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族氏”銘文研究的一種新視角
——以殷商晚期“告”作銅器為例
(首發(fā))
路國權(quán)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河南安陽殷墟西區(qū)M1713隨葬有亞魚鼎(M1713:27)、寢魚簋( M1713:33)、寢魚爵(M1713:50)、亞魚爵( M1713:43、44)等[1]。五件銅器均有較長銘文,且共存在同一座墓葬中,具有重要研究價值,可以啟發(fā)我們對相關(guān)問題的進一步思考。為討論方便,將銘文引述于下(圖一):
亞魚鼎:壬申,王易亞魚貝。用乍兄癸
。才六月,隹王七祀,翌日。
寢魚簋:辛卯,王易寢魚貝。用乍父丁彝。
寢魚爵:辛卯,王易寢魚貝。用乍父丁彝。(尾部) 亞魚。(蓋內(nèi))
亞魚爵:亞魚。父丁。
從五件器物的銘文來看,賞賜的對象和作器的主人都是“魚”,亞魚爵上的銘文“亞魚。父丁?!北硎镜娘@然是作器主人和祭祀對象?!皩?”是殷代官職名稱[2],雖然對于金文中“亞”的含義的爭論較多,但從上述文例推勘,“亞”也作職官名稱[3]。“魚”先后擔任“寢”、“亞” 或同時兼任這兩種官職尚不可考,但認識到上述五件器物是同一個人擔任不同官職時期制作的銅器,尤其是對兩件式樣大小相同的亞魚爵 “亞魚。父丁”銘文含義的認識,對于理解類似格式銘文的含義具有啟發(fā)作用。下以“告”作銅器的探討為例,試圖從這個角度重新思考。
我們目前檢索到的銅器中,鑄銘 “冊告” (1)、“告寧”(6)、“告永”(2)、“告正”(1)、“告亞正”(1)、“告亞”(2)、“亞告”(5)、“田告亞”(1)、“告田”(7)、“田告”(10)者36件[4]。括號后所列為其數(shù)量。其中,田告觥(09257[5])蓋銘“田告”,器銘“告田”??芍疤锔妗薄ⅰ案嫣铩鄙w無差別 [6]。“告亞”、“亞告”亦循此例。另外還有3件僅銘“告”、1件銘“告父戊”以及2件個別字不甚清晰者。以上合計共42件,共同特征之一是銘文中都有用作非動詞的告字。詳細情況如下:
按照與“告”組合的字的不同,分為以下八組:
一.冊告組。目前只發(fā)現(xiàn)1件卣(圖二,圖十[7])。
冊告卣(04872):“冊告。”商代晚期?,F(xiàn)藏美國賽克勒美術(shù)館。侈口細長頸,下腹外鼓,圈足,頸的下部兩側(cè)有鈕,套接龍頭Ω形提梁,蓋面隆起,上有一個菌狀鈕,提梁內(nèi)側(cè)有環(huán),以鏈條套接蓋鈕。頸飾獸面紋和鳥紋,圈足飾云雷紋,腹飾鸮紋,鸮的雙目圓睜,毛角高聳,鸮足伸入圈足的云雷紋中。通高29.9、口徑9.5厘米。
二.寧告組。目前發(fā)現(xiàn)6件,其中鼎1、觚2、爵2、觶1件(圖三,圖十一)。
告寧鼎(01368):內(nèi)壁鑄銘“告寧?!?/SPAN>商代晚期。河南安陽市殷墟西區(qū)孝民屯南商代墓葬出土(M1118:1)[8] ?,F(xiàn)藏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站。深腹圜底,窄沿方唇,口沿上有一對立耳,柱足粗壯??谙孪s紋,腹飾斜方格乳釘紋。通高19.8、口徑16厘米。
告寧觚(07005):圈足內(nèi)壁鑄銘“告寧?!?/SPAN>商代晚期。喇叭口,長頸,腹壁較直,圈足沿下折,腹和圈足有四道扉棱。腹和圈足均飾云雷紋組成的獸面紋。
告寧觚(07006):圈足內(nèi)鑄銘“告寧。商代晚期。河南安陽殷墟西區(qū)孝民屯南商代墓葬出土(M907:1)[9] 。現(xiàn)藏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站。三段式,喇叭口,喇叭形圈足,腹壁較直,腹和圈足各有六道扉棱。頸飾蕉葉紋,腹飾云雷紋組成的獸面紋,圈足亦飾獸面紋地。通高29.4、口徑16厘米。
告寧爵(08264):鋬內(nèi)鑄銘“告寧?!?/SPAN>商代晚期。
告寧爵(08265):鋬內(nèi)鑄銘“告寧。”商代晚期。河南安陽市殷墟西區(qū)孝民屯商代墓葬出土(M1118.3)[10] 。現(xiàn)藏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站。曲口寬流,尖尾上翹,流折處有菌狀雙柱,卵圓形腹,三條三棱錐足,扁環(huán)形鋬。腹三道弦紋。通高18.2、流至尾長 15.4厘米。
告寧父戊觶(06398):內(nèi)底鑄銘“告寧。父戊?!?/SPAN>商代晚期。
三.告永組。目前發(fā)現(xiàn)2件方彝(圖四,圖十二)。
竹宦父戊方彝(09878):內(nèi)底鑄銘“竹宦父戊。告永。”商代晚期。上海博物館藏。長方體,失蓋,直口直壁,頸、腹、圈足連成一體,圈足每面有一門洞形凹口,四隅及中線皆有棱??陲棇ΨQ的彎角鳥紋,腹飾龍角獸面紋,圈足飾對稱夔龍紋,均以云雷紋填地。高20.4、口縱15.5、口橫19.5 厘米,重5.3公斤。
竹宦父戊方彝(09879):內(nèi)底鑄銘“竹宦父戊。告永。”商代晚期。上海博物館藏。長方體,失蓋,直口直壁,頸、腹、圈足連成一體,圈足每面有一門洞形凹口,四隅及中線皆有棱??陲棇ΨQ的彎角鳥紋,腹飾龍角獸面紋,圈足飾對稱夔龍紋,均以云雷紋填地。高20.2、口縱15.5、口橫19厘米,重5.33公斤。
四.告正組。目前發(fā)現(xiàn)1件尊(圖五,圖十三)。另有告亞正爵(08788) 歸入下面“亞告組”。
父癸告正尊(05755):內(nèi)底鑄銘“父癸。告正?!币酝?/SPAN>西周早期。現(xiàn)藏日本京都泉屋博古館。大口筒狀三段式,鼓腹長頸,圈足外侈。頸和圈足靠近腹處飾兩道弦紋,腹飾下卷角獸面紋,云雷紋填地。通高22.5、口徑20.4厘米,重3.24公斤。
五.亞告組。目前發(fā)現(xiàn)8件,其中鼎3、簋1、觚1、爵2、卣1件(圖六,圖十四)。另有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歸入下面“田告組”。
乙亞告鼎:“乙。亞告?!鄙檀砥?A title="" href="#_edn11" name=_ednref11>[11]。
亞告鼎(01410):“亞告?!?/SPAN>商代晚期。
亞告鼎(01411):“亞告。”商代晚期。故宮博物院藏。
亞告簋(03094):“亞告?!?/SPAN>商代晚期。1930年出于河南安陽。現(xiàn)藏臺北故宮博物院。侈口束頸,鼓腹圈足,腹較淺,足沿外侈。上腹和圈足均飾兩道弦紋。通高10.1、腹深7.4、口徑15.3厘米,重0.9公斤。
亞告觚(06972):“亞告?!?/SPAN>商代晚期。喇叭口,長頸鼓腹,高圈足沿下折,腹部和圈足各有四道扉棱。頸部飾蛇紋,其上飾蕉葉紋,腹部飾獸面紋,圈足上部飾蟬紋,下部飾獸面紋,均以云雷紋填地。身高13.5、口徑7.3寸。
告亞爵(07828):“告亞。”商代晚期?,F(xiàn)藏中國國家博物館。腹飾獸面紋。
告亞正爵(08788) :“告亞正?!?A title="" href="#_edn12" name=_ednref12>[12]商代晚期。出土于河南安陽?,F(xiàn)藏北京故宮博物院。長流槽,尖尾上翹,流折處有一對傘狀柱,腹內(nèi)側(cè)有獸首鋬,卵形突底,三條三棱錐足外撇。腹飾連珠紋鑲邊的夔紋帶。
告亞卣(04820):“告亞?!?/SPAN>商代晚期。體呈圓筒形,子母口,腹微鼓,圈足沿外侈,頸上有一對環(huán)鈕,套接龍頭提梁,蓋出沿,上有花苞形鈕。蓋上和腹均作瓜棱紋,蓋沿和頸飾云雷紋填地的夔紋,頸的前后增飾浮雕犧首,圈足飾獸面紋。通高8.4、口徑2.35寸。
六.田告組。目前發(fā)現(xiàn)19件,其中鼎5、簋1、甗1、觚1、爵2、卣 3、觶3、觥1、罍 1、不明器1件(圖七,圖十五)。
告田鼎(01482):“告田?!?/SPAN>商代晚期。折沿,立耳,頸腹相連,深腹圓鼓,圜底,下著三柱足。頸部飾一周雙列式目紋,以云雷紋襯底。腹部滿飾斜方格乳釘雷紋,每個方格四邊飾以云紋,中間有一扁圓狀乳釘,整體排列得緊密規(guī)整。在連接三足的腹部各有一道明顯的合范痕跡。《金文總集》收錄的銘文拓本優(yōu)于《集成》收錄的拓本,能夠比較清楚的看出“田”字由于磨損以致缺筆的痕跡。故本銘采用前者拓本。
告田鼎(01483):“告田?!?/SPAN>商代晚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田告父丁鼎(01849):“田告。父丁。”以往定為西周早期。上海博物館藏。長方體,折沿立耳,淺腹平底,下置四條細柱足,四隅及中線皆有屝棱??谙嘛棲F目居中的變形紋飾,腹壁飾上卷角獸面紋,足上飾三角云雷紋。通高24.3、口縱14.6、口橫19.5厘米,重3.57公斤。
田告母辛方鼎(02145):蓋、器同銘“田告乍母辛尊?!币酝?西周早期。傳陜西寶雞出土?,F(xiàn)藏北京故宮博物院。長方形器體,四柱足,口沿二直耳。有蓋,蓋上有一半圓形鈕。器四面的頸上均飾獸面紋。腹部中心為素面,左右兩側(cè)和下部均飾乳丁紋三行。足上飾三角云紋。通高15.6、口橫15、口縱10.2厘米,重1.68公斤。
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己亥,王賜
[13]貝,用作祖乙尊。田告亞?!?以往定為 西周早期。窄沿方唇,口沿上有一對立耳,鼓腹分襠,三條柱足。腹飾云雷紋填地的下卷角獸面紋。高8.5、耳高1.9、腹深4.2、口徑7.8寸。
祖乙告田簋(03711):“乍祖乙
侯叔尊彝。告田。” 以往一般定為西周早期。上海博物館藏。
田告甗(00889):“田告乍仲子彝。” 以往定為西周早期。上海博物館藏。
田告觚(07013):圈足內(nèi)銘“田告?!币酝?/SPAN>西周早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田告父丁爵(08903):鋬內(nèi)銘“田告。父丁?!?以往定為西周早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腹飾獸面紋。
告田爵(08266):鋬內(nèi)鑄銘“告田?!?A title="" href="#_edn14" name=_ednref14>[14]商代晚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腹飾獸面紋。
田告父乙卣(05056):“田告。父乙?!?以往定為西周早期。
田告父丁卣(05273):蓋、器同銘“田告。父丁作寶彝。” 以往定為 西周早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父乙告田卣(05347):蓋內(nèi)銘“亞啟。父乙?!?/SPAN> 器內(nèi)底銘“鳥父乙母。告田?!?/SPAN>商代晚期。體呈圓形,子母口,圓腹,矮圈足沿外侈,頸兩側(cè)有一對小鈕,套接索狀提梁,蓋面隆起,上有圈狀捉手,沿下折。頸飾連珠紋鑲邊的夔紋和浮雕獸頭,圈足飾夔紋組成的獸面紋。吳鎮(zhèn)烽《金文通鑒》認為此器、蓋原應非一。本文取“鳥父乙母。告田?!?/SPAN>
告田觶(06191):內(nèi)底銘“告田。”商代晚期。原藏端方。侈口長頸,鼓腹,矮圈足下沿外侈。頸飾連珠紋鑲邊的獸面紋帶,腹飾直棱紋,圈足飾一道弦紋。
告田觶(06192):內(nèi)底銘“告田?!?/SPAN>現(xiàn)藏中國國家博物館。吳鎮(zhèn)烽先生《金文通鑒》定此器年代為西周中期,但考察其銘文字體形式與此組其他銅器無別,可能屬于商末或周初,有待考察其形制特征。立此存疑。
父丁告田觶(06391):內(nèi)底銘“父丁。告田?!币酝詾?/SPAN>西周早期。出土于陜西關(guān)中地區(qū)。現(xiàn)藏上海博物館。
田告觥(09257):蓋銘“告田?!逼縻憽疤锔??!币酝詾?西周早期。1927年黨玉琨在陜西寶雞戴家灣盜掘出土。現(xiàn)藏丹麥哥本哈根國立民族學博物館。寬長流,侈口矮圈足,腹作橢方形,獸首鋬,鋬下有小鉤形珥。蓋的前部作龍首形,龍身在蓋面上,其側(cè)飾長龍紋,器頸飾長龍紋,圈足飾夔紋。器下有長方形禁,禁面凸起,略小于觥的圈足,禁面飾斜角顧龍紋,前后壁各有四個長方形鏤孔,左右壁飾直棱紋,上下皆有長龍紋,左右飾直立的回首夔紋。連禁通高50、觥高31.2、長41厘米。
田告罍(09777):口內(nèi)壁銘“田告?!币酝詾?/SPAN>西周早期。旅順博物館1930年購藏。平沿內(nèi)折形成方唇,束頸廣肩,腹向下漸收,矮圈足,肩上有一對獸首耳,下腹有一個牛首環(huán)形鈕。頸部飾兩道弦紋,肩上飾六個浮雕圓渦紋,其下有一道凹弦紋。通高43.6、口徑18.82厘米。
田告父丁器[15] (10536):內(nèi)底銘“田告。父丁?!?以往以為西周早期。
七.告戈組。目前只發(fā)現(xiàn)1件戈。這里的“戈”有可能是族名,也可能是器物自銘(圖八,圖八)。存疑。
告戈(10859):內(nèi)部兩面共鑄銘“告戈。”商代晚期?,F(xiàn)藏北京故宮博物院。直援無胡,中脊直通銎上,長方形內(nèi)。通長約22.5厘米。
八.其他。目前發(fā)現(xiàn)共6件,其中鼎2、觚2、爵2件(圖九,圖十六)。
婦
告鼎2件(01710):內(nèi)壁鑄銘“婦
。告?!?/SPAN>商代晚期。1940年河南安陽出土兩器,同形同銘,著錄者一器。
告觚(06642):圈足內(nèi)鑄銘“告?!?/SPAN>商代晚期。河南安陽出土。喇叭口,長頸鼓腹,高圈足沿下折,腹和圈足各有四道扉棱。頸部飾蕉葉紋,腹部飾上卷角獸面紋,圈足飾曲折角獸面紋。通高8、口徑4.9寸。
告觚(06643):圈足內(nèi)鑄銘“告。”商代晚期。河南省新鄉(xiāng)市博物館藏。喇叭口,體細長,腹部微鼓,高圈足。通高28.4、口徑14.8厘米[16] 。
告父戊爵(08522):鋬內(nèi)鑄銘“告。父戊?!?/SPAN>商代晚期。腹飾獸面紋。
告爵(07579):鋬內(nèi)鑄銘“告?!?/SPAN>商代晚期。北京故宮博物院藏。腹飾三道弦紋。
以上為基本材料,問題有三:
第一,除第七組不能確定“戈”屬于器物自銘或“戈”族和第八組外,前六組中與“告”組合的單字有“冊”、“寧”、“永”、“正”、 “亞”、“田”。我們認為這些單字可能都是殷商晚期一位名“告”的官員擔任過的官職,從“冊 ”到“田”的變化正是其仕宦途中經(jīng)歷的升遷過程。亦即這些官職是從低至高。需要解決四個問題:
(一)上述“冊”等六字均為殷代官職名稱。
冊,是“作冊”省稱。如安陽殷墟郭家莊 M50:6銘文作“乍冊兄”,另外一件M50:24省作“兄冊”[17]?!白鲀浴笔峭砩涛髦軙r期常見的史官。殷墟甲骨文中有“作冊”職官,如《前》4·27·3、《京津》703[18]。商代晚期金文中也有,如作冊盤甗、作冊豐鼎、邲其卣三等。西周金文中習見。晚商時期史官也可以和武官一樣領(lǐng)兵出征[19]。西周時期仍有這種傳統(tǒng),如史密簋:“王令師俗、史密曰:東征……史密右,率族人、釐伯、![]()
周,伐長必”[20]。
寧,也是殷墟甲骨刻辭中習見的官職名稱,后面可以聯(lián)綴私名[21]。其職或與管理積藏或商賈相關(guān),相當于《周禮·地官》之賈師,“掌其次之貨賄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賈,然后令市?!?/SPAN>
永,尚不詳。
正,長也(《爾雅·釋詁》)。陳夢家等謂殷墟甲骨文中有“臣正”職官[22]。大盂鼎:“殷邊侯田與殷正百辟”。
方鼎:“
賞又正![]()
貝”。御正良爵有 “御正”?!渡袝酚猩僬⒂姓⒄?、外正等。《康誥》:“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訓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諸節(jié)”,又:“亦惟君惟長,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薄毒普a》:“厥誥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茲酒”。又云:“文王誥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彝酒,越庶國飲惟祀,德將無醉。”《文侯之命》:“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可見“正”也是官職。
亞,是殷墟卜辭中常見的武官之名,陳夢家根據(jù)卜辭中的“亞”可以“保王”、“保我”、“立吏”認為“亞”的等級較高[23]。晚商金文中“亞”也作官職名稱,如上亞魚鼎、亞魚爵?!皝啞弊鳛楣俾氃谖髦軙r期仍有沿用。如《牧誓》:“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毒普a》:“越在內(nèi)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读⒄罚骸八就?、司馬、司空、亞、旅”。楊筠如引《左傳》成公二年魯賜晉三帥三命之服,亞旅一命之服,謂“亞旅當是三帥之附貳,亦為將兵之官明矣?!?[24]
田,是商代職官名稱,殷墟甲骨刻辭中屢見。陳夢家、張亞初認為“田”在商代職官系統(tǒng)中屬于“諸侯”。[25]裘錫圭先生認為“田”“是被商王派駐在商都以外某地從事農(nóng)墾的職官…在商代晚期‘田’ 應該已經(jīng)大量發(fā)展成為諸侯,并且商王有可能已經(jīng)在主動建立稱為‘田’的諸侯…‘ 田’已經(jīng)成為商王征伐方國時所依靠的極為重要的力量,其地位與侯、伯相當?!?A title="" href="#_edn26" name=_ednref26>[26]田,又稱甸,西周早期仍見。大盂鼎:“殷邊侯田與殷正百辟”。夨令彝:“諸侯:侯、甸、男、衛(wèi)”?!犊嫡a》:“侯、甸、男、邦、采、衛(wèi)、百工、播民和見士于周”。《酒誥》:“越在外服侯、甸、男、衛(wèi)、邦伯?!庇郑骸耙螳I臣、侯、甸、男、衛(wèi)”?!毒龏]》:“小臣屏侯、甸矧咸奔走?!薄兑葜軙ぢ毞狡房钻俗⒃疲骸暗?,田也,治田入谷也?!边@與“寧”有共通處。按《酒誥》所言,“亞”在內(nèi)服,“田”在外服,裘先生所言極是。
以上所述,雖然“永”的職掌不詳,但循例推測其為官職名稱應該不誤。
(二)上述“冊”、“寧”、“永”、“ 正”、“亞”、“田”官職是按從低至高的順序排列。
從上文與甲骨文、金文和文獻對照中,可以基本確定“寧”、“正”、“亞”、“田”官職的相對高低順序,對此序列以及“冊”、“永” 在其中應處的相對位次,還可以從不同職官下作器的數(shù)量和等級知識意義上予以驗證。簡列如下:
冊:卣1;
寧:鼎1、觚 2、爵2、觶1件;
永:方彝2件;
正:尊1件;
亞:鼎3、簋 1、觚1、爵2、卣 1件;其中告亞正爵(08788)鑄銘“告亞 正。”
田:鼎5、簋 1、甗1、觚1、爵 2、卣3、觶3、觥 1、罍1、不明器1 件。其中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鑄銘“己亥,王賜(田魚)貝,用作祖乙尊。田告亞?!?
可見從“冊”至“田”不僅作器的數(shù)量呈現(xiàn)遞增的趨勢,而且種類也日益豐富。尤其是核心禮器的變化尤為突出,比如具有較高等級意義的兩件方鼎都出現(xiàn)在田亞組。需要說明的是:(1)雖然寧組的器物總數(shù)多于永組,但是因為方彝具有更高的等級標識意義,因此將“永”排在“寧”上面;(2)雖然“正”組只有1件尊,數(shù)量和等級知識意義低于“永”組的2件方彝,但是因為告亞正爵(08788)鑄銘“告亞 正”,乃居“亞”職兼“正”職時所作,知 “正”與“亞”接近,因此將“正”排在“永”上面。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鑄銘“己亥,王賜
貝,用作祖乙尊。田告亞?!币嘌死?。
從“冊”經(jīng)歷“寧”、“永”、“正”、 “亞”直至“田”,告所經(jīng)歷的仕途大致可作如下蠡測:青年時期入職王宮擔任史官“冊”,學習政事積累經(jīng)歷;其后先后擔任文官系統(tǒng)的“寧”、“永”、“正”等職;隨后擔任武官系統(tǒng)的“亞 ”職;在文官和武官系統(tǒng)積累了足夠的經(jīng)驗后,成為地位與侯、伯相當?shù)摹疤铩?。其?jīng)歷與和林格爾壁畫墓墓主仕宦經(jīng)歷(“郎”、“西河長史” 、“行上郡屬都尉”、“繁陽縣令”、“使持節(jié)護烏桓校尉”),以及兩漢高級官員子弟仕宦經(jīng)歷相放佛。
(三)上述銅器的年代相對集中,上下限不超出個人主要活動時段。
首先討論經(jīng)過正式考古發(fā)掘出土的告寧鼎 (01368)、告寧爵(08265)、告寧觚(07006)的年代。前兩件出土于殷墟西區(qū)孝民屯M1118,第三件出土于殷墟西區(qū)孝民屯M907,這兩座墓葬都屬于殷墟第四期[27]。因此可以確定上述三件寧告組銅器的年代大約屬于殷墟四期或稍早。且前兩件共存于同一座墓,與第三件所在墓葬相距不遠,銘文一致,應可以肯定上述三件銅器是由同人制作。
其次討論能夠見到圖像的銅器的年代。宏觀來看,上文中列舉的八組銅器都屬于殷墟晚期流行的型式,有些型式特征甚至延續(xù)到西周初期仍然流行,典型的如:田告父丁鼎(01849)與小臣缶方鼎和康侯豐方鼎相似、田告母辛方鼎(02145)與大祝禽方鼎相似、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與旅鼎和燕侯旨鼎相似等。但是,如果將上述八組銅器作為一個整體來觀察(根據(jù)目前能夠搜集到的銅器圖像),其面貌與殷墟四期最為接近:
1.具體形制和年代特征接近。如:母口告鼎 (01710)與殷墟劉家莊北M1046:3相似;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與殷墟劉家莊北M1046:26、殷墟西區(qū) M1713:27[28]相似;乙亞告鼎與殷墟劉家莊北M1046:71相似;告亞正爵(08788)與殷墟劉家莊北M1046:15相似;殷墟劉家莊北M1046還出土一件方彝,形制和紋飾與竹宦父戊方彝(09878、09879)總體相似;告觚(06642)與安陽郭家莊北M6:3相似;告觚(06643)與安陽榕樹灣M1:16、郭家莊村北M6:26相似;告田觶(06191)與安陽榕樹灣M1:20[29]形制和頸部及圈足紋飾相似,惟腹部紋飾存在個體差別;田告罍(09777)與安陽榕樹灣M1:24、安陽殷墟郭家莊村北M6:30[30]相似;父癸告正尊 (05755)與安陽榕樹灣M1:21、殷墟劉家莊北 M1046:7[31]形制相似,等等。上述殷墟劉家莊北M1046、殷墟西區(qū)M1713、安陽郭家莊村北 M6、榕樹灣M1的年代屬于殷墟四期晚段,上述銅器的年代與之同時。
2.組合特征與殷墟晚期流行形式一致。我們將上文八組銅器按照器類進行統(tǒng)計,并與具有代表性的殷墟晚期墓葬隨葬銅器的組合形式對比,列為表一。除郭家莊M160為殷墟三期偏晚階段,其余均屬殷墟四期[32]。通過表一對比能夠證明,上文八組銅器能夠構(gòu)成一套完整的殷墟晚期流行的銅禮器組合,而且擁有高等級墓葬中才出現(xiàn)的觥。郭家莊M160是表一六座墓葬中等級最高的,它隨葬的38件有銘青銅禮器中,有33件帶有“亞址”銘文,劉一曼先生認為墓主應是亞址,是一位職位高級的武將,隨葬的大銅鉞在殷墟僅次于婦好墓[33]。這可以輔助證明“告”的身份等級。當然,本文所列八組銅器只是根據(jù)銘文判斷屬于“告”制作的銅器,在這之外應該還有不少沒有銘文的銅器,實際擁有的銅禮器的數(shù)量要超過這個數(shù)字。另外,下表中所列的前八組42銅器沒有將田告父丁器 (10536)統(tǒng)計在內(nèi)。從表中觀察可知,前六群銅器共有的器物中,本文八組銅器群唯獨缺少斝,因此推測田告父丁器 (10536)可能是斝。
表一
|
銅器群組合 |
分 期 |
面 積 |
圓 鼎 |
方 鼎 |
甗 |
簋 |
斝 |
尊 |
觚 |
爵 |
角 |
盉 |
卣 |
盤 |
罍 |
彝 |
觶 |
觥 |
共 計 |
|
郭家莊M160 |
3 |
13 |
4 |
2 |
1 |
1 |
3 |
3 |
10 |
|
10 |
1 |
1 |
1 |
1 |
|
1 |
|
39 |
|
劉家莊北M1046 |
4 |
9.18 |
4 |
2 |
1 |
2 |
1 |
3 |
3 |
5 |
2 |
1 |
3 |
1 |
1 |
1 |
2 |
|
32 |
|
劉家莊北M9 |
4 |
6.05 |
3 |
|
1 |
1 |
1 |
1 |
3 |
3 |
|
|
1 |
|
|
|
2 |
|
16 |
|
榕樹灣M1 |
4 |
5.78 |
2 |
|
1 |
1 |
1 |
1 |
2 |
2 |
|
|
1 |
|
1 |
|
1 |
|
13 |
|
郭家莊北M6 |
4 |
5.5 |
2 |
2 |
1 |
1 |
1 |
1 |
3 |
3 |
|
|
1 |
|
1 |
|
1 |
|
17 |
|
殷墟西區(qū)M1713 |
4 |
4.68 |
4 |
|
1 |
2 |
1 |
1 |
2 |
3 |
|
1 |
1 |
1 |
|
|
|
|
17 |
|
本文一至八組銅器 |
4 |
|
8 |
3 |
1 |
2 |
|
1 |
6 |
8 |
|
|
5 |
|
1 |
2 |
4 |
1 |
42 |
然后討論未能見到圖像的銅器的年代。對于這部分迄今未見公布圖像的銅器的年代,我們根據(jù)它們的銘文字體與同組銅器的一致性,可以推測它們的年代與上文所論應是一致的。
(四)“告”可以作為人名。
殷墟甲骨刻辭中有用“告”作為人名的。如:
殷墟甲骨刻辭中有“侯告”,見于以下卜辭:
891正:…王…侯告比… 一期
6457正:…無比侯告… 一期
6457正:…侯告征尸 一期
6457反:…王占曰…比侯告 一期
6460正:貞,王惟侯告比征尸。六月?! ?一期
6460正:貞,王勿惟侯告比?! ∫黄?/SPAN>
6480:貞,王令婦好比侯告伐尸。 一期
7408:己巳卜,爭貞,侯告稱冊王勿衣歲?! ∫黄?
7410:己巳卜,爭貞,侯告稱冊王勿衣… 一期
7411:己巳卜,爭…… 侯告稱…王勿衣… 一期
7412:己巳卜,爭貞,侯告稱冊… 衣… 一期
20058:…卜…般…侯告?! ∫黄诟?/SPAN>
20059:…令雀…侯告?! ∫黄诟?/SPAN>
20060:令貯比侯告。 一期附
32812甲:壬午卜,令般比侯告?! ?/SPAN> 四期
32812甲:癸未卜,令般比侯告?! ?/SPAN> 四期
33039:侯告伐尸方。 四期
殷墟卜辭也有“寧告”:
21641:乙巳卜,寧告妣呼
…… 一期
殷墟卜辭也有“告亞”:
5685正:己未卜,貞,翌庚申告亞其入于……丁一牛?! ∫黄?/SPAN>
22246:告亞 一期
殷墟卜辭還有師告:
5818:師告 一期
殷墟卜辭也有只稱“告”的,可能也是人名,如:
22746:丁酉卜,大貞,告其
于唐,衣無
。九月?! 《?/SPAN>
22747:戊戌卜,喜貞,告自丁陟?! 《?
22747:……貞,告自唐降?! 《?/SPAN>
25887:庚寅卜,喜貞,告其…… 二期
24144:丁未貞,告其…… 于河五牢。 二期
27986:今秋,惟告伐
。 三期
殷墟卜辭中還有卜問“告”的兒子是否有
,但不知占卜主體的身份:
3673:賓貞……告子…… 一期
4735正:貞,告子其有
一期
4735正:貞,告子無
一期
以上甲骨刻辭的分期根據(jù)《甲骨文合集》。能夠與本文搜集到的“告”作的銅器年代相合的有屬于四期的32812甲、 33039和屬于一期附的20058三片侯告刻辭。此外,兩片屬于一期附的20059和20060侯告刻辭、三期的27986可能也能相合。遵照《甲骨文合集》的分期意見,似乎只能認為一期和四期分別有重名“侯告”的人。當然,現(xiàn)在只能認定銅器銘文中的“告”和上述32812甲等殷墟卜辭中的“告”大致屬于同一時期、具有相同的名字。雖然裘錫圭先生指出:“‘田’這種職官的確比較容易發(fā)展成為諸侯”[34],但 “田告”和殷墟四期卜辭中的“侯告”是否同一個人,目前還不能得出完全肯定的結(jié)論。另外,晚商時期“婦某”稱為的“某”一般表示氏族名?!逗霞芬笮嫒诓忿o27986:“今秋,惟告伐
。”中的“
”,與殷墟四期婦
告鼎 (01710)銘文“婦
”中的“
”是否是同一個族,也值得懷疑。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文中所列八組銅器除第七組存疑外,其余均可劃歸為由同一人物“告”制作的銅器中的一部分。可以稱之為“告組銅器群”,其年代相當于殷墟四期。在“告組銅器群”內(nèi)部,又可劃分為以“告”依次擔任過的官職名稱(“冊”、“寧”、“永”、“正”、“亞”、“田”)命名的六個組,這六組銅器整體年代相對集中,但又可以根據(jù)官職的次序區(qū)別出相對早晚關(guān)系?!案娼M銅器群”是一個相對開放的概念,不局限于本文列舉的四十余件銅器,應該隨著新發(fā)現(xiàn)不斷豐富。
本文的研究對于理解類似“亞魚父丁”、 “告寧父戊”、“父癸告正”、“田告父丁”、“亞魚”、“亞告”等形式銘文的含義,可能具有一點啟發(fā)作用。類似格式的銘文中至少有一部分可能不屬于“復合族氏”銘文。
附論:
目前所見“告組銅器群”中,作器對象即祭祀對象明確可知的有:
祖乙2件(鼎1、簋1:田告亞作祖乙鼎02506、 祖乙告田簋03711);
父丁5件(鼎1、爵1、卣1、觶1、不明器或為簋1:田告父丁鼎01849、田告父丁爵08903、田告父丁卣05273、父丁告田觶06391、田告父丁器10536);
父戊4件(方彝2、爵1、觶1:竹宦父戊方彝09878、09879、告父戊爵08522、告寧父戊觶06398);
父乙2件(卣2:田告父乙卣05056、父乙告田卣05347);
父癸1件(尊1:父癸告正尊05755);
母辛1件(鼎1:田告母辛方鼎02145);
婦
2件(鼎2:婦
告鼎017102件)。
仲子1件:(甗1:田告甗00889)。
此外還有一件暫時無法確定作器對象的乙亞告鼎。
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jié)論:
第一,告為父輩作器的數(shù)量最多。其中為父丁作的最多,食器、酒器組合最為豐富完善,而為父戊、父乙、父癸制作的祭器不僅數(shù)量少于父丁,而且器類組合比較簡單,尤其是父乙、父癸只享有酒器缺少食器。為父癸和父乙分別制作的一尊、二卣使人聯(lián)想到商末周初流行的一尊二卣酒器組合,似乎暗示這一套尊卣組合可能是用于合祭二人,二人分享同一套酒器。由此可見,父戊、父乙、父癸三人在祭祀中的地位低于父丁,推測父丁有可能是告的直系父親。
第二,祭祀祖乙的祭器雖然數(shù)量較少,但是一鼎一簋的完整食器組合優(yōu)于父戊、父乙、父癸三位父輩享有的祭祀,顯示年代較遠的祖乙在祭祀中享有較年代較近的三位父輩更重要的地位。因此推測祖乙有可能是告的直系祖先。
第三,母辛享有一件鼎作為祭器,在祭祀中的地位似乎高于父戊、父乙、父癸,有可能是告的父親父丁的配偶之一。婦
單獨享有兩件鼎作為祭器,可見其地位之高。
綜合上述分析來看,在告的家族的祭祀中,父輩居于第一等地位,尤其是直系父親居于最重要的地位,諸父處于“從與享之”[35]的地位;直系祖輩雖然年代較久,但也居于高于諸父的重要地位;從母辛和婦
享有的祭祀器具等級來看,當時部分婦女在祭祀中的地位并不低,主要取決于其與祭主關(guān)系的親疏。
















[1]中國社會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西區(qū)一七一三號墓的發(fā)掘》,《考古》1986年第8期。
[2]張亞初:《商代職官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輯),中華書局, 1986年。
[3]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中華書局,1988年;張亞初:《商代職官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輯),中華書局,1986年。
[4]此僅討論具有身份等級標識意義的銅禮器。因此對“告戈”戈不作統(tǒng)計,另外原因詳下。
[5]文中銅器名稱后面附帶括號內(nèi)的阿拉伯數(shù)字為其在《殷周金文集成》中的編號。本文圖片中的阿拉伯數(shù)字也是相關(guān)銅器在《殷周金文集成》中的編號。下文不再注明。
[6]這點裘錫圭先生已經(jīng)指出。裘先生認為“ ‘告田’似當讀為‘告,田’,蓋以族氏與職名或爵名并列”。我們認為“告”是私名。裘錫圭:《甲骨卜辭中所見的“田”、“牧”、“衛(wèi)”等職官的研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原載《文史》第19輯,1983年。
[7]前面圖號表示銘文,后者圖號表示目前能夠檢索到的相關(guān)銅器的圖片。下文循此。銘文多采自《殷周金文集成》,圖片多采自吳鎮(zhèn)烽《商周金文通鑒》。有19件只見到銘文,沒有圖像,占總數(shù)的 44.1%(08264、06398、01410、01482、05056、10536、08522未見著錄圖像也不知現(xiàn)藏地點;01483、07013、08903、08266、07579、05273-1、05273-2現(xiàn)藏北京故宮博物院;03711、00889、06391等3件現(xiàn)藏上海博物館;07828、06192現(xiàn)藏中國國家博物館。
[8]中國社會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qū)墓葬發(fā)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第1期。
[9]中國社會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qū)墓葬發(fā)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第1期。
[10] 中國社會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qū)墓葬發(fā)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第1期。
[11] 此器之前未見著錄,承蒙徐天進先生見示。
[12] 《金文通鑒》釋為“亞告。韋。”第三字應釋為“正。”
[13] 地名,表示貝的產(chǎn)地。如:小臣俞尊之“夔貝”、小臣缶方鼎之“湡積” 等。
[14] “田”字中間橫筆有闕,但應為田字。舊釋為“숾”,誤。
[15] 《金文總集》稱“簋”?!都伞贩Q“器”??赡苁菙?,詳見下文。
[16] 《中原文物》1985年1期。
[17]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郭家莊商代墓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18] 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中華書局,1988年。
[19] 胡厚宣:《殷代的史為武官說》,《全國商史學術(shù)討論會論文集》,《殷都學刊》1985年增刊。
[20] 張懋镕、趙榮、鄒東濤:《安康出土的史密簋及其意義》,《文物》 1989年第7期。
[21] 中國社會考古研究所:《小屯南地甲骨》,中華書局,1980年;張亞初:《商代職官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輯),中華書局,1986年;李學勤:《兮甲盤和駒父盨——論西周末期周朝與淮夷的關(guān)系》,《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
[22] 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中華書局,1988年;張亞初:《商代職官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輯),中華書局,1986年。
[23] 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中華書局,1988年;張亞初:《商代職官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輯),中華書局,1986年。
[24] 楊筠如:《尚書覈詁》P198,陜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25] 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中華書局,1988年;張亞初:《商代職官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輯),中華書局,1986年。
[26] 裘錫圭:《甲骨卜辭中所見的“田”、“牧”、“衛(wèi)”等職官的研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原載《文史》第19輯,1983年。
[27] 中國社會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69——1977年殷墟西區(qū)墓葬發(fā)掘報告》,《考古學報》1979年第1期。
[28] 中國社會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西區(qū)一七一三號墓的發(fā)掘》,《考古》1986年第8期。
[29] 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安陽市榕樹灣一號商墓》,《考古》 2009年第5期。
[30] 安陽文物工作隊:《河南安陽郭家莊村北發(fā)現(xiàn)一座殷墓》,《考古》 1991年第10期。
[3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劉家莊北 1046號墓》,《考古學集刊》第15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
[32] 郭家莊M160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郭家莊商代墓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劉家莊北M1046、劉家莊北M9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劉家莊北1046號墓》,《考古學集刊》第15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榕樹灣M1見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安陽市榕樹灣一號商墓》,《考古》2009年第5期。郭家莊北M6見安陽文物工作隊:《河南安陽郭家莊村北發(fā)現(xiàn)一座殷墓》,《考古》 1991年第10期。殷墟西區(qū)M1713見中國社會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西區(qū)一七一三號墓的發(fā)掘》,《考古》1986年第8期。。
[33] 劉一曼:《殷墟郭家莊160號墓的發(fā)現(xiàn)及主要收獲》,《考古》1998年第9期。
[34] 裘錫圭:《甲骨卜辭中所見的“田”、“牧”、“衛(wèi)”等職官的研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原載《文史》第19輯,1983年。
[35] 《尚書·盤庚上》:“茲予大享于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0月14日
本文發(fā)佈日期為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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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0“復合族氏”銘文研究的一種新視角
文中所引殷墟卜辭材料“告”用為人名的例子除了“侯告”沒有問題外,其餘的“告”是否用於人名,似乎都不能論定。如所引《合集》5818“師告”就有問題。《合補》10654(《合集》32979+《佚》412,許進雄先生綴合)辭曰:“癸巳卜:祼告師般。”,《英》397同文。顯然,《合》5818的“師告”為“祼告師般”的省略表達,當爲“告師”,所以卜辭并不存在“師告”其人。
一孔之見,僅供參考!
搞擴大化啊,不好。所引甲骨、金文資料的釋文也有許多不妥的地方,在理解上也有不少問題。如所謂的“告正”組,比較《集成》5575、6406,所謂“告”字是啥字即可分曉。況且從兩止的“正”與一般的“正”,從卜辭用法來看,也還是有所區(qū)別的。
從“冊”經(jīng)歷“寧”、“永”、“正”、 “亞”直至“田”,告所經(jīng)歷的仕途大致可作如下蠡測:青年時期入職王宮擔任史官“冊”,學習政事積累經(jīng)歷;其后先后擔任文官系統(tǒng)的“寧”、“永”、“正”等職;隨后擔任武官系統(tǒng)的“亞 ”職;在文官和武官系統(tǒng)積累了足夠的經(jīng)驗后,成為地位與侯、伯相當?shù)摹疤铩薄?/SPAN>
這樣的升遷速度、升遷跨度,有點讓人懷疑,故釋“告”為人名,尤其是同一個人,似乎有點乏力。孤陋之言,智者擇之。
《集成》08788舌亞韋爵,為1933年安陽薛家莊盜出的眾多舌銘銅器之一,今藏北京故宮博物院,曾著錄《鄴二》1.29(舌亞韋舊釋舌亞止丁、舌亞正,均誤。今比照鄭州新出土資料,末字應讀韋);
《集成》08522舌父戊爵,曾著錄《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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