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簡一類寫作“
”形的“送”字補說
(首發(fā))
雲(yún)漢
楚簡中有字作如下之形:
△1
△2![]()
所在辭例爲:
(1)△1則文之
(化),鬲(厤)象天寺(時),枉(廣)厇(度)毋
(差?)。
(申)豊(禮)
(勸)怾,尃(補)民之
(過),[1]民
(勸)毋皮(疲)。寺(時)名曰義。(清華簡《殷高宗問於三壽》15)
(2)
(荊)帀(師)走,
(吾)先王△2之。走遠,夫甬(用)[2]
(殘),
(吾)先王用克內(nèi)(入)于郢。(清華簡《越公其事》12-13)
△1整理者隸定爲“
”,認爲“字或由從辵從
的古‘逐’字省形演變”,讀爲“邇”。[3]△2整理者也隸定爲“
”,認爲字形上部與“學(xué)”上部相同,係表音成分,讀爲“逐”。[4]其後,趙平安先生撰文論證楚簡中的“
”字皆當是“邇”字異體,這兩個“
”字自然也被改讀爲“邇”。[5]此說得到不少學(xué)者認可;但近來也有學(xué)者提出質(zhì)疑,如蔡一峰先生就指出二字辭例文意並不顯豁,“
”是否都用爲“邇”,尚待檢驗。[6]這是很審慎的見解。
不久前,趙曉斌先生披露了可與《越公其事》對讀的棗紙簡《吳王夫差起師伐越》若干簡文,其中簡15謂:“荊師走我先王從之走遠民用戔麗我先王是以克入郢”,[7]網(wǎng)友“蜨枯”句讀爲:“荊師走,我先王從之。走遠,民用散離,我先王是以克入郢。”[8]其說可從。與“
”對應(yīng)之字作“從”。作爲“邇”字異體的“
”,自然無法與“從”字在音義上直接溝通。應(yīng)金琦先生遂提出,△1、△2可能是“送”字異體。簡文中,△1可讀爲與“則”義近的“從”,二字義近連用;[9]△2可讀爲訓(xùn)追討義的“從”。對於“
”的構(gòu)形分析,應(yīng)先生認爲該字除去“辵”旁的構(gòu)件可理解爲雙手執(zhí)“豕”以送,整字是西周金文“
(送)”字替換意符“貝”後形成的異體。[10]
按,應(yīng)先生將△1、△2改釋爲“送”,可謂卓識。文義方面,筆者讚同應(yīng)先生釋《越公其事》△2爲“從”的意見;至於△1,筆者則認爲當讀爲“總”,“送”與“總”古音同屬齒音東部,文獻中有間接通假的例證。[11]“總”故訓(xùn)有“統(tǒng)領(lǐng)”義,例不備舉;[12]“則”,《說文》訓(xùn)作“等畫物也?!?/span>[13]小徐本《說文》謂:“則,節(jié)也。取用有節(jié),刀所以裁製也?!?/span>[14]“節(jié)”義應(yīng)是“等畫物”義的進一步引申,《國語·晉語一》有謂:“德義不行,禮義不則,棄人失謀,天亦不贊?!边@裏的“則”應(yīng)訓(xùn)“節(jié)”,“禮義不則”即“禮義沒有得到節(jié)束”。故“總則”意即“統(tǒng)束”。不過,“總則”辭例不見於古書。筆者推測其意近於古書中常見的“總要”,《荀子·哀公》:“是故其事大辨乎天地,明察乎日月,總要萬物於風雨?!睏顐娮ⅲ骸翱傄q統(tǒng)領(lǐng)也?!?/span>[15]《淮南子·本經(jīng)》:“晚世學(xué)者,不知道之所體一,德之所總要?!备哒T注:“總,凡也;要,約也。”[16]“要”故訓(xùn)有“約”之義,與訓(xùn)爲“節(jié)”的“則”義近。“總要”意即“統(tǒng)束”,“總則”亦同,故“總則文之化”意即“統(tǒng)束文治教化”。這與同段簡文出現(xiàn)的“聞天之?!薄办笊裰鳌薄熬裰小保ê?/span>14)等句在語法格式上相似,皆爲動賓結(jié)構(gòu)短語。
沈奇石先生在閱讀本文初稿後提示筆者,這裏的“則”疑訓(xùn)“度”,據(jù)今之用字習(xí)慣,不妨讀爲“測”?!渡袝び碡暋罚骸拔灏倮锝椃倮镛裎慕蹋倮飱^武衛(wèi)?!薄稗裎慕獭奔创恕皠t(測)文之化”之謂。至於“總則(測)文之化”中的“總”,疑訓(xùn)“皆”,其用法或與《尚書·禹貢》“咸則三壤成賦”中的“咸”(僞孔《傳》即訓(xùn)“咸”爲“皆”)相類。[17]按,上述說法可參。
由此,從現(xiàn)有的出土材料看,楚文字中應(yīng)不存在用爲“邇”的“
”字。
除此之外,上揭應(yīng)先生關(guān)於該類“
”字的構(gòu)形分析,尚可商榷。通過系聯(lián)比對楚文字中已出現(xiàn)的“送”字形體演變序列,筆者認爲寫成“
”的“送”更可能是一種訛形。目前楚文字中確定的“送”字,除△1、△2外,大抵可分爲如下三型:[18]
|
A型 |
A1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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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意匜 《銘圖》14858 |
安大簡 《詩經(jīng)》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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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 |
B1 |
B2 |
B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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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 《子儀》19 |
安大簡 《詩經(jīng)》55 |
安大簡 《詩經(jīng)》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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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型 |
C1 |
C2 |
C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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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簡 《成王爲城濮之行》乙1 |
安大簡 《詩經(jīng)》91 |
安大簡 《詩經(jīng)》90 |
| ||
其中A2、B1、B2、C2和C3五字因能與今本《詩經(jīng)》對應(yīng),確定用爲“送”,其餘字形則據(jù)此五字系聯(lián)。字形方面,A型除去“辵”的構(gòu)件,上部從兩手中持豎筆,下部呈“八”撇形,可隸定爲“
”。應(yīng)金琦、沈培兩位先生揭出,此型字形與傳抄古文中寫作“
”(《集鐘鼎古文韻選》85上引《孝經(jīng)》“送”字)、“
”(《古文四聲韻》4.3引《孝經(jīng)》“送”字)的“送”字形體有源流關(guān)係。[19]B型除去“辵”的構(gòu)件,下部構(gòu)件多一撇筆(B1),或“成字化”爲“少”形(B2、B3),可隸定爲“
”,與楚文字“遺”字無別。C型除去“辵”的構(gòu)件,下部構(gòu)件有所變化,且從“又”。[20]具體來說,C2從“又”,撇筆全部省去。C1下部寫成“夊”形,沈培先生認爲可能從“又”形變來;[21]筆者則認爲,這類形體應(yīng)是A、B兩型中“八”撇筆簡寫作一橫筆,再與“又”混併、“成字化”爲“夊”形所致。楚文字中將“八”撇形構(gòu)件拉直、簡寫成一橫筆的現(xiàn)象已不少見,或謂“平直筆畫”,[22]如“
”字或?qū)懽鳌?/span>
”(包山簡171)、“
”(包山簡193);“余”字或?qū)懽鳌?/span>
”(清華簡《四告》31)、“
”(清華簡《四告》45);“鬼”字或?qū)懽鳌?/span>
”(郭店簡《老子》乙5)等,可作字形平行演化的旁證。C3則是在C1基礎(chǔ)上進一步訛成了“夕”形。僅基於上述字形,“
”還是無法排進“送”字形體演變序列,這可能是上揭應(yīng)先生倡議將“
”中的“豕”理解爲表意構(gòu)件的原因。
近來,清華簡《大夫食禮》篇中新見兩個“送”字給該問題帶來突破,其形如下:
△3
△4![]()
所在辭例爲:
(2)客者入告,若初入之度,背屏告:“某大夫?qū)⑦€,命君出△3。”(簡36)
(3)客者出,若初處而立。主乃出△4,若逆。(簡37)
率先披露上述材料的石小力先生據(jù)辭例將兩字均釋爲“送”字異體。[23]其說可從。其中△3即上揭C1加“口”繁化的構(gòu)形;而△4中除去“辵”旁的構(gòu)件就是“
”形,與△1、△2相合。衹不過下部“豕”形寫法特殊,“豕”的上部兩撇筆寫成相黏連的“八”撇形,而不是常見的相交之形。這類特殊寫法的“豕”形十分重要,可以作爲溝通上舉表格中一般的“送”與“
”形“送”形體流變的橋樑。這類特殊寫法的“豕”形雖說已見於清華簡《四告》,字形作“
”(簡28);[24]但筆者認爲,這裏的“豕”形更可能是由“八”撇形與“又”形混併而成,本當作“
”?!?/span>
”除去“辵”旁的構(gòu)件是在A型基礎(chǔ)上繁加“又”形。其中“八”撇形彎曲弧度稍大而相互黏連,“又”與“八”撇形相交筆,中間筆畫略向左收筆,遂易訛寫成這類“
(豕)”形。時人見此訛形,很容易誤認爲從“豕”——這也可能受“成字化”因素影響,遂在傳抄過程中轉(zhuǎn)寫成一般“豕”形,即作△1、△2之形。其演變路徑大致如下圖所示:

綜上所述,本文基本觀點如下:其一,舊釋爲“邇”的“
”均應(yīng)改釋爲“送”,《殷高宗問於三壽》簡15“
則文之
(化)”中的“
則”應(yīng)改讀爲“總則”,表示統(tǒng)束;沈奇石先生疑讀爲“總測”。其二,“
”字右部構(gòu)件理據(jù)不能理解爲雙手執(zhí)豕以送,整字應(yīng)是“
”加“又”繁化後,歷經(jīng)混併、“成字化”後的訛誤形體。
[1] 此處整理者讀爲“輔民之化”。沈奇石先生讀過本文初稿後,認爲“輔民”固然成詞,然“輔民之化”略不辭,且前文既用“
”表示{化},這裏的“
”恐需另尋他解。他懷疑這裏的“尃”可讀爲“補”,表示匡正?!盾髯印こ嫉馈罚骸耙缘抡{(diào)君而補之?!睏顐娮ⅲ骸把a,謂匡救其惡也?!薄秶Z·周語上》:“親戚補察?!表f昭注:“補,補過?!奔雌渲^?!?span style="font-family:楷體,楷體_GB2312">
”可讀爲“過”,表示過失?!把a民之過”意即“匡正人民之過失”。上文所謂“申禮勸怾”是“補民之過”的方法。《周禮·地官·司救》:“掌萬民之邪惡過失而誅讓之,以禮防禁而救之?!鄙喜┖啞度莩墒稀泛?span>3:“凡民疲(罷/頗)敝(憋)者,教而誨之,飲而食之,使役百官而月請之?!苯云漕?。下文“民勸毋疲(罷/頗)”,謂人民受勸而不復(fù)邪惡,則是“補民之過”後的結(jié)果。上述說法見於沈奇石:《戰(zhàn)國楚簡帛韻文整理研究》(未刊)。
[2] 從滕勝霖先生說,理解爲順承連詞。參滕勝霖:《〈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柒)〉集釋》,重慶:西南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21年,第208頁。
[3] 清華大學(xué)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xué)勤主編:《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伍)》,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第155頁。
[4] 清華大學(xué)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xué)勤主編:《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柒)》,上海:中西書局,2017年,第120頁。
[5] 趙平安:《試說“邇”的一種異體及其來源》,《安徽大學(xué)學(xué)報(哲學(xué)社會科學(xué)版)》,2017年第5期,第87-90頁。
[6] 蔡一峰:《用爲“邇”之“逐”諸字補說》,《古漢語研究》2022年第3期,第68頁。
[7] 趙曉斌:《荊州出土竹簡中記載的“吳王闔廬”》,“荊州博物館”微信公眾號,2022年12月15日,https://mp.weixin.qq.com/s/U2SIXzFOTFTh57cHy6GYNA。
[8] 見簡帛網(wǎng)“清華七《越公其事》初讀”254樓發(fā)言,2022年12月15日,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56&extra=page%3D4&page=26。
[9] 經(jīng)轉(zhuǎn)告,應(yīng)先生的碩士指導(dǎo)老師鄔可晶先生認爲“從則文之化”即謂“不但服從、順從於文之化,而且主動取法於文之化?!?/p>
[10] 應(yīng)金琦:《西周金文所見周代語音信息考察》,復(fù)旦大學(xué)碩士學(xué)位論文,2023年,第70、74頁。
[11] 石小力先生已揭出,出土與傳世文獻有“總”與“叢”、“叢”與“送”音近通用的例子,參見石小力:《清華簡第十三輯中的新用字現(xiàn)象》,《“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國際學(xué)術(shù)論壇論文集》,清華大學(xué)主辦,清華大學(xué)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fā)展工程秘書處承辦,2023年10月21日-22日,第769頁。
[12] 宗福邦,陳世饒,蕭海波主編:《故訓(xùn)匯纂》,北京:商務(wù)印書館,2003年,第1771頁。
[13] [漢]許慎撰:《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91頁。
[14] 丁福保編纂:《說文解字詁林》,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4634頁。
[15]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639頁。
[16] [漢]劉安編,何寧撰:《淮南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581頁。
[17] 上述說法見於沈奇石:《戰(zhàn)國楚簡帛韻文整理研究》(未刊)。
[18] “送”字另有異體從叢省聲作,參見清華簡《繫年》簡54的“
”字與清華簡《子儀》簡10的“
”字。此外,上博簡《成王爲城濮之行》甲本簡1有字作“
”,與C1辭例相合,也應(yīng)是“送”字,參見石小力:《清華簡第十三輯中的新用字現(xiàn)象》,第768-769頁。沈培先生認爲,該字就是“
”字,“衹不過下部的幾個小點寫得比較凌亂”,參見沈培:《古文字“遺”、“送”原本同形說》,《古文字與出土文獻學(xué)術(shù)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大學(xué)中國語言文學(xué)系、北京大學(xué)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主辦,2023年11月18-19日,第188頁。
[19] 應(yīng)金琦:《西周金文所見周代語音信息考察》,第70頁;沈培:《古文字“遺”、“送”原本同形說》,第188頁。
[20] 筆者懷疑,C型除去“辵”的構(gòu)件,可分析爲從又,“臾(送)”聲,“臾(送)”有不同程度的訛變。疑爲搜尋之“搜”的專字。後世“叟”字或由這類形體(尤其是C1)演變而來。此詳另文申說。
[21] 沈培:《古文字“遺”、“送”原本同形說》,第188頁。
[22] 參何琳儀:《戰(zhàn)國文字通論:訂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296-297頁。
[23] 石小力:《清華簡第十三輯中的新用字現(xiàn)象》,第768頁。
[24] 相關(guān)字形整理參邱洋:《釋清華拾〈四告〉簡38的“豕”》,簡帛網(wǎng),2021年4月6日,http://www.bsm.org.cn/?chujian/8381.html。
本文收稿日期為2023年11月25日
本文發(fā)布日期為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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