流散楚國銅器,很快就引起學(xué)界廣泛關(guān)注和討論。[1]材料發(fā)表前後,我正在日本做爲(wèi)期一年的客座研究,雖然承友人之助,較早就看到了材料,但當(dāng)時看到銘文“弍日”、“競之定”與我先前的兩篇考證暗合,驚詫莫名,不敢相信,又看到器物鑄造上的一些缺陷,[2]乃疑爲(wèi)僞器,遂棄置不顧。這兩年再仔細(xì)研究器、銘以及時賢之論說,始知不僞。鑒于器物和銘文中都尚留有待發(fā)之覆,因此撰小文再作些討論。
現(xiàn)在統(tǒng)計這個銅器群共30件器物。[3]可依據(jù)銘文、器形情況分爲(wèi)四組。
第一組12件,都是食器,有8鬲(1件在北京)、2方座簋(較大型,兩耳作獸體形,且腹飾S狀一首雙身龍紋,紋飾峻深)、2豆,銘文是(舊釋器主爲(wèi)“競之定”, 我改釋“定”為“佱”,詳後文):
隹(唯)
=(弍日),王命競(景)之佱救秦戎,大有
(功)于洛之戎,用作
(尊)彜。
其中3件鬲銘文次序有錯亂(北京1、香港2),宋華強先生已經(jīng)指出那是合範(fàn)錯誤造成的。研究者多已引用拙說,釋“
=(弍日)”爲(wèi)“弍日”合文即《豳風(fēng)·七月》的“二之日“;[4]幷指出“競(景)之定”是楚景平王的後代。[5]這兩點在下文就不再講了。
1973年湖北當(dāng)陽季家湖楚城遺址出土的“救秦戎鐘”銘(或名“秦王鐘”,《集成》00037):“秦王卑(俾)命競(景)坪(平)王之佱救秦戎”、1957年信陽長臺關(guān)所出鈕鐘銘(《集成》00038):“荊曆屈
(夕)晉人救戎於楚境”,與此組器物可以聯(lián)合解釋。
該器群原稱“競之定銅器群”。今以我的意見,改稱如題所示的“救秦戎銅器群”。
第二組13件,鼎和簋的食器組合,分兩小組。1、有銘文“君”字的8件,包括4件束腰升鼎、4件方座簋(較小型,簋耳作獸面高聳,且通體飾雲(yún)紋和變形龍紋,紋飾較淺)。2、無銘文的5件,包括3件束腰升鼎(其中一件在臺灣)、2方座簋(較小型,同前),3鼎與有銘文的4鼎基本相同;2簋與4件“君”字簋大小、形制、花紋也相同,惟無銘文。這7鼎6簋也許是分兩次鑄造,但因其可構(gòu)成組合關(guān)係,所以歸為一大組。
第三組2件,是匜、三足盤各一的水器組合,銘文是楚王酓恘作器,因器物而有不同:
盤:楚王酓(熊)恷乍(作)寺(持)盥盤。
匜:楚王酓(熊)恷乍(作)寺(持)。
第四組3件:酒器組合:2壺、1缶。學(xué)者或稱缶為罍,據(jù)信陽楚墓遣冊2-01號簡,與壺相配的器物稱缶。
考慮到下文所要談的一些看法仍有待將來出現(xiàn)新材料的驗證,所以下面的討論寫得簡單些。
李學(xué)勤先生引述顧鐵符先生論述長臺關(guān)鈕鐘“荊曆屈夕晉人救戎於楚境”銘文的看法,[6]認(rèn)爲(wèi)“救秦戎”事見于《春秋》哀公四年經(jīng)傳。《左傳》原文是:
經(jīng):晉人執(zhí)戎蠻子赤歸于楚。
傳:夏,楚人旣克夷虎,乃謀北方。左司馬眅、申公壽餘、葉公諸梁致蔡于負(fù)函,致方城之外于繒關(guān),曰:“吳將溯江入郢,將奔命焉。”爲(wèi)一昔(夕)之期,襲梁及霍。單浮餘圍蠻氏,蠻氏潰。蠻子赤奔晉陰地。司馬起豐、析與狄戎,以臨上雒。左師軍于菟和,右?guī)熫娪趥}野,使謂陰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晉、楚有盟,好惡同之。若將不廢,寡君之願也。不然,將通於少習(xí)以聽命?!笔棵镎堉T趙孟。趙孟曰:“晉國未寧,安能惡於楚?必速與之!”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將裂田以與蠻子而城之,且將爲(wèi)之卜。蠻子聽卜,遂執(zhí)之與其五大夫,以畀楚師于三戶。司馬致邑立宗焉,以誘其遺民,而盡俘以歸。
事在楚昭王二十五年(前491年,昭王在位27年)。李先生指出,“昭王和銘文裏的定是兄弟,定的事跡自然應(yīng)屬其時?!睅照J(rèn)爲(wèi)“左司馬眅”即“景之定”。從歷史文獻、器物類型學(xué)的背景來看,我認(rèn)爲(wèi)顧先生、李先生的這些判斷,都可信據(jù)。關(guān)鍵是如何論證的問題。
首先是“晉人救戎”與“競之佱救秦戎”為先後相次的兩事。
長臺關(guān)鈕鐘“荊曆屈夕晉人救戎於楚境”之月“屈夕”即夏曆十一月,與“二日”即十二月僅有一月之差。十一月晉人救戎於楚境在前,楚人盡俘蠻子及其遺民在十二月告畢,《春秋》經(jīng)傳排此事在魯史之“夏”,所言爲(wèi)其事起于當(dāng)年夏,晉人執(zhí)戎蠻子赤歸于楚應(yīng)已在該年之下半年,此爲(wèi)記一事之本末。李學(xué)勤先生已經(jīng)說:“楚人攻克夷虎,有了向北擴充勢力的策劃,是在夏季,但其後的行動應(yīng)有相當(dāng)長的過程。”便指出了這一點?!皶x人救戎於楚境”之“晉人”應(yīng)即以楚國史官筆法指稱士蔑。與《左傳》對照,“楚境”具體是晉陰地的上雒及楚三戶等晉楚交界處。
其次是“秦王”即楚昭王。
學(xué)者讀當(dāng)陽季家湖楚城遺址出土的“救秦戎鐘”(或名“秦王鐘”),多以爲(wèi)其前尚有銘文在另一鐘上。根據(jù)王世民先生的研究,春秋中晚期的編鐘,銘文起讀自鉦間,轉(zhuǎn)向左鼓向後環(huán)讀是新出現(xiàn)的編排方式,自為全銘的例子較多。[7]據(jù)此,認(rèn)爲(wèi)鐘銘不全的看法是根據(jù)不足的。季家湖鐘銘即自鉦間起,銘文不缺字。楚昭王稱“秦王”的原因,可看清華簡《楚居》篇的相關(guān)內(nèi)容:
至恭王、康王、嗣子王皆居爲(wèi)郢。至靈王自爲(wèi)郢徙居秦溪之上,以爲(wèi)凥(處)于章[華之臺]。競(景)坪(平)王卽位,猶居秦溪之上。至昭王自秦溪之上徙居
郢,
郢徙居鄂郢,鄂郢徙襲爲(wèi)郢。闔廬入郢,焉復(fù)徙居秦溪之上,秦溪之上復(fù)徙襲
郢。至獻惠王自
郢徙襲爲(wèi)郢。(簡11+12+13)
學(xué)者對“秦溪之上”有很多考證,整理者以爲(wèi)是“乾溪之上”。據(jù)《楚居》,平王一直居秦溪之上,楚昭王嗣立之初,仍居秦溪之上,後來才徙居
郢,闔廬入郢時,復(fù)徙居秦溪之上,事件平復(fù)之後才回到
郢。我認(rèn)爲(wèi),“秦王”即據(jù)楚昭王嗣立之處稱呼他,即“秦溪之上之楚王”的簡稱。這與春秋早期晉人稱立于翼、鄂的晉侯為“翼侯”、“鄂侯”(《左傳》隱公五年、六年),是一樣的道理。
第三,“競(景)之佱”應(yīng)當(dāng)是楚昭王的兄弟,又是左司馬眅,我認(rèn)爲(wèi)此人即《左傳》所見的昭王之兄公子啟(字子閭)。
昭王有庶兄三人,都屢見《春秋》經(jīng)傳,在《左傳》哀公六年城父之戰(zhàn)昭王死前記載:
秋七月,楚子在城父,將救陳。卜戰(zhàn),不吉;卜退,不吉。王曰:“然則死也。再敗楚師,不如死;棄盟、逃讎,亦不如死。死一也。其死讎乎!”命公子申爲(wèi)王,不可;則命公子結(jié),亦不可;則命公子啟,五辭而後許。
杜預(yù)注:“申,子西;結(jié),子期;啟,子閭:皆昭王兄?!逼渲校蹲髠鳌肤敹ü哪辏ǔ淹跏辏?,吳入郢,令尹囊瓦戰(zhàn)敗奔鄭,子西接替子常為令尹。子期(《史記》作“綦”)常與子西連稱,據(jù)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列國官制表》,子期是司馬。[8]
子閭的職官,舊注不明。但《左傳》昭公三十一年(楚昭王五年):“左司馬戌、右司馬稽帥師救弦,及豫章?!睋?jù)《釋文》:“稽音啟,又古兮反?!笨芍坝宜抉R稽”應(yīng)即王子啟即子閭。楚昭王十年吳入郢時,左司馬沈尹戌戰(zhàn)死,可以設(shè)想,右司馬稽(啟)在此時接替沈尹戌爲(wèi)左司馬。[9]楚惠王十年(魯哀公十六年)白公勝之亂,昭王的這三位兄長都被殺。楚國左、右司馬從來都是由王族擔(dān)任,“競之佱”又必須是楚平王之子,從這樣分析出來的範(fàn)圍去看,無需語言文字方面的論證,“競之佱”、“左司馬眅”也是非子閭莫屬。
要將“眅”與舊釋“定”字相溝通,關(guān)鍵是改釋“定”爲(wèi)與之同形的《說文》“灋(法)”字之古文“佱”。[10]“佱(幫母葉部)”與“眅(滂母元部)”都是幫母字,“佱(法)”與“廢(幫母月部)”常常可以通假,“廢”與“眅”韻為月、元對轉(zhuǎn),只是韻尾不同。[11]
至於“佱”與“啟”、“稽”的溝通,先要看“啟”與“閭”的名字關(guān)係。閭是裏巷的大門,據(jù)《禮記·月令》:“門閭毋閉”,名字取開啟閭巷之門的意思?!皝帷弊x為“發(fā)”,名亦與字“子閭”相應(yīng),《儀禮·士昏禮》:“贊啟會”鄭玄注:“啟,發(fā)也。”《左傳》莊公二十八年“縣門不發(fā)”,是門亦可稱“發(fā)”。另一方面,還要注意到“企”與“佱”字形相近,“啟”與“企”又是同聲字(溪母支部字),遂先誤認(rèn)“佱”為“企”,再寫成“企”的通假字“啟”或“稽”。
由此可知,“啟”與“佱”的通假字“發(fā)”的詞義相近;“佱”與“企”字形近,“企”與“啟”、“稽”音近,共同構(gòu)成“佱”訛為“啟”的原因。
實際將公子啟之名寫作“發(fā)”,已見於文獻,只是混淆于同名字之人物,前人有所不察?!抖Y記·大學(xué)》:“《楚書》曰:楚國無以爲(wèi)寳,惟善人以爲(wèi)寳。”鄭玄注:“《楚書》,楚昭王時書也?!薄墩x》引《新序》、《史記》,以令尹子西、太宗子牧(或作“敖”、《新序》作“太宰子方”)、葉公子高(沈諸梁)、司馬子發(fā)、昭奚恤五賢臣為寳,其中“司馬子發(fā)”在今本《新序·雜事》寫作“司馬子反。”[12]很明顯,與子西、子高同仕的“司馬子反”即“左司馬眅”,“反(眅、發(fā))”是名,“競之佱”可以省變稱“子發(fā)”,其猶介之推、介子推之名可以省其氏而稱“子推”。[13]
據(jù)《世本》,韓武子名“啟章”,《田敬仲完世家》記齊襄王名“法章”,頗疑人名相襲,“法”、“啟”的字形音義關(guān)係也如上述,可爲(wèi)旁證。
上面依靠“定”與“佱”是同形字的關(guān)係揭示了競之佱的身份。楚簡中一些舊釋為“定”的字形,或可以改釋為“佱”,試說如下。
上博二《容成氏》簡30+簡16:“舜乃欲會天地之氣而聼用之,乃立質(zhì)以爲(wèi)樂正,質(zhì)既受命,作爲(wèi)六律六呂,辨爲(wèi)五音,以定男女之聲?!备尼尀椋骸耙詠幔ǚǎ┠信?。”即效法男女之聲作陰陽律呂五音。
上博三《中弓》簡11+簡12:“敢問道民與德如何?孔子曰:陳之□也定,不及其成。獨言厭人,難爲(wèi)從政。”改釋“定”為“佱”,讀為“廢”,與“不及其成”文意相關(guān)。
上博四《昭王與龔之脽》簡7:“君王至于定冬,而被裀衣。”“定冬”可改釋爲(wèi)“佱(發(fā))冬(中)”,疑為地名,清華簡《楚居》有地名“發(fā)漸”:“熊渠徙居發(fā)漸。至熊艾、熊摯居發(fā)漸?!睖菟址Q“清發(fā)”,“清”是清水,“佱(發(fā))”應(yīng)是另一注入溳水的古水名,“冬”、“漸”是地名後綴?!蹲髠鳌范ü哪辍ⅰ妒酚洝こ兰摇?、《吳世家》記載昭王逃難路綫,涉雎濟江,由雲(yún)夢至鄖,由鄖至隨。鄖、隨分別在清發(fā)水中、上游,“佱(發(fā))冬”與“發(fā)漸”應(yīng)在此線路上。[14]
上博五《君子為禮》簡6:“[毋]免(俛)視,毋側(cè)睇,凡目毋遊,定視是求?!薄岸ㄒ暋备尼尅皝幔◤U)視”,詞義參看《禮記·曲禮下》:“國君綏視”鄭玄注:“視國君彌高。綏讀為妥,妥視,謂視上於袷?!薄墩x》:“妥,下也。若臣視君,目不得取看於面,當(dāng)視面下袷上,既卑,稍得上視也。庾氏曰:妥,頽下之貌,前執(zhí)器以心爲(wèi)平,故以下爲(wèi)妥,此視以面爲(wèi)平,故妥下于面,則上於袷也?!薄皬U”有“墮”、“墜”義(《左傳》定公三年:“廢于鑪炭”杜注:“廢,隋也?!保c“綏(妥)”詞義並為“下”。
第四,秦戎與洛之戎的關(guān)係。
秦戎是據(jù)其所自來而言,洛之戎是據(jù)其現(xiàn)居處而言。這層意思,李學(xué)勤先生的文章也已經(jīng)引用《左傳》襄公十四年及昭公九年的記載,予以點出了。來自秦地的戎散居各處,分爲(wèi)很多支,“洛之戎”即居洛之秦戎,指見於《左傳》的蠻氏戎。《左傳》成公六年:“三月,晉伯宗、夏陽說、衛(wèi)孫良夫、甯相、鄭人、伊雒之戎陸渾、蠻氏侵宋,以其辭會也?!边^去,都將“伊雒之戎”與“陸渾”、“蠻氏”斷開,以爲(wèi)是三支戎,實際上“伊洛之戎”是據(jù)居處地總稱“陸渾”與“蠻氏”兩支戎。[15]楚司馬軍臨上雒,且與晉陰地命大夫通言,意思是晉人不得保護蠻戎,可見晉陰地之“上雒”與前文之“梁”、“霍”都是蠻氏戎邑。
第五,所謂“救”、“大有功”是何種行動。
據(jù)上引《左傳》哀公四年,楚人以欺詐威脅的手段,盡俘蠻氏君臣,這談不上“救助”;士蔑以人民土地欺騙蠻子,也不是晉人救助戎。若用史官筆法來委曲解釋“救秦戎”,亦很勉強。
將銘文與上引《左傳》哀公四年記載相比較,長臺關(guān)鈕鐘銘“晉人救戎於楚境”即《左傳》的“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將裂田以與蠻子而城之,且將爲(wèi)之卜。蠻子聽卜,遂執(zhí)之與其五大夫,以畀楚師于三戶?!奔炯液沁z址出土的鐘銘“救秦戎”及第一組銘文“競之佱救秦戎”,其具體並即《左傳》“司馬致邑立宗焉,以誘其遺民,而盡俘以歸。”之事。這兩件事,是晉、楚都以欺騙的手段聚集蠻戎,目的是一網(wǎng)打盡。
因此“救”(見母幽部)的意思是“聚集”,考慮聲音,應(yīng)讀爲(wèi)“逑”(群母幽部)或“勼”(見母幽部)、“收”(書母幽部)。《說文》:“勼,聚也。從勹、九聲。讀若鳩?!倍巫ⅲ骸啊夺屧b》曰:鳩,聚也。《左傳》作鳩,古文《尚書》作逑,《辵部》曰:逑,斂聚也?!肚f子》作九。”《爾雅·釋詁第一》:“收,鳩,聚也。”《左傳》成公二年:“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毕骞哪辏骸笆斩疇a?!卑Ч辏骸耙允障谋?。”
傳世古書中的“有功于”短語,有兩類不同的語義。“于”後所接,或為受惠者,或為受害者(行爲(wèi)地點)。前者常見,例如:《左傳》昭公三十二年:“有大功于魯。”後者例見《左傳》成公二年“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王弗見,使單襄公辭焉,曰:……今叔父克遂,有功于齊。”銘文的“大有功于洛之戎”乃是後者。這個“功”,即是盡俘蠻子即洛之戎以歸楚?!肮Α弊衷瓘氖?、工聲,此組器物爲(wèi)記載功庸之“庸器”(《周禮·春官》“典庸器”職)[16],在祭祀時以彰功勳,因此字從“示”作。
處于晉、楚之間的各種戎族,有些已早被晉、楚收聚利用。哀公四年《左傳》所提到的九州之戎,也見於《左傳》昭公二十二年:“晉籍談、荀躒帥九州之戎”,杜預(yù)注“九州戎,陸渾戎。十七年滅,屬晉?!卑Ч哪辍蹲髠鳌酚洉x士蔑以致送九州之戎和城邑詐蠻子,楚司馬眅臨上雒的兵力也有狄戎,都是對這些戎族的利用。這次晉、楚爭奪蠻氏之戎,楚人獲得了勝利,在哀公四年《公羊傳》北宮子甚至評論“晉人執(zhí)戎曼子赤歸于楚”這件事說:“辟伯晉而京師楚也?!睍x獻俘于楚,以楚等同于周之京師的地位,楚人名利雙收,不能不說是個很大的勝利。
第六,“楚王酓恷”應(yīng)即楚昭王。
宋華強先生曾指出,古書中的楚昭王之名,有“壬/任”(日母侵部,《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太平禦覽》卷一四七)與“珍/軫”(端/章母文部,見《春秋經(jīng)》哀公六年、《楚語下》、《史記》等)兩類寫法,這兩類寫法是通假字的關(guān)係。[17]
楚王名“恷”與“壬”與音近可通?!抖Y記·檀弓上》:“棺束,縮二衡三;衽,每束一。”鄭玄注:“衽,今小要,衽或作漆,或作髹。”《釋文》:“衽,而審反,又而鴆反,小要;髹,又作髤,許求反。”今按:《說文》:“䰍,桼也。從桼、髟聲(許由切)。”“漆”是“䰍”的誤字;“髤”是“䰍”的省體;“髹”是“䰍”字改造聲符的異體,從“髟”、“休”雙聲,是曉母幽部字,其與“衽”有通假之例,可作爲(wèi)“壬”與“恷”相通之證。[18]
從字體上說,酓恷盤字體較匜銘略拙,字體形態(tài)早于楚王熊章鎛;其文例“作持”亦見于比曾侯乙早的曾侯
作器。這説明將酓恷盤匜定爲(wèi)楚惠王以前,是合適的。
從器形上說,有管狀流的龍形手鋬深腹匜、三足啣環(huán)耳淺盤,正是春秋晚期楚、吳、蔡、曾、唐等國流行的器物。楚王酓恷匜的形式,器形與臺北故宮博物院藏王子申匜[19]、王子適匜(《集成》10190,清宮舊藏)大體相同,一週紋飾帶都位于口沿下,但龍形手鋬的形式有異,流的俯仰亦不同。王子申即子西。據(jù)我考證,“王子適”即“公子結(jié)(子期)”,“結(jié)(見母質(zhì)部)”與“適(見母月部)”聲音接近,諧“吉”聲的字與月部字通假的例子比較多(《古字通假會典》513頁),“括”與“結(jié)”音義相通,“括”字常訓(xùn)為“結(jié)”(《故訓(xùn)匯纂》884頁),《左傳》成公十七年《春秋經(jīng)》“北宮括”,《公羊傳》作“北宮結(jié)”,是其證。上文又已考證“競之佱”即子閭,而子西、子期、子閭與楚昭王是兄弟,三匜器形相似(附圖二),“競之佱”與“酓恷”的器物又同坑出土,這亦足以説明楚王酓恷匜的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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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申匜 |
王子適匜 |
楚王酓恷匜 |
附圖二
第七,各組器物組合及彼此之間的關(guān)係。
我劃歸第二組的7鼎6簋,因6簋與競之佱2簋比較近似,似可視爲(wèi)競之佱之自用器,此13器銘文為“君”字,即指競之佱。競之佱是楚卿,這個級別的貴族所用的一套完整的列鼎、列簋若為7鼎6簋,則當(dāng)時楚王可能用9鼎8簋。
上文已說過,我劃分的第一組“競之佱”12件器物是用於祭祀的庸器,與第二組“君”器有所差別。救秦戎鐘稱“秦王”即楚昭王,器物應(yīng)作于昭王世。按救秦戎事件在楚昭王二十五年(前491年庚戌),昭王在位27年,所以鐘應(yīng)即前490、前489這兩年間的製作?!案傊畞帷?SPAN>12件器也應(yīng)作于此前後。子閭死于在惠王10年白公勝之亂(前479年,事見《左傳》哀公十六年)?!熬逼魑锏哪甏埔膊荒芡碛诖四辍?/SPAN>
“競之佱”的12件器物8鬲、2方座簋、2豆有無缺少呢?徐家?guī)X楚墓M10出土5扉棱鬲、5升鼎,4方座簋、2圓盤豆,其級別是大夫。[20]與之相較,競之佱器組中2豆成對,只是一組;簋為雙數(shù),但2簋可能少了點;鬲為單數(shù),但9鬲是否又太多呢?從文獻看,楚昭王死後,子閭曾辭讓楚王之位,《左傳》哀公六年:“與子西、子期謀,潛師閉塗,逆越女之子章,立之而後還。”昭王死于哀公六年秋七月庚寅,至次年惠王立,期間子閭或有可能短暫代理楚王之事,與吳入郢時子西國于脾泄稱王事類同。又楚惠王十年白公勝之亂時,《左傳》哀公十六年記載:“白公勝欲以子閭為王,子閭不可,遂劫以兵,子閭曰:‘王孫若安靖楚國,匡正王室,而後庇焉,啟之願也,敢不聽從。若將專利以傾王室,不顧楚國,有死不能?!鞖⒅??!贝硕聦乙娭T子書記載,《渚宮舊事》稱王子啟為“高讓”。所以,子閭在楚邦的地位是很高的,他能使用9鬲,也是合理的事。
據(jù)上述,“競之佱”器組,可能還缺一件鬲、六件簋,豆也可能不是只有一組。
楚墓的壺與缶都是成對的。第四組的2壺1缶,可能還缺一件缶。
第八,從本文談到的通假現(xiàn)象來看楚方言韻尾交替的特點。
上文所提到的通假現(xiàn)象,“恷-o”與“壬-om”或“珍/軫-
n”是幽部與侵部或文部(宋玉《高唐賦》以“莘神禽陳”爲(wèi)韻,侵文合韻)的韻尾交替,“佱(幫母葉部-ap)”與”眅(滂母元部-an)”和“發(fā)/廢(幫母月部-jat)”是葉部與元部或月部的韻尾交替。最近嚴(yán)志斌先生從類型學(xué)及銘文探討楚王
鐘及甗的年代,指出楚王
是楚靈王虔,其結(jié)論可信。[21]“
”(群紐侵部)與“虔”(群紐元部)字的關(guān)係,也是侵部與元部的韻尾-m與-n的交替。這種現(xiàn)象的頻繁出現(xiàn),似反映了楚方言的一些特點。
2011年11月15日
寫于周公廟考古隊

附圖一 28件器物合影
[1] 陳全方、陳韾:《澳門驚現(xiàn)一批楚青銅器》,《收藏》,2007年第11期。王輝:《也說崇源新獲楚青銅器群的時代》,《收藏》2007年第11期。宋華強:《澳門崇源新見楚青銅器芻議》,武漢大學(xué)簡帛網(wǎng),2008年1月1日。張光裕:《新見楚式青銅器器銘試釋》,《文物》,2008年1期。吳鎮(zhèn)烽:《競之定銅器群考》,《江漢考古》,2008年第1期。李學(xué)勤:《論“景之定”及有關(guān)史事》,《文物》,2008年第2期;又收入《通向文明之路》118-121頁,商務(wù)印書館,2010年4月。黃鳳春:《新見楚器銘文中的“競之定”及相關(guān)問題》,《江漢考古》,2008年第2期。鄒芙都:《新見“楚王酓恷”考釋》,《考古與文物》,2009年2期。
[2] 其中的一件豆銘文右側(cè)有二次澆鑄痕跡,且有的銘文筆畫與澆痕的邊緣密合。我原來認(rèn)爲(wèi)這是範(fàn)鑄技術(shù)難以做到的?,F(xiàn)在看來,這可能是澆鑄后沿合範(fàn)綫打開,發(fā)現(xiàn)有漏澆之處,就依原範(fàn)重新合上,在漏澆處附近再開一個澆口做二次澆鑄。另一件豆盤底亦有未補澆的小孔。
[3] 這批銅器的總數(shù),在2007年4月澳門會議印發(fā)的《春秋楚王青銅器的新發(fā)現(xiàn)——國際學(xué)術(shù)研討會資料簡編》活頁中的《春秋楚王青銅器群的重要發(fā)現(xiàn)——“國際學(xué)術(shù)研討會提要”》統(tǒng)計爲(wèi)29件(“計有鼎七件(其中一件在臺灣)、簋八件、鬲七件、壺二件、罍一件、豆二件、豆一件、匜一件、盤一件,共二十九件?!保?,但將各器類數(shù)字相加,乃是30件,但這個數(shù)字沒包括在臺灣的一件鼎,又多統(tǒng)計了幷未收錄的“豆一件”。據(jù)器物合影(見本文附圖一)核對,此次資料簡編實收錄器物28件。這批器物,最近又著錄于2011年6月法國希拉克博物館出版的《東波齋藏中國青銅器和金器》(CHINE DE BRONZE ET D′OR, Musée Du Président Jacques Chirac,2011),編為第13號,收錄27件,細(xì)目為:13a(壘1)、13b(匜1)、13c(盤1)、13d(鼎6)、13e(鬲6)、13f(簋8)、13g(方壺2)、13h(豆2),少了1件鬲。以2007年著錄的28件,加上臺灣的1件鼎(照片未見,不知有無銘文,今暫按無銘文處理)、北京的1件鬲,共計30件。
[4] 董珊《“弌日”解》,《文物》,2007年第3期,58-61頁;原刊于北京大學(xué)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編內(nèi)部刊物:《古代文明研究通訊》總第25期,2005年6月,44-48頁;另此文的主體部分見武漢大學(xué)簡帛網(wǎng)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7,網(wǎng)站發(fā)表日期爲(wèi)2006年2月20日;補寫的部分《阮校〈孟子〉與〈鮑〉簡對讀》,見武漢大學(xué)簡帛網(wǎng):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3,網(wǎng)站發(fā)表日期爲(wèi)2006年4月2日;這個觀點,最早見於我的博士論文《戰(zhàn)國題銘與工官制度》186頁註釋54,2002年5月,北京大學(xué)中文系。承蒙李學(xué)勤先生在《試釋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文物》2006年第9期,90-96頁;又收入《文物中的古文明》473-484頁,商務(wù)印書館,2008年10月)一文的註釋23中詳細(xì)引用拙說出處,謹(jǐn)此致謝。
[5] 董珊:《出土文獻所見“以謚爲(wèi)族”的楚王族——附說〈左傳〉“諸侯以字爲(wèi)謚因以爲(wèi)族”的讀法》,刊于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110-130頁,復(fù)旦大學(xué)出版社,2008年8月。又發(fā)表于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網(wǎng)址是: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341,網(wǎng)站發(fā)表日期為2008年2月17日。同一題目,在2007年9月28日,在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做過報告。
[6] 顧鐵符:《信陽一號楚墓的地望與人物》,原載《故宮博物院院刊》一九七九年第二期,收入《夕陽芻稿——歷史考古述論彙編》,紫禁城出版社,1988年3月,83-92頁。
[7] 王世民先生:《西周暨春秋戰(zhàn)國時代編鐘銘文的排列形式》,《中國考古學(xué)研究》第二集,第106-120頁,科學(xué)出版社,1986年。長臺關(guān)鐘銘也不缺字,其理由亦請參看王世民先生的文章。
[8] 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列國官制表》指出白公勝之亂後,沈諸梁兼子西、子期二事,後子西之子寧為令尹、子期之子寬為司馬,各代其父。見中華書局1993年排印版,1049-1050頁。引按:司馬子綦見《說苑·正諫》等,比較多見。
[9] 《左傳》哀公十八年(楚惠王十二年),記“初,右司馬子國之卜也,觀瞻曰:如志。故命之?!弊游髦訉帲ㄗ訃┲疄橛宜抉R,事應(yīng)在楚惠王十年白公勝之亂前,同時的左司馬應(yīng)即子閭。
[10] 請參看:淩襄(李學(xué)勤):《試論馬王堆帛書〈伊尹·九主〉》,《文物》1974年第11期;劉樂賢:《〈說文〉“法”字古文補釋》,《古文字研究》第24輯第464-467頁,中華書局,2002年;孟蓬生:《“法”字古文音釋——談魚通轉(zhuǎn)例說之五》,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論文,2011年9月7日,鏈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642。1986年江陵雨臺山楚墓M21出土的律管M21:17-1有兩行銘文:“定新鐘之宮為濁穆……”、“坪皇角為定文王商……”。譚維四:《江陵雨臺山21號楚墓律管淺論》(《文物》1988年第5期,39-42頁;參看《中國音樂文物大系·湖北卷》,151-152頁。)已引裘錫圭、李家浩先生的意見懷疑“定”當(dāng)改釋“佱”,“律管此字,可否解釋為法定音高,凡六律在定律定音器上加一法字表示以此為法定的標(biāo)準(zhǔn),而濁律為低一律,與之相應(yīng)?!?。今按:裘、李兩位先生的意見可從。
[11] “廢”從“發(fā)”聲,我認(rèn)爲(wèi)秦印“非有勿半(發(fā))”(《十鐘山房印舉》3.2)即假借“半”爲(wèi)“發(fā)”。參看陳劍:《讀秦漢簡札記三篇》之三:裏耶秦簡的“某半”和“巴卒史”,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論文,2011年6月4日,鏈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518
[12]阮元《禮記??庇洝吩疲骸八抉R子,惠棟校宋本同,閩、監(jiān)、毛本缺。”可見有並無“子”字的古本,但連“司馬”也一併不存,不知何故。石光瑛《新序校釋》(中華書局,2001年,102頁)指出昭奚恤爲(wèi)楚宣王時臣,與子西、子高不同世代,幷認(rèn)爲(wèi)此故事是據(jù)《楚語下》王孫圉陳列名臣之事杜撰出來的。黃式三《周季編略》卷一指出楚惠王十年白公勝之亂前有司馬子發(fā),且與王孫圉時代相接。石光瑛贊同其說。按:宣王時另有司馬子發(fā)(景舍)西伐高蔡事(參看楊寬《戰(zhàn)國史料編年輯證》380-382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與此子發(fā)是不同的兩人,需要注意區(qū)分開。
[13] 省“介”單稱“子推”見《莊子·盜蹠》:“文公後背之,子推怒而去?!庇忠姟端?jīng)注》卷六引王肅《喪服要記》等。
[14] 《昭王與龔之睢》說“昭王適逃
”、“往逃
”,“逃
”應(yīng)讀為“涉臼”,《左傳》定公五年“王之奔隨也,將涉於成臼?!倍蓬A(yù)注:“江夏竟陵縣有臼水,出聊屈山,西南入漢?!庇忠姟冻Z下》。“逃”與“涉”的語音關(guān)係,參看裘錫圭:《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zhuǎn)》,《中國語文》2002年1期。“
”與“臼”的形音關(guān)係,可參考上博二《容成氏》的“皋陶”之“陶”,既寫作從土、缶(簡29),又寫作“咎”(簡34)。地理關(guān)係,請參看《水經(jīng)注·沔水中》:“沔水又東南與臼水合?!背删仕莆挥卩y與隨之間。
[15] 參看余兆冰:《〈春秋左傳〉中所見戎之條例及歸納》,未刊稿。
[16] 參看董珊:《從作冊般銅黿漫說“庸器”》,北京大學(xué)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編內(nèi)部刊物:《古代文明研究通訊》總第24期,2005年3月,26-29頁。
[17] 宋華強先生:《澳門崇源新見楚青銅器芻議》,武漢大學(xué)簡帛網(wǎng),2008年1月1日。
[18] 據(jù)趙彤先生:《楚簡聲母諧聲關(guān)係總表》,日母字主要與舌音字、喉音字、唇音字互諧,與喉音影、疑、群母字的例子,見趙彤著《戰(zhàn)國楚方言音系》228頁“恩”與“刃”、211頁“邇”與“藝”、210頁“柔”與“求”條下,中國戲劇出版社,2006年5月。幽侵對轉(zhuǎn)的解釋,請參看裘錫圭先生:《從殷墟卜辭的“王占曰”說到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zhuǎn)》,《中國語文》2002年1期。
[19] 陳昭容先生:《故宮新收青銅器王子申匜》,《中國文字》新廿五期,藝文印書館,1999年,94頁。
[20]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淅川和尚嶺與徐家?guī)X楚墓》,大象出版社,2004年10月。
[21] 嚴(yán)志斌:《楚王
探討》,《考古》2011年第8期,759-768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1月16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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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1董珊:救秦戎銅器群的解釋
釋“救”為“聚集”,讀爲(wèi)“勼”的意見也見于趙誠先生《<**鐘>新解》(江漢考古1998年2期,又收入《探索集》中華書局2011年)
董先生將如下簡文中的“定”改釋:
上博三《中弓》簡11+簡12:“敢問道民與德如何?孔子曰:陳之□也定,不及其成。獨言厭人,難爲(wèi)從政。”改釋“定”為“佱”,讀為“廢”,與“不及其成”文意相關(guān)。
恐怕有難說通之處,定、成、政皆耕部字,明顯是有韻的~
小狐:
董先生將如下簡文中的“定”改釋:
上博三《中弓》簡11+簡12:“敢問道民與德如何?孔子曰:陳之□也定,不及其成。獨言厭人,難爲(wèi)從政?!备尼尅岸ā睘椤皝帷保x為“廢”,與“不及其成”文意相關(guān)。
恐怕有難說通之處,定、成、政皆耕部字,明顯是有韻的~
《中弓》編聯(lián)也未必11+12,更可能是11+13。
又所論《君子為禮》讀為“廢視”是否與前面的“俛視”文意重復(fù)。又《系年》110號簡文“闔閭即世,夫秦王即位”之“夫秦王”為“夫差”、《楚居》11“居秦(溠)溪之上”。
《禮記·大學(xué)》:“《楚書》曰:楚國無以爲(wèi)寳,惟善人以爲(wèi)寳?!?/FONT>
——“人”字似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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